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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 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未来发展及偿债需要,拟于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一、本次债券具体事项
(一)公司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本次债券的申报工作
1、发行规模:债券融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
2、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
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发行利率: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将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本次债券以公开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
6、增信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低于70%拟用于“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25万吨再生差别化和功能性涤纶长丝及配套加弹项目”等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剩余
1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最终募集资金用途以证监会、交易所等
监管部门审批要求为准。
8、偿债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
批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后36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批复,并在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二)为方便办理申请发行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缪汉根先生,决策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发行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名称、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增信安排、具体
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为本次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
3、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挂牌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4、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债券的上市/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工作;
26、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2年4月17日,公司以通过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券发行等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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