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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4证券简称:新华都公告编号:2022-04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下属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上述业务追加担保,担保敞口金额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实际担保敞口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上述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计划如下:
担保敞口被担保方截至目本次预计担保方金额占公是否
2021年末前担保担保敞口
被担保方持股司2021年关联资产负债余额金额比例末净资产担保率(亿元)(亿元)比例西藏聚量电子商务
100%74.95%3.003.5033.06%否
有限公司西藏久实致和营销
100%63.59%1.501.5014.17%否
有限公司
合计4.505.0047.23%--
2、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
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9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 A栋 803室
法定代表人:邢涛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28日
项目(已审计)(未审计)
资产总额129233.99170802.01
负债总额96866.80135524.94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96192.61134854.30
净资产32367.1935277.07
项目2021年度(已审计)2022年1-2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139185.8134875.71
利润总额8058.533197.67
净利润7294.312909.88
2、西藏久实致和营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6月 04日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A区博达路 16号院内南门第一栋 205室
法定代表人:曾海慧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久爱致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28日
项目(已审计)(未审计)
资产总额45675.5846751.43
负债总额29046.1329727.03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8671.1829349.12
净资产16629.4517024.40
项目2021年度(已审计)2022年1-2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37723.205392.85
利润总额4776.34434.01
净利润4345.96394.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敞口金额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拟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占公
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7.2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担保)为人民币4.5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51%。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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