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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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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2-5-20 00:00:00 浏览:  3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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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4证券简称:旋极信息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
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经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3297982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0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23077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7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672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672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672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90%。
3、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064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76%;反对709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5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7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850%;反对709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579%;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63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6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56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3%;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63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6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56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3%;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954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2%;反对81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5%;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7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483%;反对819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946%;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947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89%;反对1826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8%;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70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647%;反对18265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8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954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2%;反对81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85%;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71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483%;反对8195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946%;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9163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0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566%;反对610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63%;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02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53%;反对4971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074%;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5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706%;反对49714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9723%;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40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63%;反对5034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264%;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391%;反对5034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038%;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7401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63%;反对5034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264%;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626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391%;反对50340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9038%;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4839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63%;反对4935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64%;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1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2107%;反对4935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4322%;弃权2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7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申林平律师、吴少卿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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