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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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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2-5-12 00:00:00 浏览:  4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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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二年五月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2)-04-271
受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律
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表决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下午2:00,地点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9 号东环广场 A 座四层。
5、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15:00。
6、2022年5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如期举行,现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耿殿根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截至2022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8人,代表股份49301540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7.4264%。
3、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本所律师,列席
会议的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
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使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了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监事清点
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票。4、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投票统计情况。
5、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720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4%;反对
11746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弃权1199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919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89%;
反对1174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2%;弃权
1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7034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9%;反对
1192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8%;弃权1199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902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67%;
反对1192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4%;弃权
1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9%。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49169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7%;反对
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1203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89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31%;
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0%;弃权
1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9%。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69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27%;反对
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1203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89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31%;
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0%;弃权
1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812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
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59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07%;
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0%;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6)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激励制度》总表决结果:
同意489083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6%;反对
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59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07%;
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0%;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05093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17%;反对
2385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39%;弃权12030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8708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94%;
反对238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7%;弃权
12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799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3%;反对
1210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弃权59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98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91%;
反对1210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6%;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817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1%;反对
11916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7%;弃权59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16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43%;
反对119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4%;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2)《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677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98%;反对
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4%;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32%;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
3)《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5677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98%;反对
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4%;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32%;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
4)《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677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98%;反对
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4%;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32%;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
5)《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677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98%;反对
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14%;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6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53%;反对34320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32%;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6)《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67720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86%;反对
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25%;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1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17%;反对34326219股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68%;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
7)《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567720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86%;反对
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25%;弃权1917104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971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17%;反对34326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68%;弃权
1917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91812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0%;反对
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59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00113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07%;
反对1197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50%;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杨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75357823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556921股。
2)选举耿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8956591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765014股。
3)选举袁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8822637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425468股。
4)选举隗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8933925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538348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孔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8887521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74315股。
2)选举姜山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9102331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22415股。
3)选举王秀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9098231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181415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选举李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总表决结果:同意:49104741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46515股。
2)选举郭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总表决结果:同意
49105242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251519股。
根据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上述第8项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第9项议案的子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谭四军黄宇聪
2022年5月12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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