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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3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2022-02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本年年初至
2022年度关2021年度
披露日与关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定联交易预计实际关联交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联人累计已别价原则总金额(万易不含税总发生的交易
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采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购材料或服采购材料市场价格27362.72382.94天津市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务天津医药集团众健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天津市蓟州太平医药有限公司
售产品、商天津市宁河区太平医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市场价格7821615.783156.91
品、提供劳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
务、租赁海新区分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天津金耀信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租赁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
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市场价格5008.54提供劳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2022年预
的中国金融计单日存款存款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存款机构存款基00余额上限准利率为指
10000
导计付存款利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2-013)。
2022年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收益性,公司日常发生
的关联交易预计数将调整20000万元,调整后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上限为38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年初至
2022年度关2021年度
披露日与关关联交易类关联交易定联交易预计实际关联交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联人累计已别价原则总金额(万易不含税总发生的交易
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采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购材料或服采购材料市场价格27385.72382.94天津市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务天津医药集团众健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向关联人销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销售商品
售产品、商
海新区分公司市场价格7821832.753156.91
品、提供劳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
务、租赁新制药厂天津金耀信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租赁天津宜药印务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
天津市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市场价格5008.54提供劳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2022年预
的中国金融计单日存款存款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存款机构存款基00余额上限准利率为指
30000
导计付存款利息调整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已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8月修订)规定的股东大会审批标准,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履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联董事庄启飞、李静、于克祥和唐奕龙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二)调整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为“存款”项目调整后,预计2022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单日存款余额上限300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原预计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2021年实际发关联人
类别内容原则(万元)(万元)额(万元)生金额(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渤海银行股国金融机构存存款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020000300000款基准利率为天津分行指导计付存款利息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李伏安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827.08亿元、净资产1065.6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
291.94亿元、2021年净利润86.30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33836%股权,具有重大影响。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我公司交易双方属于关联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一向良好,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经查询,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为指导计付存款利息,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将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有关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
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七、监事会意见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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