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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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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玻璃心 发表于 2022-5-17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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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亿纬动力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亿纬动力提供借款用于实施“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三期)”,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亿纬动力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事项。
二、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创新研发实力,扩大产品类型和规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1/3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转让部分资产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2/3(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巧萍汤勇王跃林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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