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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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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贵 发表于 2022-3-23 00:00:00 浏览:  4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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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证券简称:科陆电子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标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2522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320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部
分董事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议案》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决权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结果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34239919199.9640%1224000.0357%10000.0003%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表决同意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反对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弃权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结果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
71390085.2622%12240014.6184%10000.1194%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决权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结果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34241189199.9677%1097000.0320%10000.0003%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表决同意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反对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弃权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结果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
72660086.7789%10970013.1016%10000.1194%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决权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结果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34243039199.9731%912000.0266%10000.0003%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表决同意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反对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弃权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结果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
74510088.9884%9120010.8922%10000.1194%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决权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结果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34239919199.9640%1224000.0357%10000.0003%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投资表决同意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反对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弃权票数者有效表决权股结果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份总数比例
71390085.2622%12240014.6184%10000.1194%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邓宇戈律师、王金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2 年 3 月 23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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