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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李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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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李明发)

豫,谁争锋 发表于 2022-4-27 00:00:00 浏览:  5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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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李明发)
本人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21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姓名职务事会会议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自出席会议李明发独立董事212100否
2021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东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姓名职务大会会议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李明发独立董事4400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1或者弃权票:
1、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本次会议议案与西藏景源首提有实质性变更,未经全体董事事前同意。
2、2021年3月1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不同意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依法依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审议的《关于聘请中介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依法依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1年3月2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股东存在违规增持情形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西藏景源等股东是否违规增持应由有权机关认定,非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对审议的《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
除与议案三相同理由外,也有公司年报按期披露之考虑。
4、2021年4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该议案基于公司董事会3月26日收到股东西藏景源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该函提请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议案2拟定于5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属于对股东提案的变更;对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1年4月13日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2的理由为:3月29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了反对票。
5、2021年4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基于年审的沟通与交流,存在相关不确定因素;
对审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基于年审的沟通与交流,存在相关不确定因素;对审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基于年审的沟通与交流,存在相关不确定因素;对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投弃权票,其弃权的理由为:基于年审的沟通与交流,存在相关不确定因素。
6、2021年4月2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提请罢免的公司现任两名独立董事和两名监事任职期向勤勉尽责,无违规行为;提请另行选举的前提不存在;对审议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公司董事会于3月26日收到股东西藏景源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公司于4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定于5月2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而公司董事会于4月26日收到股东南方银谷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拟定于5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南方银谷所提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收到南方银谷函件在后,但审议
时间却早于在先提出提案的西藏景源,对西藏景源有失公允。
7、2021年5月1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应由有权机关认定,公司董事会无权认定。
8、2021年5月1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取消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尊重并依法保护股东提案权;取消理由不充分。
除上述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外,2021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2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股东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选举陈翔炜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8日,对股东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银谷”)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李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廖凯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甄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周发展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周成栋4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夕众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刘漪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1年1月29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1年2月1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21年3月1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21年3月15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1年4月4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
5意见。
8、2021年4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以及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9日,对股东南方银谷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罗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艳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杨大可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莹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1年5月10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边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6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王亚东和林木顺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2021年5月12日,对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刘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边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1年5月2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3、2021年6月21日,对董事长辞职以及股东西藏景源提请将
《关于提请罢免周发展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周成栋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易增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夕众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将《关于提请选举陈翔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甄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王辉先生为7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选举陈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4、2021年7月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5、2021年8月6日,对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6、2021年8月9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7、2021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孟宪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充分利用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8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据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充分利用到公司现场考察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据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
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四、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起沟通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要求审计机构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的新要求,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92021年度,本人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六、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进行核查,认为其符合公司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对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翔炜、周发展、周成栋、王夕众、刘漪、王晟、甄峰、毛志苗、王辉、陈抒进行审核;
审核王夕众、孟宪明、周旋、周文涛、潘大圣、郭敬姐、许晓伟等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经过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和资格审查,提名孟宪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七、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本人还将不断提高
10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李明发电子邮箱:adlmf@126.com。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明发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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