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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际实业股票代码:000159编号:2022-62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汤小龙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
109835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497%,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9708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63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2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列席。
1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109738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23%;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7530%;反对9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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