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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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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久遇 发表于 2022-4-26 00:00:00 浏览:  5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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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2证券简称:北京利尔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2-00632】
号《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7761653.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042643.10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604264.31元后,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832770375.55元,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16927764.9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988246188.72元。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1、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2019年度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2020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成交总金额为9668009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现金分以其他现金分红总额方式现红金额(含其金分红占合并他方式)金额占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占合并以其他方式合并报报表中归属于归属于现金分红总报表中分红年现金分红金(如回购股表中归上市公司普通上市公额(含其他方归属于度额(含税)份)现金分红属于上股股东的净利司普通式)上市公的金额市公司润股股东司普通普通股的净利股股东股东的润的比的净利净利润率润的比的比例率
2021年0.00397761653.7000000
2020年0.00453268165.250.00%96680099.0021.33%96680099.0021.33%
2019年41667179.37415903443.6610.02%0.000.00%41667179.3710.02%其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为了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根据公司“三个100”战略规划,公司未来
将有若干新建及产能升级项目投建安排,结合公司目前现金流状况,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研发、销售、生产、项目建设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1、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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