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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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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3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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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统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公司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由殷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不再延期暨终1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及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请豁免承诺的议案》。
6、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罢免杨鑫先生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7、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提
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9、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邱云锋先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
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出售等情况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督促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晚19时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鑫先生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
查的电话通知,具体案件情况待证实,目前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且未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
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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