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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2证券简称:雷曼光电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共计153497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9510030股的比例为43.917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共计153461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9510030股的比例为43.907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共计3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9510030股的比例为0.0102%。
出席本次会议的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以
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1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
349510030股的比例为0.290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52517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7%,反对9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155%;反对979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4845%;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2517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7%,反对9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3%,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5155%;反对979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4845%;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9.0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5发行数量;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6限售期;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7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8上市地点;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19.10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5347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89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4298%;反对26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702%;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2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53497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54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2%;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8%;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彭素球和郭芷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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