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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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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5-9 00:00:00 浏览:  4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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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2)00928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天衡专字(2022)00928号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根据贵部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139号《关于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对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超公司”、“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报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000万 km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中,由于株式会社中村超硬(nakamura)(以下简称“中村超硬”)生产出的金刚线生产线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不能投入生产。公司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与中村超硬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合同与协议,并要求中村超硬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及赔偿其他相关损失与费用。公司将相关项目在建工程余额8130.38万元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并结合仲裁案件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64.93万元。
(1)请说明公司与中村超硬合作的背景及具体过程,采购合同签署时间及主要内容、采购款支付时间及金额、设备实际交付时间、验收过程、验收标准、验收结论等。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拟使用国
产金刚线生产设备替代中村超硬设备。请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国产设备采购情况,是否已投入生产及产能情况等,是否能达到年产 1000 万 km 的目标,实现效益是否达到募集说明书预测的水平,如否,请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3)请结合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等说明计提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依据和过程,是否充分、合理、及时,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问题1-(1)请说明公司与中村超硬合作的背景及具体过程,采购合同签署时间及主要内容、采购款支付时间及金额、设备实际交付时间、验收过程、验收标准、验收结论等。
(一)公司与中村超硬合作的背景及具体过程
2019年,光伏行业已逐步度过了“531新政”的短期阵痛,正引来平价上网时代的发展新篇章,市场对于对金刚线的需求仍持续增长。公司当时硅切片线的产能较小,无法形成有效规模效应,也难以满足市场与客户的需求,急需扩产。同时鉴于当时的市场竞争形势,公司也希望新扩产能能具备技术、品质、成本优势,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能获得更有利的竞争优势。
株式会社中村超硬(以下简称“中村超硬”或“甲方”)作为业内最早从事金刚线技术研发
及产业化生产的企业之一,一直以来在业内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品牌声誉,其硅切片线在国内主流客户也一直有较好的应用。2018年以来,受“531新政”冲击,金刚线产品价格急剧下滑,中村超硬的产品因在日本生产,生产成本较高,再加上运费、税收等因素影响,与其他国产产品相比,其产品在国内市场已毫无成本竞争力,金刚线业务运营已难以长期维持,也导致其出现了较大的财务困境。基于上述原因,中村超硬计划退出金刚线生产行业,并计划出售其与金刚线生产相关的资产设备。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于2019年4月开始与中村超硬接触洽谈,并经过了多轮商务洽谈及实地考察,基于对中村超硬过往行业地位和声誉的信任,公司对其自述的技术特点和优势也抱以较高的期待和信任。为了能尽快扩充产能,并有效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品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公司管理层最终决定引进中村超硬金刚线生产设备及生产技术。
(二)采购合同签署时间及主要内容
1、主合同的签署时间及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超”或“乙方”)与中村超硬
于2019年8月28日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根据协议约定,江苏三超以19亿日元购买中村超硬冲绳工厂及大阪和泉工厂现有的225台金刚线制造装置及相关
附属设备、检测设备等(以下称“本设备等”);以3亿日元购买中村超硬持有的与金刚线相
关的所有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以下称“技术”)的使用或实施的独占许可。根据协议约定,《设备买卖合同》项下19亿日元分为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14亿日元分五个阶段支付,其中前三阶段共计8.4亿日元分别在合同签订后、设备装船后、设备到港后予以支付,第四、五阶段共计 5.6 亿日元须在设备分批安装调试完毕并能达到 38m/min 稳
定生产的验收标准后予以支付。第二部分 5 亿日元则应在约定时间内设备能达到 58m/min稳定生产的相应验收标准后分别予以支付。
《技术许可合同》项下3亿日元分两期支付,其中第一期1.5亿日元在技术资料交付后予以支付,第二期 1.5亿日元付款条件与设备验收标准相同,亦为能达到 38m/min 稳定生产的验收标准后予以支付。
2、后续协议补充及主要变更内容
由于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上主流金刚线产品线径持续下降,原合同签订时,金刚线仍以裸线 55μm 为主流产品,但之后因市场变化,主流产品变为 50μm,2019 年 12 月 2日,三超新材与中村超硬签署了《关于设备买卖合同及技术许可合同的变更协议书》(下称“《变更协议书》” ),将设备验收标准中对应生产产品的规格从 φ55μm变更为 φ50μm,但仍以设备能否以 38m/min 的速度、最终以 58m/min 的速度稳定生产出符合要求的金刚线作为验收的核心标准。
2019年12月21日,为了进一步明确设备验收及其生产的金刚线产品品质标准,双方
补充签署了《关于设备验收及品质判定标准相关事项协商备忘录》(下称“《备忘录》”),明确“符合要求的金刚线”为经客户切割测试认可通过的金刚线,即所有标的设备的验收标准为最终能够按照稳定的工艺批量稳定生产出能经客户认可的合格金刚线产品。
(三)采购款支付时间及金额
1、《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点如下:
序实际达成及支付合同约定节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号情况
1预付款合同生效日10日以内1.40亿日元已达成,已支付
装船设备价值的设备装船开具提单10
2设备装船14.70%,共2.80已达成,已支付
日以内亿日元到港设备价值的设备到达南京港10日
3抵达南京港22.10%,共4.20已达成,已支付
以内亿元序实际达成及支付合同约定节点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号情况
110台金刚线制造
调试完毕达到可运行装置调试完毕达到状态10日内(目标日4可运行状态(目标4.60亿日元期为2020年1月31日
日期为:2020年1该条款付款条件
前)月20日)在后续《变更协议书》、《备忘
2020年3月底前,若全录》中有所修订,所有225台金刚线部设备在2020年3月目前修订后条款生产设备调试完毕20日后才调试完毕并未达成,未支付
5达到可运行状态后达到可运行状态,则在1.00亿日元
(目标日期为2020确认全部设备达到可年3月20日)运行状态的次月月底前支付该条款付款条件最迟在2020年12在后续《变更协月底前以线速度达成当月的次月月底议书》、《备忘6 58m/min 生产并达 前(若在 2020年 12 月 5.00亿日元录》中有所修订,到合同约定的良品底前达成则无需支付)目前修订后条款率和裸线收率条件未达成,未支付
2、《技术许可合同》约定的交付时点如下:
序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实际达成及支付情况号时间金额于2019年10月31日
1交付日10日以内1.50亿日元已达成,已支付
前交付技术资料该条款付款条件在后
续《变更协议书》、
达到以线速 38m/min 完成确认之日 10
21.50亿日元《备忘录》中有所修
稳定制造金刚线日以内订,目前修订后条款未达成,未支付
3、已支付采购款的支付时间及金额
序付款明细日元金额汇款日期汇出方号
1140000000.002019-09-06
244443864.002019-09-30
343165197.002019-10-14
466832878.002019-10-18苏美达国际
5《设备买卖合同》涉及设备款64910070.002019-10-30技术贸易有
677311280.002019-11-06限公司
7115966920.002019-11-14
865648826.002019-11-29
942068002.002019-12-09序
付款明细日元金额汇款日期汇出方号
10100299419.002019-12-10
1165841274.002019-12-18
125536651.002020-01-06
137975619.002020-01-17
小计840000000.00
14《技术许可合同》涉及技术转让款150000000.002019/11/11江苏三超
合计990000000.00注:《设备买卖合同》涉及设备款的支付,由江苏三超支付给代理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后由苏美达汇到中村超硬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设备实际交付时间、验收过程、验收标准、验收结论
1、设备交付情况
合同签订后,中村超硬按合同约定将设备分批运至公司指定厂区,截至2020年1月底,从中村超硬采购的225台金刚线制造装置及相关附属设备、检测设备已全部交付完毕。
2、验收标准
根据公司与中村超硬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变更协议》及《备忘录》,验收标准为所有设备能以约定的生产速度稳定的生产出合格的金刚线产品,且所生产的金刚线产品须能通过约定客户的切割测试确认合格才能视为合格产品。
3、验收过程及结论
2020年1月,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旅行禁令,中村超硬派员来华调试设备存
在实际困难,未能按照《备忘录》的约定在2020年2月底之前通过约定客户的切割测试。
双方同意将备忘录约定的最迟期限顺延至中村超硬技术人员再次进场后的4周内。
2020年9月15日,中村超硬技术人员再次来华后,多次试生产的样品均未能通过约定
客户的切割测试,未能按期完成设备验收。后经公司书面催告试生产样品仍未能在要求时间内通过约定客户切割测试。此后,公司与中村超硬就新工艺开发、后续设备验收事项及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开展了多轮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设备也一直无法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合格金刚线产品。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发出解除通知,主张解除主合同及双方签订的所有相关协议。并于2021年11月17日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申请解除与中村超硬签订的
《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等相关全部合同与协议、申请要求中村超硬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以及赔偿其他相关损失与费用。
问题1-(2)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公告》,拟使用国产金刚线生产设备替代中村超硬设备。请说明截至目前相关国产设备采购情况,是否已投入生产及产能情况等,是否能达到年产 1000万 km 的目标,实现效益是否达到募集说明书预测的水平,如否,请详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提示风险。
(一)募投项目国产设备采购及产能情况
1、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募投项目相关设备计划采购情况如下:
序号 产地 名称 単位 台数 产能(万 KM/年)
1日本进口电镀金刚石线生产线条75166
2日本进口电镀金刚石线生产线条150334
3国产电镀金刚石线生产线条88200
合计313700
2、截止目前,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实际采购情况如下:
数量
序号 国产设备型号 采购时间 投产时间 产能(万 KM/年)
(条)
1电镀金刚线6线机302020年7月2021年1月130.01
2电镀金刚线10线机272021年11月2022年3月225.82
小计355.83数量 设计产能(万 KM/序号国产设备型号采购时间投产时间(条)年)
3电镀金刚线16线机282022年4月尚未投产374.69
小计374.69
合计730.52
截至2022年4月30日,募投项目“年产10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已完成采购金刚线生产线85条,其中57条生产线已经投入生产,目前可实现产能355.83万㎞/年;其中28条生产线尚未交付,其采用最新技术单机十六线,全部达产后预计年产能能够达到374.69万㎞。预计2022年7月底,上述85条生产线可全部达产,达到完成募投项目“年产 10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700 万 km/年的产能。
(二)募投项目效益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年产10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生产项目一期”预计项目
达产达效后的年销售收入为35929.20万元,年税后利润为5945.30万元。
募投项目效益具体如下:
募集说明书效
项目2021年实际达成率2022年1-3月实际益测算产能(万 KM) 700.00 75.76 10.82% 39.67
销售收入(万元)35929.202812.687.83%1488.40
净利润(万元)5945.30-4227.04245.97募集说明书效
项目2021年实际同比2022年1-3月实际益测算去税售价(元/KM) 51.33 3 7 . 1 2 -27.68% 37.52去税成本(元/KM) 34.46 2 4 . 5 0 -28.90% 22.70募集说明书效
项目2021年实际增加2022年1-3月实际益测算
毛利率32.87%34.00%1.13%39.5%
注:上述预计年净利润不代表公司的承诺。
2021年度募投项目净利润-4227.04万元,其中资产减值-5264.92万元,剔除资产减值
影响后利润总额为291.94万元,净利润248.14万元。
募投项目效益尚未达成的主要原因:
1、产能未达成:公司产能扩张受到中村超硬设备未能如期按照约定通过验收影响,导
致募投项目尚未达产,2021 年实际产能为 75.76 万 KM/年,产能达成率为 10.82%;
2、销售价格下降:近两年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金刚线产品价格下滑,募投项目预计
去税售价为 51.33 元/KM,2021年度募投产品平均去税售价为 37.12 元/KM,下降 27.68%.
3、销售收入未达预期:募投项目预计销售收入35929.20万元,因受产能、销售价格下
降两个因素的影响,2021年度实际达成2812.68万元,达成7.83%
4、单位成本下降:公司新投入的27条单机十线生产设备为目前市场较先进设备,单台
设备产能提升,单位折旧额、单位电费、单位人力成本显著下降。募投项目预计单位成本为
34.36元/KM,2021 年度平均成本为 24.50元/KM,下降 28.90%
5、毛利率达成:新国产设备的引入,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单台设备产能提升,单位
折旧额、单位电费、单位人力成本显著下降,适度对冲产品售价下降的影响及短期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影响,2021年度募投产品平均毛利率34%,较预测增加1.13%。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在2022年7月底前达到预计产能,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大幅提升,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但不排除因市场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金刚线产品价格持续下滑、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或市场开拓力度不能适应产能的增加,从而导致项目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问题1-(3)请结合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等说明计提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依据和过程,是否充分、合理、及时,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一)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如公司回复的“问题1-(1)”所述,中村超硬在设备交付后,来华进行的多轮测试,均以失败告终,公司与中村超硬多次协商无果等客观证据表明,设备能够稳定地量产出合格的并且被下游客户接受的金刚石线产品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主张如下:
1、解除《设备买卖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等一系列合同;
2、要求中村超硬返还设备款以及技术服务费9.9亿日元及利息;赔偿直接损失
19766134.97元人民币及利息;赔偿预期利润损失59060371.00元人民币;
3、承担法律费用和本次仲裁费用。
案件正在进行中。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测试方法、依据和过程
1、解除《设备买卖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可能性,如不能解除合同本公司是否
会承担进一步支付剩余合同货款或技术服务费的义务。
《设备买卖合同》第23条和《技术许可合同》第26条以相同的条款规定“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及有效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公司管理层认为解除《设备买卖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是仲裁庭不支持解除合同,公司可能会承担进一步支付剩余合同货款或技术许可费的义务。公司与中村公司达成调解的,视具体调解方案。2、本公司主张中村超硬返还货款和技术服务费共计9.9亿日元及利息,主张中村超硬赔偿直接损失19766134.97元人民币;主张中村超硬支付预期利润损失59060371.00元人民币。
在仲裁庭支持《设备买卖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解除的前提下,上述损失项目均应得到支持,支持的金额分述如下:返还货款和技术许可费共计9.9亿日元及利息应当全额支持;直接损失19766134.97元人民币应当获大部分支持,证据有缺陷的部分难获支持;预期利润损失59060371元人民币应当获部分支持,仲裁庭对损失专家证人证言及本公司预期利润计算模式可能未必完全采信。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仲裁案件属于跨国仲裁,目前仲裁庭尚在组成过程中,预计收到裁决结果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协同经办律师等充分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为将来中村超硬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可能性较小,因此将支付给中村超硬的设备款及技术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归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由在建工程“年产1000万公里超细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中村设备”相关项目余额81303758.20元人民币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技术服务费9741769.08元由预付款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除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非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周转期超过1年的长期资产。以上中村超硬设备款、技术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符合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定义,故将其归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资产负债表日,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依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出的仲裁请求书以及结合经办律师意见,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具体估计方法如下:
(1)本公司主张中村超硬返还的货款和技术许可费共计9.9亿日元及利息原则上应当
获得仲裁庭全额支持,考虑到国际仲裁持续周期长以及中村超硬近几年经营状况不良将可能导致对仲裁裁决的执行能力不足,从而增加了一定程度的执行风险,本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针对返还的货款和技术许可费按照50%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32712085.65元人民币。
(2)本公司主张中村超硬赔偿直接损失19766134.97元人民币应当获大部分支持,证
据有缺陷的部分难获支持,以上赔偿直接损失包括配套设备、关税、清关杂项费、商检费、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和公积金、摊销费及折旧费等,本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将赔偿直接损失减去公司索赔的人员工资、社保费及公积金、材料费、摊销及折旧费后的金额为11368358.99元,针对11368358.99元赔偿直接损失按照50%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计
5684179.49元人民币。
(3)本公司对项目安装调试期间的资本化利息支出和材料、人工等费用等支出全额计提,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零。
以上可收回金额合计为38396265.14元人民币,计提减值准备前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91045527.28元,报告期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52649262.14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南京三超公司与中村超硬合作的背景及具体过程的核查程序:
(1)查阅南京三超公司与中村超硬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变更协议》及《备忘录》;
(2)检查与代理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采购设备的发票、银行流水单等原始单据;
(3)检查下游客户对试生产金刚线样品的切割测试结果;
2、针对国产金刚线生产设备替代中村超硬设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南京三超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明细表;
(2)对南京三超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设备数量及金额进行分析,与实际采购项目进行比较;
(3)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的国产金刚线生产设备的投产时间、预计产能、预计实现效益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并分析其合理性。
3、针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依据和过程的核查程序:
(1)审阅仲裁事项业务合同、协议、相关仲裁文件;
(2)与管理层就仲裁事项进行讨论分析,了解管理层对仲裁事项识别、分析、会计处理方式;
(3)向经办律师询证其专业法律意见,该意见包括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仲裁案件的可能结果及潜在风险;
(4)对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对南京三超公司拟计提的减值准
备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计提的具体事项、原因、计提的金额及减值迹象出现时点,获取并复核了相关减值准备测试明细表,以验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检查该仲裁案件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二)核查结论:
1、南京三超公司向中村超硬采购设备的交付时间、验收过程、验收标准、验收结论与
实际情况相符,设备采购款支付时间及金额是真实、准确的。
2、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的国产设备的投产时间、预计产能和预计效益的测算依据、过程、结果合理;
3、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具有充分性、合理性和及时性,
企业减值迹象判断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问题2.年报显示,为应对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公司对部分硅切片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淘汰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设备,导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813.01万元。请补充说明主要淘汰设备的具体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主要用途、账面价值、使用年限,不能升级改造的原因等,并结合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内容说明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及时性,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报告期主要淘汰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设备的具体内容为:
1、设备名称:电镀硅切片线生产线(已转用于粗线生产)、电镀粗线生产线;
2、主要用途:用于生产公司的主营产品之一的电镀金刚线;
3、账面价值:报告期计提减值前的账面价值为5407.01万元;4、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为3-7年;
5、不能升级改造的原因:近年来行业工艺技术快速迭代,上述电镀金刚线硅切片生产
的产品精度、品质、生产效率已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由于生产线本身的工艺限制,做进一步细化的升级改造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和经济代价因此公司为节约费用,选择不再升级改造,将其淘汰至生产粗线(光伏线、蓝宝石线、磁材线)以回收剩余价值。
6、减值迹象的识别:近年来行业工艺技术快速迭代,为应对客户需求公司购进了生产
线效率更高(多工位、更高生产线速度)的新型设备,形成了部分老设备的闲置,为回收剩余价值将该部分老设备转用于粗线生产,并根据准则的要求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应当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公司将原部分淘汰的电镀硅切片线生产线淘汰至粗线生产线,由于上述系列生产线与原有电镀粗线生产线用于生产同类产品,公司将该批生产线组合起来做动态管理,因此本次减值测试时粗线生产线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对于设备类资产,公司考虑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较难以获取,结合资产特点和后续经营管理,采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可收回金额。
2021年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的该部分设备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京信评报字(2022)第053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分析。减值测试中,对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相关要求,公司管理层以生产线当前状况为基础,基于年度财务预算、生产管理、市场竞争情况,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生产线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对折现率,采用了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综合考虑无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及特定风险确定。
经测试,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594.01万元,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据此公司在2021年度计提2813.01万元减值准备。
综上,公司2021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及时、合理的,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资产状况。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关于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分析其合理性;对重要固
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本年度使用情况;
3、对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客观性、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4、利用管理层聘请的外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对其出具的估值报告进行复核;与外部估
值专家沟通,讨论其在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分析管理层对相关减值资产所属资产组认定的合理性;
5、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对南京三超公司拟计提的减值准备与相关
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计提的具体事项、原因、计提的金额及减值迹象出现时点,获取并复核了相关减值准备测试明细表,以验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6、检查和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二)核查结论: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计提具有充分性和及时性,企业减值迹象判断与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不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问题3.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9191.58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1126.51万元。请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算过程,包括销售价格、可变现净值及其确认依据等,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及时,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算过程
本期增加的跌价准备1126.51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三类组成:
1、原材料
(1)跌价准备明细:
跌价准备明细表1:单位:元存货名称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裸线 0.075mm(75μm) 61230.77 61230.77 100%
裸线 0.070mm(70μm) 1167364.74 1167364.74 100%
裸线 0.08mm(80μm) 182531.17 182531.17 100%
裸线 0.09mm(90μm) 16062.84 16062.84 100%
裸线 0.050mm(50μm) 285607.98 285607.98 100%
裸线 0.17mm(170μm) 103436.99 103436.99 100%
裸线 0.052mm(52μm) 196487.26 196487.26 100%
裸线 0.057mm(57um) 10475.63 10475.63 100%
裸线 0.051mm(51μm) 84977.30 84977.30 100%
裸线 0.053mm(53μm) 85400.75 85400.75 100%
中村原材料700787.97700787.97100%金刚石微粉 JR0 35-45μm(二黄
25926.6225926.62100%
料)
镀镍金刚石微粉 6-12μm 83760.69 83760.69 100%
镀镍金刚石微粉 5-10μm 84304.56 84304.56 100%
镀镍金刚石微粉 35-45μm 67572.45 67572.45 100%
合计3155927.723155927.72100%
跌价准备明细表2:单位:元存货名称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蓝宝石晶棒φ51.3±0.0571183.9335591.9750.00%
合计71183.9335591.9750.00%
附表:2021年蓝宝石晶棒(φ51.3±0.05)销售价格附表:单位:元存货名称存货规格售价成本折扣
蓝宝石晶棒φ宝石晶棒12-05118451.73224837.5852.68%
蓝宝石 k晶棒 φ棒石 68%7.58 58277.92 105910.21 55.03%
合计176729.65330747.79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公司依据适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判断原材料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以上原材料中裸线结合2021年最新市场需求已成为市场淘汰品种;对于金刚石微粉技术部门也在本年度多次
试验确认无法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蓝宝石晶棒φ51.3±0.05:根据当前市场行情,考虑相关税费,公司预计该项存货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余额的50%左右。因此,公司对该项存货按照50.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金刚石砂轮类
(1)跌价准备明细:
单位:元库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0864.19
1-2年244290.73
2-3年522498.76
3-4年307050.93
4-5年251722.43
5年以上1781452.361781452.36100.00%
皮带、黑钢等156107.17
合计3463986.571781452.36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公司砂轮产品品种极多,通常公司仅对需求较为明确及有最小经济批量生产要求的产品进行适量备货生产,单一品种备货数量通常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金刚石砂轮的销售价格远高于存货账面成本,产品毛利率较高,且砂轮产品不存在保质期要求,在公司库房保管条下也不存在残次、破损的情况,成新率情况较好。因此,对于适销产品不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对于部分可能存在滞销风险的库存商品公司按以下标准计提:
按存货库龄:公司砂轮产品因品种极多,单一产品库存备货量通常较少,部分产品客户的需求频次较低,销售周期较长,同时部分产品即使原有客户需求发生了变化,也存在通过改制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可能性。为了防范长期滞销风险,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存货库龄5年以上的砂轮产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3、库存商品:
3-1金刚线类
(1)跌价准备计提明细
单位:元库龄形态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短尺线3653764.773653764.77100.00%
1年以短码粗线差额计提679357.18178621.2026.29%
内淘汰线1849295.111849295.11100.00%
整线17577375.570.000.00%
1年以内小计23759792.635681681.08
短尺线1377479.691377479.69100.00%
短码粗线差额计提183695.0243512.2423.69%
1-2年
淘汰线1158104.781158104.78100.00%
整线1697147.41116140.726.84%
1-2年小计4416426.902695237.43
短尺线26954.7626954.76100.00%
短码粗线差额计提400680.23207083.8551.68%
2-3年
淘汰线351181.19351181.19100.00%
整线129488.7164744.3650.00%
2-3年小计908304.89649964.15
短尺线284917.59284917.59100.00%
3年以
淘汰线22536812.0322536812.03100.00%上
整线2060105.292060105.29100.00%
3年以上小计24881834.9124881834.91
总计53966359.3333908717.58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报告期末,公司适销规格的电镀金刚线正常预计销售均价高于存货账面成本,因此,适销产品不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对于可能存在滞销风险的存货,公司按以下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定长(短尺线)计提:公司不同线径的电镀金刚线用途不一样,因此对单卷金刚线长度要求也有不同的标准(标准会随着客户需求、工艺技术的变化而变化),通常低于标准长度要求的产品,客户接受程度较低,容易出现滞销,可销售的价格也较低。
本年度下游客户对细线定长标准越来越高,部分产品已要求定长 120KM,导致低于此类客户要求定长的金刚线成为不符合市场销售标准的淘汰产品,目前细线 60KM 以下的已完全没有销售,60KM~80KM 或 100KM的短码线,即使后期有销售,周期较长且接受的也只是零星小客户,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此种规格产品中单卷长度低于正常标准长度要求的产品(短尺线),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低于标准长度的粗线产品,由于市场仍有需求,在降价优惠的情况下会逐步实现销售,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于此种规格产品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比较后差额计提。
*按是否淘汰线径(淘汰线)计提:
公司对于因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变化,部分已被其他规格产品替代,全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按存货库龄计提:
为防范库龄较长可能带来滞销风险,公司出于谨慎原则,对电镀金刚线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2-3年的金刚线产品按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年以上的金刚线产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3-2库存商品:蓝宝石晶棒
(1)跌价准备明细
单位:元存货名称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蓝宝石晶棒φ100.25±0.055757.772878.8950.00%
合计5757.772878.8950.00%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
蓝宝石晶棒φ100.25±0.05:根据当前市场行情,考虑相关税费,公司预计该项存货可变现净值为账面余额的50%左右。因此,公司对该项存货按照50.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发出商品:
(1)跌价准备明细
单位:元存货名称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发出商品-金刚线47638.8047638.80100.00%
合计47638.8047638.80100.00%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测试过程:本年度由于部分发出商品的质量无法获得客户认可,故对相关发出商品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及时,是否存在不当会计调节的情形
公司每年报告期末对账面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于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安排生产形成的存货,公司以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估计完工产品价格。
2、公司每年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且对存货不定期抽查盘点,查看库龄和可用性;
3、公司积极关注客户端技术进步、需求变化,针对滞销商品,公司市场部、生产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讨论市场环境,产品的适用性,严谨评判存货价值。
综上公司不存在不当会计调节情形。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转销库存商品跌价准备的核查程序
(1)获取上述库存商品报废、销售、绕线领用的明细,复核数据的准确性,评价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2)了解南京三超公司存货报废相关内控,评价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获取库存商品报废的审批文件,判断报废是否符合公司内控制度;(4)结合销售核查程序,评价销售的真实性。
2、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的核查程序
(1)了解并评价南京三超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2)获取南京三超公司提供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进行重新测算;
(3)取得南京三超公司期末存货的现存量明细,结合存货监盘执行情况,分析存货库
龄和形态(主要为电镀金刚线每卷线径和长度),对库龄较长以及形态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其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
(4)与管理层和关键业务人员讨论不同规格产品是否存在因技术进步和客户需求变化
出现滞销的情况,分析其计提的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及时;
(5)结合销售分析底稿,我们将估计售价与期后或最近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将相关
产品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与历史数据进行比较,以判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存在重大偏离。
(二)核查结论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南京三超公司本期对报废、销售以及生产领用(销售时候绕线损失)的存货的跌价准备会计处理是合规的;
2、本报告期南京三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和及时的。
问题4.报告期内,公司电镀金刚线业务毛利率为26.20%,同比下降5.56个百分点。请结合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下降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
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一)公司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
报告期内,因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及供应链成本上升等因素,公司电镀金刚产品销售均价同比下降5.52%,业务毛利率为26.20%,同比下降5.56个百分点。
项目2021年2020年增幅
金刚线收入(元)203885943.08218367832.13-6.63%
金刚线成本(元)150477696.31149026158.890.97%
金刚线毛利(元)53408246.7769341673.24-22.98%
金刚线销量(公里)2619090.002650233.00-1.18%
金刚线产量(公里)2889856.002815575.002.64%
单位售价(元)77.8582.40-5.52%
单位成本(元)57.4556.232.17%
其中:直接材料30.0829.711.26%
其中:直接人工7.397.63-3.11%
其中:制造费用19.9818.905.75%
毛利率26.20%31.75%-5.56%
(二)同行业情况
同行业毛利率也存在下降趋势:
项目三超新材年份2021年2020年增幅
毛利率26.20%31.75%-5.56%项目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份2021年2020年增幅
毛利率14.73%21.59%-6.86%项目美畅股份年份2021年2020年增幅
毛利率57.26%58.76%-1.50%注:行业内金刚线产品分粗线和细线。粗线用于蓝宝石行业、磁性材料行业、光伏行业(晶体硅的开方、截断);细线用于硅切片行业。由于同行业销售结构不同,平均售价存在差异。
(三)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硅切片线毛利率下降原因:
(1)行业内硅切片线销售价格普遍下降,公司年度平均不含税售价从2020年51元/公里,下降至2021年37元/公里,降幅27.5%;
(2)公司2021年度硅切片线产品品质波动,从而影响销售数量,导致部分设备闲置,成本上升;
(3)主要原材料金刚砂、镍材价格2021年度有所上涨;(4)受到疫情、限电等影响导致开工率不足,制造费用增加。
2、粗线毛利率下降原因:
(1)行业粗线销售价格普遍下降,公司年度平均不含税售价从2020年151元/公里,下降至2021年124元/公里,降幅18%;
(2)公司2021年下半年开始,为提升产品品质,增加在材料端、品管端的投入;
(3)主要原材料金刚砂、镍材价格2021年度有所上涨;
(4)受到疫情、限电等影响导致开工率不足,制造费用增加。
(四)毛利率下降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
1、从售价来看:光伏行业作为碳中和的重要板块,未来一段时间会持续扩张,同时电
镀金刚线作为光伏产业配套的重要耗材,会协同扩产,目前供需两旺,金刚线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拥有极高的毛利率,但是随着竞争越发激烈,售价会有下降可能性;
2、从生产成本来看:公司继续购入硅切片线生产设备进行产能扩张,以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新设备均为目前市场较先进的生产设备,单台设备产能提升,单位折旧额、单位电费、单位人力成本显著下降;
3、从原材料成本来看:短期内重要原材料(镍材、金刚石微粉)价格持续上涨,对金
刚线短期毛利率冲击较大,待成本回落,公司产品成本也同向降低;
4、从自身生产管理来看:公司2021年度受到限电,疫情等影响,导致产品品质波动,
但随着管理改善以及老设备淘汰的综合影响,品质已得到极大改善,且得到客户认可。
综上,公司认为面对售价下降的压力,公司通过购入较先进设备、加强自身生产管理等方式,可以冲减部分售价下降压力,毛利率继续下滑可能性较小。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针对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的核查程序:
(1)了解南京三超公司经营业务及产品销售模式,对南京三超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关
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与测试,以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了解电镀金刚线2021年度市场价格走势,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变动数据;
(3)选取南京三超公司电镀金刚线销售交易的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清单、发货单、客户验收单据、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核实电镀金刚线收入确认时点、金额、数量的准确性、真实性,分析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波动;
(4)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销售金额重大的客户(销售额重大的电镀金刚线客户均在函证范围内且均已回函)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含了2021年初应收账款余额、2021年度销售结算金额、2021年度回款金额、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2、针对电镀金刚线销售成本变动情况的核查程序:
(1)获取南京三超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企业会计政策,了解企业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和
控制的关键环节,核查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
(2)取得南京三超公司2021年度成本核算明细表,核查本期成本核算的方法是否保持一贯性;
(3)获取并复核南京三超公司2021年度生产成本明细表并分析各类成本占比变动情况;
(4)获取南京三超公司2021年度收入明细表,核查收入分类方式是否保持一贯性,并
复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变动与收入结构变动是否匹配;
(5)查阅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工商信息,将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董
事、监事及其投资企业信息与公司员工花名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关注是否存在重合;
(6)执行采购核查程序,获取主要材料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采购单、发票、对账单、入库单等,核实材料采购时点、金额、数量的准确性、真实性,分析材料采购价格波动;
(7)执行应付职工薪酬分配检查程序,复核人工费用归集是否完整,结合生产成本人
工费用构成情况,比较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
3、针对同行业公司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的核查程序:
(1)获取同业上市公司定期披露的财务数据,分析电镀金刚线销售价格与成本变动情
况;(2)上网查阅关于电镀金刚线行业同业上市公司情况分析,了解行业发展全景,公司
所属行业地位、市场占比等;
(二)核查结论:
我们通过执行销售波动、成本波动及同行业比较分析程序,认为南京三超公司本期毛利下降主要系市场充分竞争引起的销售价格正常下降。
问题5.请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逐项核查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予以扣除的项目。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就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
【公司答复】: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2“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营业收入扣除项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
公司通过逐项核查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的各个项目,仔细审查了相关业务性质及与主营业务的关系以及主要客户企业的工商信息(经工商查询,本年度公司主要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2020年及2021年度相关收入进行了扣除。
(一)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备注
营业收入24845.2425837.9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79.67182.23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79.67182.23
其中:材料销售54.94162.55与主营业务无关
废料销售15.154.01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光伏发电1.191.86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备注
电镀污泥8.3913.81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4765.5725655.72
1、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材料销售主要为零星的备件、原辅材料等销售;
(2)废料收入主要为销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旧金刚石线、包装材料等杂物收入,零星销售不具有可持续性;
(3)光伏发电系为公司员工提供便利服务,从周边超市引进的自动售卖机,由此收取的利用太阳能发电的电费收入;
(4)电镀污泥,主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含镍污泥为可利用产品,公司处置上述含镍污泥取得的收入。
综上所述,材料销售和废料销售的收入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属于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因此予以扣除。光伏发电和电镀污泥的收入不具备完整的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或客户具有唯一性,因此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予以扣除。
2、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通过逐项核查公司营业收入构成的各个项目,仔细审查了相关业务性质及与主营业务的关系,并对收入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进行排查。经公司逐项核查,本年度收入中,不存在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公司是专业从事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镀金刚线与金刚石砂轮两大类,主要用于各类硬脆材料的切割、磨削、抛光等精密加工工序。其中,电镀金刚线目前主要用于蓝宝石、硅材料、磁性材料等硬脆材料的切割工序;金刚石砂轮则主要用于蓝宝石、硅材料、磁性材料、石英、玻璃、陶瓷、硬质合金
等硬脆材料的切割、磨削和抛光等工序。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深耕,凭借自身技术优势,已成为国内较早能自主研发并具备大规模生产商业化电镀金刚线与金刚石砂轮产品的厂家之一,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产能,并通过改善产品品质、性能及降低价格等措施,赢得了众多下游实力客户的认可,建立了市场品牌及优势地位。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产品
2021年度2020年度
金刚石砂轮3893.943383.74
电镀金刚线20388.5921836.78
其他收入483.04435.19
其他收入—皮带171.83188.29
其他收入—钢带75.9765.71
其他收入—环型金刚线16.96
其他收入—丸片20.9711.11
其他收入—砂轮维修159.22124.46
其他收入—铣磨液38.0945.62
合计24765.5725655.72
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皮带、钢带、丸片、铣磨液等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生产加工过程持续产生,均是公司主营业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砂轮维修业务主要是客户提供的金刚石砂轮产品在超
过保质期后发生的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公司长期以来都向客户提供砂轮维修业务;环型金刚线产品为公司于2020年研发项目,并于2021年投入市场,因其在2021年度实现16.96万元收入,由于计量单位同电镀金刚线不一致,故未纳入电镀金刚线列示,该项产品的技术日渐成熟,逐步得到客户的认可。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扣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扣除的各类业务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具有偶发性、临时性等特征,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完整。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及获得的相应审计证据: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形成销售与
收款活动相关的内控测试工作底稿;
2、取得公司提供的营业收入构成明细表,检查公司不同业务类别的收入构成情况,检查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复核收入划分是否准确,结合函证程序,进一
步佐证报告期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形成收入核查、应收账款函证程序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3、获取各类营业收入的分月明细表,分析各类收入的持续时间,是否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并形成营业收入月度分析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4、查询公开信息并结合询问公司管理层及查看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计划,以及检查主要客户企业的工商信息,并形成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查询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5、复核营业收入扣除明细表,根据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提供的营业
收入扣除项目及其金额,逐一进行核查,检查收入扣除项的判断依据是否合理,扣除项目对应金额是否准确,并形成营业收入扣除项目明细表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核查结论:
1、我们认为南京三超公司说明的报告期内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的具体内容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
2、我们认为南京三超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完整。此页无正文,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天衡专字(2022)00928号)签章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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