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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鼎捷软件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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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鼎捷软件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3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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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8证券简称:鼎捷软件公告编码:2022-04035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子祯先生;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698号景枫大厦写字楼18
楼8001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
8001414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03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739865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7.76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27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6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
196596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3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36320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1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0275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623%。
2、鉴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股东以视频方式参加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叶子祯先生、孙蔼彬先生、刘波先生以及张苑逸女士为公司董事,孙蔼彬先生、叶子祯先生、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一
致行动人,此外,股东 STEP BEST HOLDING LIMITED委托关联股东孙蔼彬先生投票。
鉴于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因此上述股东均予以回避表决。
其中,叶子祯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4000股,孙蔼彬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000股,刘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68000股,张苑逸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68000股,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9971265 股,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9712242股,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4520 股,STEP BEST HOLDING LIMITED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3220924股。
表决结果:同意6222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27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72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02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258%;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交易对手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并与叶子祯先生、孙蔼彬先生、公司股东 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刘波先生在交易对手方中山市龙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此外,公司股东 STEP BEST HOLDINGLIMITED委托关联股东孙蔼彬先生投票。
鉴于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因此上述股东均予以回避表决。
其中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971265股,叶子祯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4000股,孙蔼彬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1000 股,TOP PARTNER HOLDING LIMITED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9712242股,新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94520股,刘波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68000股,STEP BEST HOLDING LIMITED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220924股。表决结果:同意6390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455%;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4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020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258%;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9720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74%;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617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59%;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团结、杜羽田视频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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