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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徐州中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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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徐州中能化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2-4-25 00:00:00 浏览:  4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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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海伦哲
证券代码:300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东路 6 号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A 楼 22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厚土开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田有农)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伦哲”)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伦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七节备查文件..............................................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
2第一节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海伦哲指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中能化指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丁剑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分别向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其持有本次权益变动指
的海伦哲股份73876976股、11009532股,合计
84886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5%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注: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东路 6号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A楼 22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1MA7LX9214A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厚土开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田有农)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2年4月20日
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其他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二)主要合伙人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方式住所
北京厚土开金企业管普通合伙人1000000.00元货币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
理中心(有限合伙)栖路33号院1号楼103室
天津中能化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人200000000.00货币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中心(有限合伙)元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1867
号)
徐州贝司特工程机械有限合伙人150000000.00货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19号
4有限公司元
北京初心保险经纪有有限合伙人100000000.00货币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
限公司元栖路33号院1号楼103室(集群
注册)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田有农男中国北京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发展等因素,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可能性。
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徐州中能化00848865088.15%
二、权益变动方式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海伦哲股票。
三、机电公司、丁剑平与徐州中能化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甲方(受让方):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厚土开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东路六号金龙湖金融广场 A 楼 220 室
委派代表:田有农
乙方一(出让方1):江苏省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剑平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荆马河北侧
乙方二(出让方2):丁剑平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同意受让乙方一和乙方二(以下简称“乙方”)所持有的海伦哲57898847股股份及相应
7权益,其中受让乙方一46889315股,受让乙方二11009532股。
2、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元,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
仟捌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肆拾肆元柒角柒分(RMB¥168485644.77)。
第二条目标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办理过户手续前,
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肆仟肆佰万元(RMB¥44000000)转让价款;办理完股份过户手续后十
个工作日内支付陆仟贰佰贰拾肆万贰仟捌佰贰拾贰元叁角玖分(62242822.39元),剩余转让价款在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2、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1元,合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
仟捌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肆拾肆元柒角柒分(RMB¥168485644.77)。
3、各方一致同意,股份转让协议项下因目标股份转让而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由于实
际转让价格与协议转让价格存在差异而导致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第三条目标股份的交割
1、乙方收到甲方足额支付的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首期股份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促使并配合
海伦哲办理股份变更的审批、登记手续。
2、各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依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之日为股份转让完成日。
3、自上述股份转让完成日起,甲方成为海伦哲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
第四条声明、保证及承诺
1、乙方向甲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乙方对目标股份拥有合法的、真实的和完整的所有权。
8(2)乙方在本次交易交割日期前,未在目标股份上设立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目标股份
上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或目标股份虽被质押、设立其他担保但转让给甲方前已解除质押、其他担保,或本次转让已取得质权人及受让人的同意。
(3)乙方未在目标股份上作出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受到任何限制的协议、安
排或承诺,标的股份过户后,甲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
(5)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签署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必需签署的文件。
(6)在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行为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时,根据相关法规,配合甲方和海伦哲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2、甲方向乙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甲方将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具有合法来源。
(2)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并签署完成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必须的各种文件。
(3)与乙方和海伦哲协同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四、机电公司、徐州中能化、首创证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法定代表人:丁剑平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荆马河北侧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厚土开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注册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东路 6 号金龙湖科技金融广场 A 楼 220 室
质权人(以下简称“丙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鉴于: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其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01)。
(2)甲方为目标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目标公司共计1.49亿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约
14.33%)。
(3)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在丙方剩余质押标的目标公司股份数量为67468415股(以下简称“质押股票”),剩余债务本金9450万元。因甲方2022年4月19日合约履约保障比例跌破平仓线
160%,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合约中的提高履约保障比例义务,已构成违约。
(4)经协商,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质押在丙方的26987661股目标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票”,约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2.59%),乙方将股份转让款直接划转至丙方指定银行账户,代甲方偿还欠付丙方的融资负债本金。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配合甲乙双方办理标的股票的协议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甲、乙、丙三方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通知和规定,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条本次转让的标的股票、方式、时间及价格
1.1标的股票:甲方持有的并已质押于丙方的26987661股海伦哲股票,股票代码:300201,转
让股票为非限售流通股。
101.2转让方式:甲方将所持有的26987661股海伦哲股票在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以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给乙方。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条款,以指定的账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标的股票。
1.3时间:转让时间安排具体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4价格:甲、乙双方应于约定时间完成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乘以70.09%,即转让价格为1.57元/股,转让金额合计42370627.77元。具体支付安排见本协议第三条约定。
第二条股份过户及交割安排
2.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相关规定披露本
次协议转让事项提示性公告。
2.2甲、乙双方在甲方披露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就本次协议转让申请确认意见书。
2.3在完成本次转让所需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后,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办理过户日期,共同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
2.4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3.1款的约定向丙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用于代甲方偿还欠付丙方的融
资负债本金,乙方支付后向丙方提供划款凭证,供丙方确认收款。
第三条转让价款支付安排3.1在本协议签署、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同时在甲乙双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协议转让材料前),乙方向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代甲方偿还欠付丙方的融资负债本金。
3.2甲方需在办理过户手续当日配合乙方完成交易过户并取得过户凭证。在过户完成后两个交易
日内甲方向丙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对应利息,具体利息金额由丙方按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
3.3对于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直接税费,如协议转让经手费、过户手续费、交易印花税等,由甲
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或交易规则各自承担,另行支付。
11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股份后,其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无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加规范运作和更好地发展。
12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3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5日
15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公司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
3、联系电话:0516-87987729
4、联系人:魏海如
16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徐州市在地股票简称海伦哲股票代码300201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路6号金龙湖科技金融
伙)务人住所
广场 A楼 22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减少有□□有无一致行
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无■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上市公司实
东否■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行股份比例
1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84886508股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股比例:8.15%例
变动持股比例:+8.1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徐州中能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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