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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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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沐晴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4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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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富控股
股票代码:00226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11号21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2座370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24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2座370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的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
发行股份的情况...............................................7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一、本次变动情况..............................................9
二、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履行情况.................................10
三、其他说明...............................................12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2
五、权利限制情况.............................................13
六、承诺事项...............................................13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备查文件..............................................16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沣石恒达指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沣
指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能新投资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浙富控股指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66)
上海沣石指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沣石指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诺人指
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联环保集团指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指人民币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2Y57BT53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1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饶康达认缴出资总额10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11号212室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2座3706经营期限2017年04月11日至2037年04月10日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额出资占比(%)(万元)
1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518%
2上海沣石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3928.0555.8840%
3平潭沣石恒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501.1428.4986%
4上海岩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578.626.8172%
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认缴出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额出资占比(%)(万元)
5桐庐沣石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197.885.3864%
6平潭岩山腾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289.313.4086%
合计--100000.00100.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是否在浙富控股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家和地区居留权任职饶康达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否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GYU43R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超认缴出资总额8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240室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2座3706经营期限自2018年01月24日至2020年07月16日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情况如下: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认缴出资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额出资占比(%)(万元)
1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25%
2周金泉有限合伙人3000.0037.5000%
3许国寅有限合伙人2000.0025.0000%
4李卫军有限合伙人1900.0023.7500%
5周芬娟有限合伙人599.007.4875%
6沈勇钢有限合伙人500.006.2500%
合计--8000.00100.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是否在浙富控股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家和地区居留权任职张超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否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沣石恒达与沣能新投资为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沣石恒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沣石,当时沣能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为上海沣石控制的公司,故沣石恒达和沣能新投资为同一控制下的合伙企业,沣石恒达与沣能新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其自身企业的资金安排需求。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4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减持导致累计的股份变动比例为5.0000%,变动后持股比例为7.53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68489820股,占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的
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数相应变化为404804315股,持
股比例相应变化为7.53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动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减持方式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元/股)本(%)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5.461465200053697959620.2729%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5.63362000053697959620.0674%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5.632591700053697959620.4826%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283868700053697959620.7205%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001828050053697959620.3404%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40294380053697959620.0548%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30222180053697959620.0414%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40107380053697959620.0200%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57500000053697959620.0931%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68500000053697959620.0931%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61600000053697959620.1117%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57600000053697959620.1117%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72700000053697959620.1304%
沣能新投资大宗交易6.56678972053697959620.1264%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78899600053697959620.1675%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59400000053697959620.0745%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67400000053697959620.0745%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83400000053697959620.0745%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98531270053697959620.0989%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69500000053697959620.0931%
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86583030053697959620.1086%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77753090053697959620.1402%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7.03902900053697959620.1681%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6.201449570053697959620.2699%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5.752547040053697959620.4743%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5.371863290053697959620.3470%
沣石恒达大宗交易4.941300630053697959620.2422%
合计--26848982053697959625.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6732941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369795962股的12.5385%。其中,沣石恒
达持有公司股份63750441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8720%;沣能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578972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66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4048043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369795962股的7.5385%。其中,沣石恒
达持有公司股份40480431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5385%;沣能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其所作的各项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具体如下:
(一)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已就其自身情况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承诺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上承诺人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中承诺人作为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承诺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将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承诺人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承诺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其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人真实、合法持有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承诺人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出资额已全部缴足,承诺人所持有的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承诺人保证不就所持申联环保集团的股权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人权利。
(四)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承诺人于本次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购买资产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事项而使承诺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
3、若承诺人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的强制性要求,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五)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1、承诺人确认并认可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孙毅先生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
2、承诺人与孙毅先生不存在一致行动或关联关系。
3、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主体不会以单独或与第三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形式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已有一致行动人关系除外)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4、如承诺人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给上市公司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或上
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其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质押公司2984903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587%。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等情形。
六、承诺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本报告“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披露的权
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
明文件;
3、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年月日
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超年月日
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年月日
1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超年月日
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杭州上市公司名称公司股票简称浙富控股股票代码002266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路4811号2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沣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450号9幢240室(有限合伙)
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减少√注:上海沣石恒达私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募基金合伙企业(有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化□限合伙)与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 股票种类:A股
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673294135股
当时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
持股比例:12.5385%
股票种类: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数量:404804315股量及变动比例当时公司总股本:5369795962股
持股比例:7.5385%
是□否□不适用√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
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基础上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是√否□上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是□否□不适用√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是□否□不适用√
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石恒达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饶康达年月日
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沣能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沣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超年月日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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