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05号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与
杭锦旗人民政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
订了《中能建杭锦旗新能源“制造+发电”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其中,公司负责 1GW光伏电池和 1GW光伏组件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需在5年内建设完成。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下列问题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请详细说明光伏项目在投产后的具体运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设备采购来源、原材料采购模式、具体生产过程及最终产品形式、产品销售模式和客户等。
2、根据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你公
司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产品业务及 IDC数据业务,未涉足光伏相关业务,且你公司称正在逐步剥离非主营业务,专注和聚焦通信业务。请结合光伏项目具体运作模式,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研发、生产、销售光伏产品所需的技术与人才储备,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
3、2021年9月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9亿元,2021年前三
1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请结合你公司资金实力、投资款筹
措方式等,详细说明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4、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4月12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子公司签署的公告》,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公告》。请你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协议的磋商和签署过程,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你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前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并核实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情形。同时,请你公司向我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
请你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2年4月14日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