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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2021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担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9次和股东大会0次,没有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我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统计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情况是否连续两应出席董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召开股东列席次未亲自出张永利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大会次数次数席会议
91800否3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我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说明,与公司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的方式,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1年2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1、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1-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数据为准。
2、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二)2021年4月21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
1、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公司受新冠疫情、市场供需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硝
化棉及泵阀板块产品产销量比年初预计大幅减少,防化装备研究院产品销量比年初预计减少,致使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比原预计额减少。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减少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各项交易价格不高于同类其他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2-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3、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2020年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
可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2020年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2021年4月21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1、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2020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2、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环境良好,内部控制实施有效,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与防控体系,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共计606.03万元(税前)。该薪酬标准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符合公司-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合理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对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17.92万元,根据证监会积极倡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报机制、《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结合2020年末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情况,充分考虑公司及泵业等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中小股东诉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的汇报和提供的资料,我们认为,2020年公司受新冠疫情、市场
供需变化、产品结构调整等多方因素影响,公司硝化棉及泵阀板块产品产销量比年初预计大幅减少,防化装备研究院产品销量比年初预计减少,致使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比原预计额减少。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减少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3)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2020年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2020年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8、对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编制。公司与兵工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5-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风险可控,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3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900万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39400万元)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逆回购品种、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1)2021年,公司拟对外捐赠51万元人民币,捐赠款项用于云南省红河县定
点扶贫项目10万元;用于四川省雅江县措柯二村、山西省神池县及石楼县裴沟乡进行定点帮扶共计40万元;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献爱心募捐1万元。2021年度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2)本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事项。
11、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中止、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中止“3万吨活性炭改扩建项目”及变更“防毒面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中止、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4月27日,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程向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程向前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6-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3、程向前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
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程向前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五)2021年4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
认可意见:
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
意见:
对公司签署专项关联交易合同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专项关联交易合同是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所列事项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专项关联交易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七)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签署专项关联交易合同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所列事项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专项关联交易合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2021年6月10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7-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对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询问了解及认真审阅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认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我们同意增补蒲加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
可意见:
1、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2021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
阅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
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2、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防护器材等专项订货产品和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99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增加9900万元。公司调整2021年度-8-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各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十)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外担保和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截止2021年6月30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2、对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2021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
见: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
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
(2)经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
阅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财务公司
2021年上半年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
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3、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
-9-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防护器材等专项订货产品和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99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增加9900万元。公司调整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1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此,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3000万元。公司调整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各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十二)2021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10-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独立意见:
1、对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要作出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机和合作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后,审慎选择套期保值产品,有序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2、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此,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3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3000万元。公司调整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三)2021年12月30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及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公司适时调整对外捐赠计划,2021年公司
-11-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利
捐赠计划由51万元调整为12.872万元(调减38.128万元)。公司调整捐赠事项符合公司及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2、本次调整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对外捐赠事项。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在2021年内能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勤勉尽责,凡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二)能够认真审核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三)本人多次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公司运行情况,还就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发表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四)2021年亲临企业进行了解与咨询2次,累积时间10余天。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13301122045@163.com
衷心感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我2021年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欢迎广大投资者联系。
独立董事:张永利
2022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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