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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美迪凯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东联系电话:021-20262206
保荐代表人姓名:翟程联系电话:021-20262202
一、保荐工作概述2021年3月2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美迪凯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对美迪凯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3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1年度中信证券对美迪凯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格10.1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22396673.46元,扣除发行费用80331479.1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
1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迪凯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0503.3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703.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4206.52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B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
项目投入 C1 46735.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32.55本期发生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C3 1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50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46735.8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32.55
额 短期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10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5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33703.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3703.18
2项目序号金额
差异 G=E-F -
注: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差异。
2021年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确保美迪凯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21年7月15日,保荐机构对美迪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美迪凯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度,美迪凯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上述各项规章制度。2021年7月15日,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对美迪凯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7月15日,保荐机构对美迪凯进行了现场检查,全面核查了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各方面内容。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美迪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行
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监
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3(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美迪凯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保
荐代表人未列席公司董事会,但对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及相关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2021年度不存在违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美迪凯2021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及决议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
关公告等文件,并对美迪凯2021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根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以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无。
四、其他事项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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