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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第七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积极参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
了相关文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21年度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第七届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唐天云3300周霞3300赵政3300李颖琦3300
第七届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1
2021年度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情况如下:
公司四位第七届独立董事均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第七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次会议,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上述3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
提出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较好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多项独立意见,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序号发表时间发表事项发表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1同意
(2021年4月6日)明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2020年度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
2同意
(2021年4月6日)核销(处置)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独
3同意
(2021年4月6日)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4同意
(2021年4月6日)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1年度
5同意
(2021年4月6日)绩效考核目标及总经理年薪额度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6关于对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7同意
(2021年4月6日)审计单位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8独立董事对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9同意
(2021年4月6日)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0关于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1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12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
议(2021年4月16日)
2三、为公司治理所做的工作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4位独立董事,2位为财务会计领域专业人员,1位为法律
专业人员,1位为金融专业人员。在历次董事会中,我们都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助公司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内部控制的运行提出了专业的意见。
关注参资企业承包经营情况,就深南燃气《经营管理责任协议书》执行情况、后续资产盘活处置等方面,积极向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沟通了解,对承包经营情况作全面回顾,并提出了相关专业意见。在第七届独立董事专业意见的指导和推进下,公司对深南燃气产权管理工作细节进行了梳理并提出改进方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果。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天云周霞赵政李颖琦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32021年度第八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积极参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
了相关文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从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21年度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第八届独立董事姓名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唐天云5500张平5500刘全胜5500李锡明5500
第八届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1
2021年度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履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情况如下:
公司四位第八届独立董事均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第八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0次会议,第八届提名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上述3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
提出了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较好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公正地提出了多项独立意见,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时间发表事项发表意见
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4月29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对改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事项的
2同意
(2021年8月4日)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关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8月4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4同意
(2021年8月26日)明及独立意见
三、为公司治理所做的工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4位独立董事,2位为财务会计领域专业人员,2位为法律专业人员。在历次董事会中,我们都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意见;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助公司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内部控制的运行提出了专业的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其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天云、张平、刘全胜、李锡明
二○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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