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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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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小燕 发表于 2022-3-23 00:00:00 浏览:  5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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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证券简称:盛新锂能公告编号:2022-0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或“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比亚迪系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17458F法定代表人王传福注册资本2911142855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成立日期1995年2月10日
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经营范围
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 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
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
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
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
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
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
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
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
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2.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46522448股(含本数)且不超过6978367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5%,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比亚迪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65349955股,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25169858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9.09%;比亚迪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比亚迪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低于
46522448股(含本数)且不超过6978367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按照发行46522448股按照发行69783670股测算测算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股)(%)姚雄杰先
生及其一25169858329.0925169858327.6025169858326.92致行动人
比亚迪--465224485.10697836707.46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6.92%,姚雄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后比亚迪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仅为示意性测算,最终持股比例须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确定。
三、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比亚迪于2022年3月22日签署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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