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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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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2-5-20 00:00:00 浏览:  32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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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帝股份股票代码:00203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等资料,本次拟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的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等情形;*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潘叶江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潘浩标先生、仇明贵先生、王操先生、蒋凌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何淑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任期届满,届满后吴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由于董事会尚未聘任新一届董事会秘书,同意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丁云龙、孔繁敏、周谊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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