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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证券简称:中钢天源公告编号:2022-018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天源”)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4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守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以及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被禁止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16日,并同意以4.1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86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中钢天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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