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89|回复: 0

恒信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恒信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2-4-12 00:00:00 浏览:  4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3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3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聘任的联席总经理康海钧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康海钧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文川、李小荣、吴灵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 06:15 , Processed in 0.261679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