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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东医疗
股票代码:600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
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东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万东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美的集团持有万东医疗319579981股股票,占万东医疗当前总股本的45.46%。
四、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并经万东医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持股计划......................................14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4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1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案...........................................1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19
第四节权益变动资金来源..........................................20
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21
第六节后续计划..............................................22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22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22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22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2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22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2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3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24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4
2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25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7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0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30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30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30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协议、默契或安排................................30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通
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31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3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33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34
一、备查文件目录.............................................34
二、备查地点...............................................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5
3释义
万东医疗、上市公司、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万东医疗装备指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指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指《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控股股东美的集团发行 A 股
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指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A 股股票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价基准日指决议公告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美的集团持有万东医疗157335122股股份,占万东医疗当时总股本的29.09%。
本次权益变动指
本次权益变动后,美的集团持有万东医疗319579981股股份,占万东医疗当前总股本的45.46%。
美的集团、控股股东、
指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万东医疗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
美的控股指美的控股有限公司,系万东医疗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保荐人、保荐机构、华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联合证券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收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购办法》
最近三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洪波成立日期2000年4月7日
注册资本6981308571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22473344C
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
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
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经营范围
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
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0-04-07至无固定期限
1、美的控股有限公司31.01%;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37%;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83%;
4、方洪波1.67%;
5、加拿大年金计划投资委员会-自有资金(交易所)1.49%;
前十大股东
6、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6%;
7、黄健1.23%;
8、栗建伟0.71%;
9、黄晓祥0.56%;
10、袁利群0.54%。
通讯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通讯方式0757-226077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控股股东为美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
5先生,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控股直接持有美的集团31.01%股份,为美的集团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享健成立日期2022年8月5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蓬莱路工业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29989733对制造业、商业进行投资;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项目);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工业
经营范围产品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咨询服务;
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运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2-08-05至无固定期限
(1)何享健持股94.5455%股东情况
(2)卢德燕持股5.4545%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蓬莱路工业大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享健先生直接持有美的集团0.46%股份,通过美的控股间接控制美的集团31.01%股份,合计控制美的集团31.47%股份,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
6(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万东医疗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美的集团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号
家用空调制造、
1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04/10/2285400万元人民币
销售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家用空调制造、
22000/04/30692.8万美元
有限公司销售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
32004/03/04800万美元空调制造
公司
4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2010/04/2983000万元人民币空调制造
5浙江美芝压缩机有限公司2014/01/215000万元人民币压缩机制造
6合肥华凌股份有限公司1993/06/309120万元人民币电冰箱制造
宁波美的联合物资供应有限
72011/01/0748000万元人民币材料加工、销售
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
82006/09/047200万美元小家电制造
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
92006/02/244200万美元小家电制造
制造有限公司芜湖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
102008/08/076000万元人民币小家电制造
公司
73248.7764万元
11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2019/05/31洗衣机制造
人民币
美的电器(新加坡)贸
122008/1/11348000000新元出口贸易
易有限公司
13美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1/09/13100000万元人民币小额贷款
14美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04/7/282380万美元控股投资
芜湖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
152008/08/076000万元人民币小家电制造
公司
Midea Electric
162017/3/1525000欧元控股投资
Netherlands (I)B.V.Midea Electric
172017/12/2110000欧元控股投资
Netherlands (II)B.V.Toshiba Lifestyle
18 Products & Services 1991/4/1 10000万日元 家电制造
Corporation
19 KUKA Aktiengesellschaft 1889/2/14 103416222欧元 机器人制造、销售
20美的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6/01/1980000万元人民币保付代理
7序
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号
21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0/07/16350000万元人民币金融业
22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1996/09/019210.9873万美元电冰箱制造
23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2005/09/2650000万元人民币空调制造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美的控股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号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发展有限330000万元
12010/04/14投资、咨询服务
公司人民币
300000万元医院管理、设备及非
2广东和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020/10/09
人民币居住房地产租赁
佛山市顺德区和睿企业管理10000万元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32017/04/17
有限公司人民币及房地产开发、营销
10000万元艺术活动策划、文化
4和的美术馆有限公司2013/09/11
人民币产业投资、经营管理
2000万元艺术活动策划、设计
5广东和泽艺术发展有限公司2021/01/13
人民币服务及咨询服务
2000万元艺术设计及咨询
6广东美汇艺术发展有限公司2020/12/23
人民币服务广东美和健康医疗管理有限1000万元
72017/10/16医疗服务
公司人民币佛山市美的企业管理有限6000万元
82016/08/19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人民币
9美的控股(國際)有限公司2012/10/2512450万美元投资
3、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美的集团、美的控股及其各自下属子公司外,何享健先生直接持股控制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号
1佛山顺德君域管理有限公司2016/05/273000万元企业管理
宁波美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2012/09/0430100万元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1、美的集团主要业务
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事业群、机电事业群、暖通与楼宇事业部、机
8器人与自动化事业部和数字化创新业务五大业务板块的全球化科技集团,提供多
元化的产品种类与服务。其中,智能家居事业群作为智慧家电、智慧家居及周边相关产业和生态链的经营主体,承担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智能化场景搭建,用户运营和数据价值发掘,致力于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最佳体验的全屋智能家居及服务;
机电事业群,具备专业化研发、生产、销售压缩机、电机、芯片、工控、散热组件等高精密核心部件产品的能力,拥有美芝、威灵、美仁、东芝、合康、日业、东菱和高创等多个品牌,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3C 产品、新能源汽车和工业自动化等领域;暖通与楼宇事业部致力于为楼宇及公共设施提供能源、暖通、
电梯、控制等产品及全套解决方案和服务,并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类型,着力成为掌握关键核心科技及制造能力的领先型工业企业;机器人及自动化事业部
主要围绕未来工厂相关领域,提供包括工业机器人、物流自动化系统及传输系统解决方案,以及面向医疗、娱乐、新消费领域的相关解决方案等;数字化创新业务包括以智能供应链、工业互联网等在美的集团商业模式变革中孵化出的新型业务,可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软件服务、无人零售解决方案和生产性服务等。
2、美的集团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美的集团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状况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20年度2019年末/2019年度2018年末/2018年度
资产总额36038260.3030195541.9026370114.80
负债合计23614550.3019445932.2017124663.10
所有者权益合计12423710.0010749609.709245451.70
营业总收入28570972.9027938050.6026181963.50
利润总额3166353.902992911.402577305.80
净利润2750654.202527714.402165041.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2722296.902421122.202023077.90
的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65.53%64.40%64.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4.95%26.43%25.66%
益率
注:美的集团2018-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9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美的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号
1方洪波董事长、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2何剑锋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3殷必彤董事、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4顾炎民董事、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5王建国董事、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6于刚董事男美国中国是
7薛云奎独立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8管清友独立董事男中国中国否
9韩践独立董事女美国中国是
10董文涛监事会主席男中国中国否
11赵军监事男中国中国否
职工代表监
12梁惠铭女中国中国否
事
13张小懿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14胡自强副总裁男美国中国是
15王金亮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16李国林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17伏拥军副总裁男中国中国否
18管金伟副总裁男中国中国是
19钟铮首席财务官女中国中国否
20赵文心首席人才官女中国中国否
21江鹏董事会秘书男中国中国否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10(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美的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美的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 B.V.和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I) B.V.间接控制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KUKA
Aktiengesellschaft 95.31%的股份。
(2)美的集团直接持有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688165.SH)约 6.82%的股份。
(3)美的集团通过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控制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48.SZ)18.93%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除上述事项外,美的集团不存在其他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2、美的控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的控股股东美的控股于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美的控股直接持有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美的集团(000333.SZ)
31.01%的股份,为美的集团控股股东。
(2)美的控股通过美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 B.V.
和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I) B.V.间接控制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KUKA Aktiengesellschaft 95.31%的股份。
(3)美的控股通过美的集团控制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埃夫特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8165.SH)约 6.82%的股份。
(4)美的控股通过美的集团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控制中国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48.SZ)18.93%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11除上述事项外,美的控股不存在其他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何享健先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1)何享健先生合计控制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美的集团
(000333.SZ)31.47%的股份,为美的集团实际控制人。
(2)何享健先生通过美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
B.V.和 Midea Electric Netherlands (II) B.V.间接控制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 KUKA Aktiengesellschaft 95.31%的股份。
(3)何享健先生通过佛山市美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中国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87.SZ)约 12.09%的股份。
(4)何享健先生通过美的集团控制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埃夫特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88165.SH)约 6.82%的股份。
(5)何享健先生通过美的集团子公司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控制中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48.SZ)18.93%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6)卢德燕女士合计控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3990.HK)约 81.26%的股权,为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
生与卢德燕女士于2018年5月14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及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何享健先生视作于卢德燕女士持有的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权益中拥有权益,但并未持有美的置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任何经济利益(包括获得股息分派的权利)。
除上述事项外,何享健先生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2(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1、美的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于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如下:
(1)美的集团直接持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7%的股份,通过子公司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约2.69%的股份,合计控制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约9.69%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美的集团不存在于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
2、美的控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的控股股东美的控股于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如下:
(1)美的控股通过美的集团间接控制广州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约9.69%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美的控股不存在于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
3、何享健先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于境内、境外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如下:
(1)何享健先生通过美的集团间接控制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约9.69%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何享健先生不存在于境内、境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的情况。
13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作为万东医疗的控股股东,美的集团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发展,积极履行股东职责,了解和关心万东医疗业务发展情况。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经研究论证,美的集团决定认购万东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帮助万东医疗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在不断巩固优势产品领先地位的同时补足弱势产品短板,持续丰富医学影像设备产品线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从国内领先至国际领先的跨越,构筑万东医疗未来发展的长期竞争壁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美的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何享健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持股计划
美的集团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新增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万东医疗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万东医疗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根据美的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及要求,本次交易已于
2021年7月5日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审批。
2021年7月5日,万东医疗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日,万东医疗与美的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21年8月30日,万东医疗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申请。
2022年2月17日,万东医疗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4号)核准批文,本次发行获得核准。
15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美的集团持有万东医疗15733512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9.09%。美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何享健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美的集团将持有万东医疗31957998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5.46%。美的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何享健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案
(一)权益变动方式
美的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162244859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甲方(发行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认购价格、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而调
整本次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的,则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若甲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16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3)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20%,即不低于108163240(含本数,下限),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2244859股(含本数,上限),具体认购股份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同意在本次发行中认购金额不低于138881.60万元,且不超过
208322.40万元,最终认购款总金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乙方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在上述范围内,由甲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乙方的认购数量将根据其认购金额及根据本协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认购数量按舍去末尾小数点后的数值取整。
3、支付方式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支付方式
乙方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股票。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后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价款缴纳通知时,按缴款通知要求(包括缴款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
的银行账户内,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
(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非开发行前甲方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发行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相
17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
自认购股份登记日起,乙方合法拥有认购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甲方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上述股份限售期结束后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明示放弃并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所允许,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列全部条件满足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包括批准乙方免于发出要约);
(2)乙方经其内部有权决策批准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除非上述所列的相关协议生效条件被豁免,上述所列的协议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6、违约责任
除因本协议第九条所述之不可抗力因素和因本协议规定的情形而终止本协议以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做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在守约方向其送达要求纠正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未及时纠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7、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
18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履行。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双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出现时,可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终止本协议;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对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
(4)若本协议发行未能依法取得甲方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6)如本协议根据上述条款终止,双方已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义务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在本协议终止后尽快返回原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的集团所持万东医疗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美的集团所持万东医疗股份存在限售期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美的集团因受让原控股股东江苏鱼跃、原实际控制人吴光明和股东俞熔取得的万东医疗合计29.09%的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即2021年
5月6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美的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
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相关权益。
19第四节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美的集团用于认购万东医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根据美的集团出具的《认购万东医疗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承诺函》,美的集团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名股实债”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的情形,亦不存在以理财资金、投资基金或其他金融产品等形式入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对外募集、利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
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发行人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方式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理财产品或对外募集形成的资金池的情形。
美的集团于2022年3月9日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总额
为2062132157.89元,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第五节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美的集团已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美的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之情形,美的集团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1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改变或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
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上述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将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
22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实施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23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美的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何享健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将继续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或完整。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已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直接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万东医疗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万东医疗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控股股东。
3、本承诺函自生效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控股股东;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美的控股已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万东医疗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万东医疗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日起生效:
24(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3、本承诺函自生效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已作出如下承诺:
“1、在本人成为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万东医疗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万东医疗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2、本承诺函自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人签署;
(2)本人成为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3、本承诺函自生效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是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形。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万东
25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
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万东医疗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直接控股股东。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直接控股股东。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美的控股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
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万东医疗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26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万
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万东医疗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万东医疗或其附属企业。
4、本承诺函自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人签署;
(2)本人成为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是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6、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万东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新增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与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27法转移万东医疗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万东医疗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给予
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所能给予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控股股东。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控股股东;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美的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
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美的控股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万东医疗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万东医疗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要求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给予
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所能给予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4、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5、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万东医疗的间接控股股东;
28(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6、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
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何享健先生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尽量减少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疗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万东医
疗及其附属企业将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万东医疗的资金、利润,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万东医疗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函自同时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人签署;
(2)本人成为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4、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是万东医疗的实际控制人;
(2)万东医疗终止上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本次交易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
合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除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任职领取薪酬的情况除外)。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协议、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相关交易等公开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0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万东医疗首次审议非公开发行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2021年7月6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万东医疗首次审议非公开发行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2021年7月6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万东医疗股票的情形。
31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的集团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333.SZ),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17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17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01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相应公告内容。
32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3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审批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万东医疗股份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函;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万东医疗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3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2022年3月29日
35(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2022年3月29日
3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基本情况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公司股票简称万东医疗股票代码600055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
称 大楼B区26-28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有□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否√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是√3家
是√3家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否□
否□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
上市公司持股5%以回答“是”,请注明公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持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股数量:157335122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29.09%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变动数量: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162244859股
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增加16.37%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否√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是□否√股票37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文件是√否□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决策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进展情况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是□否√关股份的表决权
38(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洪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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