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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1目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3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8
2议案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4月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伟先生、杨国强先生、陈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选举王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杨国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会议对上述候选人逐项予以审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3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伟先生王伟,男,197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王伟先生目前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苏州虎丘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王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国强先生杨国强,男,1963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市财税第一分局科长,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镇(商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市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杨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锦智资产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唯一有限合伙人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杨国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旭先生陈旭,男,1969年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住权。曾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赛奥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有您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赛奥
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有您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4月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丙刚先生、杨永民先生、谭春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其中刘丙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简历附后)。
1、选举刘丙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杨永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谭春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提请会议对上述候选人逐项予以审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6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丙刚先生刘丙刚,男,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博宸益恒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刘丙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丙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永民先生
杨永民先生,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天弘基金股权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亮马骏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杨永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谭春云先生
谭春云先生,男,1988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融资部投行业务高级副总裁。
谭春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春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议案三: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于2022年4月3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鲁云亮先生、包志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选举鲁云亮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包志炜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会议对上述候选人逐项予以审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8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鲁云亮先生鲁云亮,男,196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市中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鲁云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鲁云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包志炜先生包志炜,男,197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埃比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包志炜先生目前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除此之外,包志炜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包志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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