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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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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韶华流年 发表于 2022-5-18 00:00:00 浏览:  2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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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9证券简称:天晟新材公告编号:2022-056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508号常州天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海宙先生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93252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064%,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92705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26031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5484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7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4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以及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
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86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4%;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7979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439%;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3%;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64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291%;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994%。
关联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999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88%;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7784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85%;反对25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连果律师、刘颖甜律师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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