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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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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春风桃李花开日 发表于 2022-3-30 00:00:00 浏览:  54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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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三月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9
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0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4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7
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22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3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4
7、《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5
8、《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7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28
10、《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39
11、《关于修改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30
2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
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份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
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六、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按照表决票中的要求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如需要)四项中任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调成静音,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摄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线上参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配合相关防疫工作。若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十二、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2022年3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式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5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10点。
(二)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联合路30号
三、召集人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是玉丰先生
五、投票规则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6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六、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
第二项主持人宣布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宣布会议合法有效,正式宣布会议开始
第三项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第四项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宣读会议表决说明
第五项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六项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提问、讨论并审议
第七项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第八项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7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九项主持人宣布复会,监票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第十项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第十一项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二项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第十三项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第十四项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8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11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本次会议设监票人2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时请
在表决票上规定处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代表表决权及所占比例。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如需回避请注明)项下的表决栏内打“√”号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表决注意事项。
六、不按规定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由董事会与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现场投票结果,汇总网络投票系统最终投票结果。
九、由主持人宣读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的股东大会决议。
9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汇报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2021年,公司紧跟国家步伐,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面对全球严峻的疫情
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以及多变的市场形势,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2021年公司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公司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334万元,较上年增长68.65%;利润
总额34828万元,较上年增长71.46%;净利润30408万元,较上年增长
82.59%;总资产313279万元,较上年增长31.69%;所有者权益182435万元,较上年增长15.80%。
2021年董事会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
(一)2021年3月1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范迓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定范迓胜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薪酬的议案》;
10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是玉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是玉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欧洲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二)2021年4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1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相关文件对外报送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1年8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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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2022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要求,按照确定的工作思路和重
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积极应对,提高发现并抓住机遇的能力,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1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1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各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5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16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公司紧紧围绕发展航空、航天、核电以及替代进口的战略目标,克
服疫情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因素,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同时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夯实企业发展基础,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继续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1]A1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334.76万元同比增长68.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408.66万元,同比增长
82.59%,扣非后净利润28638.30万元,同比增长91.14%。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总额313279.80万元,同比增加75390.74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总额23030.56万元,同比增加46340.40万元。主要是公司业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增加及原材料备货、在产品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总额82974.23万元,同比增加29050.34万元。主要是募投项目设备转固所致。重大变动科目情况说明如下:
科目名称2021/12/312020/12/31变动(%)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51587.6330504.8669.11主要是公司回款增加所致主要是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
交易性金融资产3068.85
100.00买理财所致
主要是销售取得的商业承兑
应收票据24789.7314516.56
70.77汇票增加所致
17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应收账款61550.6146553.24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
32.22
主要是销售取得的银行承兑
应收款项融资22956.1311656.91
96.93汇票增加所致
主要是增加备料导致原材料
预付款项12036.825135.69
134.38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1815.21658.64175.60主要是保证金增加所致主要是订单增长导致原材料
存货49909.7928194.39备货以及生产过程在产品增
77.02加所致。
主要是公司设备升级拆除旧
持有待售资产256.60
100.00设备待售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334.2146744.88-95.01主要是理财到期收回所致。
主要是募投项目设备转固所
固定资产49748.2924473.38
103.28致。
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厂
使用权资产4190.56
100.00房所致
主要是公司按所得税优惠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453.163151.74
-22.16率计算所致。
主要是募投项目按期推进所
其他非流动资产2321.774782.65
-51.45致。
2、负债总额130844.76万元,同比增长50493.08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108731.63万元,同比增长37727.26万元;主要是本期增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非流动负债总额为22113.13万元,同比增加
12765.82万元。重大变动科目情况说明如下:
变动
科目名称2021/12/312020/12/31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
短期借款3003.536007.06-50.00主要是归还短期借款所致主要是为满足采购增加开具
应付票据62809.7936540.96
71.89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18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及外协加
应付账款27238.5617796.79
53.05工增加所致
主要是公司业务增长,预收合同负债2134.801423.18
50.00款项增加所致
主要是公司多方面人才引
应付职工薪酬2126.391665.00
27.71进,年度年终奖增加所致
主要是取得应付合作单位的
其他应付款425.22228.59
86.02项目补助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厂
338.94
动负债100.00房所致主要是本期未终止确认的已
其他流动负债10181.446777.32
50.23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主要是扩大生产规模租赁厂
租赁负债3868.48
100.00房债所致
主要是收到国拨建设项目专
长期应付款8835.00100.00
8735.00项资金所致
3、所有者权益总额182435.05万元,同比增加24897.76万元,主要是
公司利润增加所致。资产负债率为41.77%,比年初增加23.65%。
变动
科目名称2021/12/312020/12/31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国外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
其他综合收益-5.36
100.00差额所致
盈余公积8312.565273.4957.63主要是净利润增长所致
未分配利润69271.8847518.2945.78主要是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营业收入及实现利润情况
2021年公司航空、航天订单大幅增长,公司产能稳步提高,全年共生产锻
件产品64013.80吨,同比增长0.01%,销售66089.35吨,同比增长
13.78%,全年共实现总营业收入173334.76万元,同比增长68.65%,完成公
19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司全年预算目标,其中航空航天锻件销售72784.60万元,同比增长
121.38%;石化锻件销售52231.31万元,同比增长96.99%;电力锻件销售
17176.81万元,同比下降32.41%;其他锻件销售13048.12万元,同比增
长44.18%。
公司国内销售168825.60万元,同比增长74.94%;出口销售4509.15万元,同比下降28.14%。出口占整个产品销售的比重为3%。
产品销售毛利率为30.71%,同比增长0.6%;其中:航空航天锻件毛利率
46.37%,增长4.03%,石化锻件毛利率17.27%,下降2.3%,电力锻件毛利率
13.41%,下降16.1%,其他锻件毛利率19.91%,增长1.7%。税后净利润为
30408.66万元,同比增长82.59%。
三、费用支出情况
1、营业税金及附加全年发生额195.5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8.46万元,
主要是项目结转增加房产税所致。
2、管理费用全年发生额5283.8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10.26万元,主
要是业务增加,业务招待费及服务费增长所致。
3、销售费用全年发生额2937.27万元,比上年增加734.3万元,主要是业务增长所致。
4、研发费用全年发生额7878.74万元,比上年增加3587.14万元,主
要是公司加大对航空航天、新能源等产品的研发投入所致。
5、财务费用全年发生额118.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84.24万元,主要
是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四、现金流情况
公司2021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全年增加为15763.93万元,同比流入增加7671.76万元,其中:
20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入609.11万元,流入减少717.86万元,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均上升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入24626.32万元,流入增加
84932.31万元,主要是理财投资收回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9312.85万元,流出增加
76363.14万元,主要是支付股利、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五、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本年实现净利润为30408.66万元,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入609.11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均上升所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四:
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基于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和新项目建设情况、市场情况与经营能力等因素,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1、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50%,利润总额及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比上年同期增长50%左右。
此计划并不代表公司2022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项目建设情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2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五: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22]A130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408660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5182865.33元,按规定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以及上年分配的利润后,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92718758.61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按下列方案实施分配:
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8元(含税),共计派发31104000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玖拾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4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七:
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为保证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克新材”或“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就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使用银行授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补充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截止2022年3月14日,公司在各银行使用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使银行借保证方单位名称备注用银行敞口情款余额式况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信用银票
14533
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信用银票
84123000
交通银行无锡城北支行信用银票
3590
中信银行无锡城西支行信用银票
12303
招商银行无锡城西支行信用银票
4968
宁波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信用保函
99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滨湖支信用银票行1329
25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合计
461273000
注:银行综合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
证、国际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含网上承兑)、进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等品种。
截止2022年3月14日,实际已使用银行授信49127万元(其中银行借款
3000万元)。
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2年度申请及使用银行授信及授权事宜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银行授信,使用银行授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在上述授信范围内签署所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质押或抵押担保等相关的申请书、文件、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专人就上述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种类及额
度分配、利率、费率等条件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以上授权内容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一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6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 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7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及业绩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公司绩效考评政策和方案确定。
公司高管2022年度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及业绩奖金两部分构成,根据公司绩效考评政策和方案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8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2022年度的薪酬根据其任职岗位由基本工资及业绩奖金两部分构成,最终根据公司绩效考评政策和方案确定。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29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改。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新增)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鉴于新增条款,《公司章程》中的条款编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
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并;
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30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所必需。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五)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指(十五)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3000万元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公司提供担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但为公司提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供担保、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务的债务除外);…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六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删除)集。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容:…内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不必是公司的股东;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新增)(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六十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的第六十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所有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32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决议通过: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者变更公司形式;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三)本章程的修改;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和特别决议。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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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删除)
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第一百〇六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
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选举产生。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〇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项;…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宜。构
成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的,应(十七)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宜。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成本章程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的,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议。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新增)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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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新增)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
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等方式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等方式书书面通知全体董事。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二十八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第一百二十七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人员。管理人员。
(新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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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并披露中期报告。
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第三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八条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向第八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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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第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券交易所备案。…案。…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明材料。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第十七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
内容: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方式;(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第二十一条股东登记日登记在册所载的第二十一条股东登记日登记在册所载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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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第二十二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够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第三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
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四十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第四十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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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制。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第五十二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者(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变更公司形式;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条款及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工作;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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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七)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宜。构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的,应在董事会审(十七)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宜。构成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由董事会《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的,应在董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十八)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新增)第三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40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的公告》(编号:2022-020)请各位股东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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