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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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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3-22 00:00:00 浏览:  3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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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2-020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4号),对本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6月以来,你公司先后披露了重要子公司被司法拍卖、债务重组交
易等事项,其中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财务核算信息披露不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发出4份《问询函》和2份《关注函》进行问询。你公司多次延期,未回复,部分超期已逾一年。上述信息对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你公司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1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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