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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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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绝版女王° 发表于 2022-5-19 00:00:00 浏览:  5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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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6证券简称:兴源环境公告编号:2022-05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1588号一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雄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276781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6052%%。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
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7210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75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73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0.0298%。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9%;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1%。
5、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9%;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1%。
6、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9%;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
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0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19%;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815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7%;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81%;反对9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560241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4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700%;反对11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李建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张明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方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方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盛子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盛子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王宇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王宇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6、选举李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8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7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404%。
李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13.01、选举赵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赵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路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7%。
路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肖炜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5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06%。
肖炜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李红顺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2954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18703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09%。
李红顺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4.02、选举张彦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选举票数为52754954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3870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806%。
张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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