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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达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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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达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stock 发表于 2022-4-21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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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利民律师、朱帅栋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及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在进行审查验
证过程中本所假设:
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
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
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981008/WZSD/cj/cm/D18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公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下午15:30在衡阳市高新区衡州大道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创星谷17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均符合有关会议通知的内容。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97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1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8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78%。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
1981008/WZSD/cj/cm/D18 2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
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1981008/WZSD/cj/cm/D18 3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76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65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0%;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1707%;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65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6490%;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1707%;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65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0%;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1707%;反对50950股弃权0股。
1981008/WZSD/cj/cm/D18 49.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7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8%%;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9842%;反对4155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81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85%;反对350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3.2382%;反对3505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981008/WZSD/cj/cm/D18 5表决情况: 同意 14499398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4459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61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81008/WZSD/cj/cm/D18 6(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4459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61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9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81008/WZSD/cj/cm/D18 7(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议案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81008/WZSD/cj/cm/D18 8(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44840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7785%;反对321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976%;反对321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
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9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61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9.09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981008/WZSD/cj/cm/D18 916. 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59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61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9.0904%;反对565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981008/WZSD/cj/cm/D18 10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1981008/WZSD/cj/cm/D18 11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该项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避表决
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499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表决权)的99.8839%;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6.7493%;反对16850股弃权0股。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981008/WZSD/cj/cm/D18 1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 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并无任何副本。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事务所负责人韩炯律师经办律师王利民律师朱帅栋律师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1981008/WZSD/cj/cm/D18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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