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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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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5-6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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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证券简称:东方锆业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
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冯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14984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38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76731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9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382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定价基准日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35%;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75%;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6、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8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526%;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6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92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334%;反对26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2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44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651%;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4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48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24%;反对3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235%;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郭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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