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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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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陌路 发表于 2022-3-19 00:00:00 浏览:  4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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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4日,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90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8200000.00元,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260399.63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8939600.37元。上述事项经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11年1月8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之前使用募集资金70855.53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588.79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88.9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1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城西支行”,现已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长乐路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1年1月27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6月注销光大银行南京长乐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在四川省遂宁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泳泉”),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遂宁城南支行”)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7月8日,公司、华泰证券、四川泳泉与建设银行遂宁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项目已于2013年中期完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四川泳泉于2013年9月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与秀强股份、华泰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353号、证监许可[2011]1354号文件核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整合,华泰证券不再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投资银行业务(承销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除外),相关业务、资产和人员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因此公司持续督导业务转入华泰联合证券。
22011年12月2日,经公司、华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协商,就尚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乐路支行签署了《关于的补充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城南支行签署了《关于的补充协议》(以下均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公司、各专户存储银行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中约
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30万平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并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年5月25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项目已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3月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新材料”)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并在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2年9月29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秀强新材料与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1月1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关于和的终止协议》,解除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转由东北证券承接。公司、东北证券与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秀强新
材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3经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同时与东北证券签订了《终止保荐承销协议》。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北证券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光大证券指派毛林永、顾叙嘉先生为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和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持续督导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16030429000196088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0.00
司宿迁宿豫支行
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409460100100177947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0.00
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31170188000176761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户0.00
合计0.00
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江苏银行南京雨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成。公司正在办理兴业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受疫情防控影响销户工作尚未完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4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2021年7月31日,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变更“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秀强股份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5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1893.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88.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398.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749.4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13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7.73%是否已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变更项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累计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目(含部额(1)投入金额的效益计效益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2)(3)=(2)/(1)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
否4000.004000.00-4299.30107.482011-1-11102.75是否璃项目
2.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
是8436.624651.32-4651.32100.002012-12-31-否是电膜玻璃项目
3.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
否4000.004000.00-3426.1085.652012-12-31-不适用否中心项目
4.苏州盛丰源新材料有限公
是-551.08-551.08100.002019-12-31-3.13不适用否司
5.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3398.335823.79100.002016-4-22---流动资金
6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6436.6213202.403398.3318751.59-1099.62
超募资金投向:
1.年产120万平方米玻璃层
架/盖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是5000.002000.00-2000.00100.002012-12-31371.55是否彩晶玻璃生产线
2.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
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否9336.009336.00-7744.5682.952013-4-30515.61否否产线
3.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
否4496.004496.00-4767.70106.042013-4-30679.47否否玻璃生产线
4.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
是7000.004434.20-4752.55107.182012-12-31-231.48不适用是限公司
5.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
否2923.002923.00-2942.50100.672014-6-30992.68是否产线
6.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否10870.0010870.00-8212.3675.552015-3-31-1309.13否否镀膜玻璃项目
7.智能厨电玻璃是-2565.80458.411742.9367.93%2020-6-30-132.40否否
8.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否--832.184219.05-----流动资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否11000.0011000.00-11000.001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60625.0057625.001290.5957381.65--886.3--
合计77061.6270827.404688.9276133.24--1985.92
7部分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说明如下:
*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在项目建设论证时,薄膜太阳能电池市场前景看好,但后期因市场需求持续不足,项目年产30万平方米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有批量生产,因此未继续扩产。为减少资产闲置损失,该项目前期建成的30万平方米生产线,公司已安排生产其它玻璃镀膜类产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定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785.30万元,用于收购并增资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元用于“智能厨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
* 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导电膜玻璃项目是在国内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立项,但之后受国内光伏行业产能过剩的影响晶硅电池组件的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薄膜电池组件产品的价格失去优势,市场需求也持续不振,公司薄膜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市场开拓受到严重影响,导致项目生产线建成后一直未有正常生产。权衡 TCO 导电膜项目所处行业面临的现状,公司决定暂缓实施 TCO 导电膜项目,未来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来逐步调整实施进度。公司使用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785.30 万元,用于收购并增资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盛丰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表面玻璃清洁抗灰尘涂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报告期,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优质资源,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变更“苏州盛丰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为了解决公司在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玻璃材料)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缺
乏前瞻性和原创性,后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公司决定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元用于投向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报告期,鉴于“智能厨电玻璃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营运资金的需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7 号文核准,秀强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1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71893.96万元,超募资金为55457.3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1年1月8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超募资金
8使用情况如下:
*2011年5月4日,议案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建设家电玻璃生产线项目。2011年6月2日,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2013年5月8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四川泳泉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原5000万元调整至2000万元,减少的投资额3000万元调整为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报告期内,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408.72万元。
*2012年1月9日,经秀强股份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9336万元建设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4496万元建设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报告期内,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518.99万元。
*2012年8月15日,经秀强股份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在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无机非金属新材料的研发基地。子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变更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元用于投向智能厨电玻璃项目。
*2013年7月30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2923万元在公司厂区内扩建年产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报告期内,年产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项目实现销售收入
16923.64万元。
*2011年1月27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集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此笔款项于2011年1月底偿还银行。
*2012年2月14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6月12日,经秀强股份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0870万元在公司“光伏工业园”内建设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项目。2014 年 7 月 17 日,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项目资金的 1000 万美元购买项目所需的设备。报告期内,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61.57万元。
*2016年4月22日,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年产120万平方米玻璃层架/盖板和年产15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年
9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生产线”、“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生产线”、“180万平方米彩晶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017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大尺寸高透射可见光 AR 镀膜玻璃项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1月11日,因玻璃深加工行业市场变化加之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从审慎、高效用好募集资金的原则考虑,为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565.80万元,用于“智能厨电玻璃”项目。报告期内,智能厨电玻璃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093.48万元。
*2021年7月3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鉴于“智能厨电玻璃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1年1月27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6166.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年产 150 万平方米彩晶玻璃项目 3654.01 万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 TCO 导电膜玻璃项目 2512.24 万元的自筹资金。
*2011年7月22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年1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2月14日,经秀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2年8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15日,经秀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3年2月,公司已按期将此笔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10部分已结项的项目产生节余资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遵循项目可行性预
算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配置资源,对项目的各环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同时在项目各个环节实施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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