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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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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5-11 00:00:00 浏览:  26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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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4证券简称:盛天网络公告编号:2022-018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赖春临女士于2022年5月9日与玄武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赖春临女士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玄武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693%)。
2.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被动权益变动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8月2日,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385700股,赖春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导致持股比例从33.4%增加至33.8779%。
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权益变动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于赖春临女士未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本次发行结束后,赖春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从
33.8779%减少至29.8792%。
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三)本次协议转让导致权益变动赖春临女士于2022年5月9日与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玄武凝聚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武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赖春临女士将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13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693%)转让给玄武投资,交易双方一致同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10.65元/股,对应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4484.00万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赖春临女士与玄武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高管锁定股6012000022.4094%6012000022.4094%
1赖春临无限售条件股份200400007.4698%64400002.4005%
合计8016000029.8792%6656000024.8099%限售股份0000
2玄武投资无限售条件股份00136000005.0693%
合计00136000005.0693%
注:表中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合计变动
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赖春临8016000033.4%6656000024.8099%8.5901%
玄武投资00136000005.0693%5.0693%
二、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赖春临,女,1977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受让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玄武凝聚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
3009-3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科技馆街1600号银泰国际商务中心
3009-3室
法定代表人:林荣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328261300B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5年2月10日至长期
3.关联关系情况说明转让方赖春临女士与受让方玄武投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各方甲方(转让方):赖春临乙方(受让方):杭州玄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玄武凝聚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盛天网络80160000股中的13600000股转让给乙方。
3.股份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0.65元/股,乙方将以共计14484.00万元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4.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4.1双方同意,由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4.2付款安排:
第一期股份转让价款43452000元,乙方应于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57936000元乙方应于股份转让过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股份转让价款43452000元,乙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支付。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所约定的不可抗力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变化之情形外,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的承诺和保证,未遵守本协议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赖春临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玄武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从而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等多方面的利益。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3.玄武投资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赖春临女士与玄武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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