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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5证券简称:科隆股份公告编号2022-010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阳市宏伟区万和七路3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艳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942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2469156股的30.989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68110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2469156的30.615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2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8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2469156股的0.37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名,持有及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134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2469156股的1.40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1602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7%;反对78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351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05%;反对78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丁律师、李冲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经验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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