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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元股份2021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32.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526143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93071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835850.00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发行费用7657779.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9178070.07元。该事项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于2009年10月19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09]第2504号《审核报告》。
(二)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摘要金额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11564.91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2.85
3、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2588.74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专户余额9029.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元华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甲方)分别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山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政院路支行(乙方)以及海通证券(丙方)先后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9029.02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表:
是购买金额(万产品收益预期年化否实际收益签约方产品名称起息日到期日主体元)类型收益率赎(万元)回中国光大银2021年挂钩汇率对保本浮动
公司行股份有限公结构性存款统发1200.002021/7/52021/9/301%-3.19%是8.76收益型
公司第十三期产品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中元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元股份董事会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晓雷(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令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8917.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88.74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450.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项目达到截止报告项目可行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本报告期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调整后投本报告期预定可使期末累计性是否发更项目(含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实现的效到预计金投向资总额(1)投入金额用状态日实现的效生重大变部分变更)总额(2)(3)=(2)/(1)益效益期益化承诺投资项目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已实施完2012年10否6875.006875.0005537.492320.4819514.47否否录装置项目毕月30日
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已实施完2012年10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否6060.006060.0003234.70649.213821.32否否毕月30日设备项目已实施完2012年10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否5565.005565.0002030.4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毕月30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500.0018500.00010802.61----2969.6923335.79----超募资金投向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已实施完2012年10否2800.002800.0002733.720-144.19否否线圈成套装置毕月30日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否3000.003000.0002373.10已实施完2011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毕8日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已实施完2016年5月否5000.005000.0003886.485.27146.52不适用否目毕31日
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已实施完2011年7月否4290.004290.0004290.00741.832096.74是否并增资项目毕27日
收购广州至德51%股权已实施完2015年4月否1510.001510.0001510.00-372.44305.04是否并增资项目毕22日已实施完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否18266.0018266.00018266.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毕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2025年5月否10200.2610200.262588.742588.7425.38%-1291.85-1291.85否否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17日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5066.2645066.262588.7435648.04-----917.191112.26----
合计--63566.2663566.262588.7446450.65----2052.5024448.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装置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低于公司原来的预期,造成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和销售收入低于预具体项目)期,从而未能实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89178070.07元,其中超募资金304178070.07元,已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情况如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下:
及使用进展情况1、投入5000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
2、投入2800万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
3、投入不超过3000万元实施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4、投资4290万元实施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并增资项目;
5、投资1510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
6、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
7、投资10200.26万元实施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项目。
除第7项外,上述项目均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节余部分募集资金和利息。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电能质
量监测与治理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10月15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5000万元实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项目。2015年3月24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决定使用1510万元实施广州至德增资项目。2015年12月7日,经201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使用9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5月18日,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投资基于电力物联网的输变电智能监测和运维系统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适用方式调整情况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09年12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39.6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不适用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智能化电力动态数据记录装置项目、基于北斗/GPS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新型自动跟踪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项目、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结余的金额及原因目、收购成都智达66%股权并增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节余资金和利息共计9266万元(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7697.40万元,超募资金项目结余资金693.18万元,利息875.42万元)(详见公司2012-036号公告),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通过内部挖潜,努力降低成本,包括重视产品设计和工艺流程的优化,加强对采购计划、生产计划和供应商交货期的管理,降低制造成本和材料成本;
2、技术进步大大降低了有关系统采购成本。同时公司调整了研发中心组织结构,提高了研发效率,并加强与相关检测、实验等
业务单位的合作,保证各项实验工作正常进行;
3、基于北斗/GPS 的时间同步系统及时间同步检测设备项目的投资计划安排了铺底流动资金 2000 万元。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日,该部分资金尚未实际划拨;
4、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439.66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募投项目建设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含承诺投资项目结余资金7697.40万元,利息875.42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金额。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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