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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5证券简称:盘江股份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四月
1目录
目录....................................................2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3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22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5
第三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29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0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1
第六节备查文件..............................................37
2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家道杨德金徐建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庆林杨世梁王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敏李学刚李守兵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盘江股份、发行人、上市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元的盘
普通股/股票指江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指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开发行股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告书》股东大会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投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1: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1年5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7月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1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40
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1月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651555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年4月1日,大信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1-00001号)。截至2022年3月30日15:00,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
53499999994.96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2022年3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4月1日,大信会计师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
第11-00003号),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94.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746767.01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86253227.95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
491573033.00元,余额人民币2994680194.95元转入“资本公积”,各投资者
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91573033股,符合发行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关于核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48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6515558股新股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3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6.53元/股。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最终的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发行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分别为109.04%、87.25%。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94.96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2264150.94元(不含税,下同),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358490.57元、律师费用人民币660377.36元、证券登记费463748.1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6253227.95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12元/股,发行股份数量491573033股,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94.9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锁定期
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号(月)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
16个月84269662599999993.44
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
26个月70224719499999999.2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3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6个月84269662599999993.44限合伙)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29073033206999994.96
5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6个月18258426129999993.1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66个月16994382120999999.84
司
7 UBS AG 6 个月 23455056 166999998.72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25140449178999996.88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15028089106999993.68
7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33848314240999995.6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1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
司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
12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
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13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有限合伙)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4185393100999998.16
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
156个月15449438109999998.56业(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166个月19241581137000056.72
司
合计-4915730333499999994.96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发行股份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2022年2月16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向166名投资者发送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20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8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
方)、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公司8家、其他类型投资者101家。
自《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盘江股份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后(2022年2月16日)至申购日
(2022年3月25日)12:00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46名新增投资者表达
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8天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11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湖南省国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珠海汇垠宣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杜小东
17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必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25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刘杏林
27上海弦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8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31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米道(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33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寿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6北京创富金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张波
39江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2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3 Morgan Stanley
44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46济南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计向212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前述认购对象包括:2022年1月10日收盘后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基金
公司27家、证券公司23家、保险公司8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134家。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19份有效的《申购报价单》。除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及时缴纳保证金。
共有19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序号发行对象关联关系类别(元/股)(万元)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
1其他无7.3460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2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其他无7.3450000.00
10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050000.00
6.9450000.00
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3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其他无7.7660000.00限合伙)
7.6619400.00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无
7.5520700.00
7.4113000.00
5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无7.0115000.00
6.8116000.00
7.2112100.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6基金无6.9829800.00
司
6.5333500.00
7.4511800.00
7 UBS AG QFII 无
7.2216700.00
7.3917900.0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无7.1052500.00
6.9757500.00
7.6310000.00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无
7.5310700.00
7.7114100.00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无
7.1224100.00
7.321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11证券无6.9816800.00
司
6.552370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
12其他无7.5110000.00
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
13其他无7.1310000.00(有限合伙)
7.1910100.00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无6.9813200.00
6.8516200.00
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
15其他无7.2511000.00业(有限合伙)
7.53106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16证券无7.3312100.00
司
7.1219300.00
17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无7.0011400.0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18其他无6.9510000.00
任公司
11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
19其他无6.8520000.00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锁定期(月)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16个月84269662599999993.44
任公司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
26个月70224719499999999.28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
36个月84269662599999993.44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29073033206999994.96
5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6个月18258426129999993.12
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16994382120999999.84
7 UBS AG 6 个月 23455056 166999998.72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25140449178999996.88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15028089106999993.68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33848314240999995.68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12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
募证券投资基金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36个月1404494399999994.16
伙)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4185393100999998.16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6个月15449438109999998.56
合伙)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个月19241581137000056.72
合计-4915730333499999994.96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91573033股,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2名称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74338.20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91号1栋贵旅大厦37-38楼法定代表人蒋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795274338K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投经营范围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房
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矿产品、化肥和化工产品、新型保温建
材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药品、医疗器械销售;招投标代理。
2、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17层17407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院东环广场 B 座
执行事务合伙人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理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2MA2REMK33U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的批准,不经营范围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55号贵州金融城中央商务区10号楼9住所层9001号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垭路67号贵州金控5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贵州省贵鑫瑞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廖晓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5MAAKDY7A35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自主选择经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13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10层法定代表人杨明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经营范围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郑州市农业路 22 号绿洲商会大厦 B1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3.00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 22 号绿洲商会大厦 B1001法定代表人谭瑞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324444328
实业投资及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36172.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3层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营范围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7、UBS AG
名称 UBS AG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14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住所
Base1 Switzerland法定代表人(分支房东明机构负责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业务许 QF2013EUS001可证编号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万元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经营范围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人民币1292677.6029万元
1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经营范围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90794.7954万元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法定代表人贺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经营范围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可研办公楼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兵器大厦603号法定代表人陈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0225592U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经营范围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1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紫气路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12MA3U7G7U12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济宁市曲阜市圣阳路1号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21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华弘国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宁雪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81MA94UKPX4L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482725.6868万元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17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
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
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
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
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
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
经营范围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
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
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
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五)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江山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
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1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以其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保险产品、公募基金、企业年金计划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组合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阳光增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基金中邮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9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增值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合富3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玉泉55号、财通
基金诚意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汇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76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方国际定增宝1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愚笃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天成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3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英人寿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矩阵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金磊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
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玉泉合富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37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财通基金中英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熙和发展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衡定增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旭升1号单一
19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107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土星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
金中和耕耘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580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
基金定增量化套利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5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0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1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2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3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5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5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南方
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UBS AG 是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综上,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20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
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之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核查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受能力是否匹配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1普通投资者是
公司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 专业投资者 I 是(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
3 专业投资者 I 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6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7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12 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 专业投资者 I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13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投资者是
1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济宁惠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5普通投资者是
合伙)
21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赵彬彬、毕厚厚
项目协办人:李博琛
项目组成员:郭瑛英、闫明庆、赵毅、刘佳扬
联系电话:010-86451342
传真:010-6518639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曹一然、王鹏鹤、陈志坚
联系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9016
(三)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负责人: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瑜、曹晓熙、汪云飞
22联系电话:010-82330558
(四)验资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负责人: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瑜、赵明明
联系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23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例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
1 A 股流通股 961050600 58.07
任公司
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52530503 9.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A 股流通股 45534169 2.75
数证券投资基金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39768630 2.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5 司-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 A 股流通股 8000000 0.48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 A 股流通股 7327894 0.44
证券投资基金
7 严罡 A 股流通股 6581585 0.40
8 侯博元 A 股流通股 6000700 0.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 A 股流通股 5367063 0.32
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4960200 0.30
合计-123712134474.7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
(%)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
1 A 股流通股 961050600 44.77%
任公司
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152530503 7.11%
24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
3 A 股限售股 84269662 3.93%
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4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A 股限售股 84269662 3.93%限合伙)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
5 A 股限售股 70224719 3.2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A 股流通股 45534169 2.12%
数证券投资基金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39768630 1.85%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售股 33848314 1.58%
9 UBS AG A 股限售股 23455056 1.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10 A 股限售股 19241581 0.90%
司
合计-151419298670.5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91573033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
-0.0049157303349157303322.90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
1655051861100.00-165505186177.10
的流通股份
合计1655051861100.004915730332146624894100.00
(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3499999994.96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助力盘江股份落实煤电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支持西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25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655051861股,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集团”)持有公司58.07%的股份,为盘江股份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盘江煤电集团持有盘江股份股权比例为44.77%,盘江煤电集团仍为盘江股份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6(六)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发行人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较好。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发行人加快煤电一体化业务的延伸布局,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自有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增强,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八)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加快煤电一体化业务的延伸布局,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此外,本次非公开的募集资金将有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显著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财务风险,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流动性,保持竞争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九)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效益逐步实现,以及流动资金得到补充,公司的现金流将得到显著改善。同时,随着公司净资产规模的上升,公司的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或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27(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
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率将下降,保持合理的水平,从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
28第三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29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
件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
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严格按照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要求执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30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李博琛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彬彬毕厚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王常青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2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曹一然王鹏鹤陈志坚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张利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3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20-00017号、大信审字[2021]第11-10002号、大信
专审字【2021】第11-00049号、大信备字【2021】第11-00022号、大信备字【2021】
第11-00023号、大信备字[2021]第11-10004号、大信备字[2021]第11-10005号、大信备字[2021]第11-10006号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项目合伙人)蔡瑜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曹晓熙汪云飞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声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于2022年3月15日由胡咏华、吴卫星变更为吴卫星。
特此声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5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蔡瑜赵明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吴卫星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6第六节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股票交易时间前往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37(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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