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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2022年5月9日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14号)中对恒康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2021年年度报
告披露经审查需会计师说明的问题,本所回复如下:
1、2018年至2021年,你公司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6亿元、-25.04亿元、-0.44亿元、-4.15亿元,连续四年亏损,未分配利润累计达-32.49亿元。2020年,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被年审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2021年,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认定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已经消除。请你公司:
(1)结合亏损的具体原因,说明连续四年亏损情况下,你公司认定
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已经消除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8-2021年公司连续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包括:
11)公司自2015年以来采取高杠杆收购策略,公司债务高企,财务成本居高不下,4年财务费用分别为5.25亿元、3.94亿元、1.4亿元(20年并购基金优先级诉讼引发利息转为违约金0.7亿元)、2.3亿元。高额负债引发的还本付息压力及现金流危机,是会计师于2020年审计报告中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重要因素。
2)因应收款坏账、存货跌价、商誉减值产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4年减值损失分别为7.98亿、17.33亿、0.46亿、2.86亿元。
3)部分年份处置不良投资产生投资亏损,如2019年度产生投资净亏
损4.06亿元。
随公司重整完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得以消除,主要体现在:
1)重整完成后,公司负债率明显改善,现金流充裕,财务费用大幅降低。首先,母公司有息负债一次性清偿50%,剩余部分留债3年偿还且利率降为4%;母公司普通债权一次性清偿10%,剩余部分分5年偿还,其中有息负债年利率4%;母公司债务问题有效解决。第二,重整产业投资人新里程健康已受让两只并购基金的全部优先级份额及部分中间级份额,并对基金份额回购、收益分配做出相关明确,确保公司不因并购基金产生现金流问题。第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重整投资款尚剩余约12亿元,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第四,重整完成后,公司信用资质恢复,融资能力增强,融资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
22)公司以前年度的应收款减值、存货跌价损失等因素已充分审慎计提。重整完成后将全面加强管理、提升内控,避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和不良资产减值风险。
3)整体看,公司不良投资在以前年度已经基本处置完毕,现有子公
司的运营能力、业务能力均属优质。重整后公司将整体步入正轨,着力提升子公司业绩,同时商誉减值压力也得以明显消除。
(2)因破产重整事项的不确定性,你公司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重整投资款能否解决公司持续经营需求、破产重整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在2021年审计工作中针对以前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认定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理由及其充分性。
会计师回复:
经核查,本所认为,我们已阅读公司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会计师针对以前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
的审计证据如下:
一般性审计程序:获取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结果,考虑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与管
3理层进行讨论,确定管理层是否已识别出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及其应对计划;根据审计过程中
注意到的所有相关信息,对管理层作出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对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风险及应对措施的披露进行审核;考虑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此外,会计师还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临近审计报告出具日,再次对重整投资人投入的17.94亿的重整投资余额进行函证并确认其余额的真实性;获取陇南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就《重整计划》的关键条款、偿债计划、重整投资款的用途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并分析其可行性;直接委
托第三方法律机构就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出具法律分析意见;就公司重整投资人新里程健
康出具的《对恒康医疗重整投资协议相关条款落实的进一步说明》相关内容,与重整投资人管理层进行讨论并分析其可行性。
会计师认定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理由及其充分性如下:
1)公司本年货币资金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附注十一、(一)所述,恒康医疗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财务投资人于2021年
12月24日前支付重整投资款17.94亿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货币资金
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为203316.02万元和155307.32万元
(2020年末货币资金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为17165.29万4元和13384.62万元)。根据陇南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裁定的《重整计划》,
重整投资款共计17.94亿元用于执行第一次清偿计划及恒康医疗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稳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正且保持稳定、2022年一季度财务指标同比出现了增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会计期间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0年度28059028380
2021年度30160727729
2021年1季度698321899
2022年1季度758933205
3)根据《重整计划》中的偿债方案,公司有担保债权首次清偿50%,
剩余部分留债分三年清偿,留债利率4%;普通债权首次清偿10%,剩余部分留债分五年清偿。公司目前重整投资款17.94亿能够满足全部偿债方案,且在完成首次清偿并支付重整费用后,重整投资款还剩余约12亿元,可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重整程序方面,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有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100%投票通过,获得出资人组94.62%投票比例通过。4月22日,陇南中院下发裁定书,批准《重整计划》,明确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为2个月,目前重整已进入清偿债务的执行阶段。同时,《重整计划》中对所有债权全额偿付,重整资金已全部到位。综合上
5述情况,结合第三方法律机构意见分析判断,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重整投
资款退回可能性较低且重整无法顺利实施的可能性较低。
4)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8.29亿元,主
要为并购基金产生。而新里程健康为公司两只并购基金的优先级份额权益所有人,并持有部分中间级份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恒康医疗公司对新里程健康债务余额为9.62亿元。
在上述重整投资协议条款的基础上,新里程健康对公司出具《对恒康医疗重整投资协议相关条款落实的进一步说明》,明确:
a.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如恒康医疗及子公司因运营、偿债等原因出现资金缺口,新里程健康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股东借款、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恒康医疗获得不低于5亿元的资金支持,确保恒康医疗及子公司不因现金流短缺影响经营或产生债务纠纷。
b.就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里程健康应享有京
福华采、京福华越的应分配收益暂缓收取,直至京福华采、京福华越有充足现金流可用于分配,或恒康医疗有充足现金流支持京福华采、京福华越用于分配。
c.在京福华采、京福华越不具备充足现金流用于收益分配,且恒康医疗也不具备充足现金流可用于回购份额的情况下,新里程健康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不发起要求恒康医疗回购份额或对京
6福华采、京福华越发起强制清算的申请。
(5)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正常经营,未发生对金融机构和供应商的重大债务逾期情况。
综上会计师认定上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是合理且充分的。
2、根据你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说明公告》,公司原预计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2亿元至-2.9亿元。2022年4月22日,陇南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你公司据此将收到的重整投资款17.94亿元转入资本公积,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53亿元。请你公司:
(3)结合法院裁定时间及前述问题,说明你公司将重整投资款项会
计处理计入2021年的合理性、审慎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具体规定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将重整投资款项会计处理计入2021年是合理、审慎的,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理由如下:
1)根据重整投资人新里程健康于2021年9月提交的《投资方案》中
的承诺以及重整管理人基于该《投资方案》于2021年12月16日出具的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关于支付重整投资资金的函》的
7要求,重整投资人已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共计17.94亿元重整投资款
全部支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重整投资款未发生退回、变更用途等情形。
2)新里程健康于2021年9月提交的《投资方案》与陇南中院于2022年4月22日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关于偿债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等核心条款基本一致。经公司与全体重整投资人核实,截至2021年
12与31日,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上述17.94亿元款项的意图均为重整投资款。
3)《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资产
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该投资款与投资款相关《投资方案》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已存在且至财务报告批准报
出日未发生重大变化,并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2022年4月22日)经法院裁定批准而得到了进一步确认,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本所认为,我们已阅读公司对上述问题(3)的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重整投资款项的相关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
3、2021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6亿元,同比上升7.4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5亿元,亏损幅度较2020年进一步扩大。请你公司:
(1)结合利润表主要科目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量化分析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反的原因。
公司回复:
近两年利润表主要科目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本期上期项目金额(亿元)占收入比例金额(亿元)占收入比例
营业总收入30.16100.00%28.06100.00%
减:营业成本22.0873.22%20.1571.82%
销售费用2.819.33%2.237.95%
管理费用4.3614.46%3.3812.04%
财务费用2.347.76%1.404.99%
加:其他收益0.170.56%0.200.71%
投资收益0.260.85%1.053.75%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1.70-5.65%-0.42-1.51%
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1.15-3.82%-0.04-0.15%
列)
资产处置收益-0.01-0.02%-0.05-0.18%
营业外收入0.070.24%0.090.33%
减:营业外支出-0.39-1.28%1.425.05%
减:所得税费用0.050.16%0.531.87%
净利润-3.67-12.17%-0.43-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15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损益的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反的原因主要如下:
1)由于疫情持续影响,医院子公司的防疫支出增加;同时受母公司破
产重整影响,子公司融资渠道严重受限,资金链紧张,采购账期延长使得采购成本上升。使得本年毛利率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2)本期为克服疫情影响,加大了对新药品种和存量品种的推广费投入,当期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约0.58亿元,销售费用率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
3)本期管理费费用同比增加0.98亿元,增加原因主要包括:母公司因
重整申报债权补确认的费用及计提重整费用0.22亿;公司下属结构化主
体京福华越、京福华采清算管理人报酬(目前已中止清算)0.15亿;各子
公司为克服疫情影响、稳定员工,员工成本有所增长。
4)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0.94亿元,主要为京福华采、京福华越优先
级合伙人华宝信托撤诉,并购基金依据合伙协议重新计息,本年确认利息支出1.34亿元。
5)本期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主要因上期处置子公司-大连辽渔医
院产生约0.9亿投资收益。
6)本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28亿元,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0.96亿,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0.32亿。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为医保坏账;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对上述大连辽渔医院出售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
100.42亿。
7)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11亿主要系本期因子公司盈利下降,经评
估后确认商誉减值1.03亿,上年同期商誉未发生减值。
(3)你公司东北区收入同比减少38.67%,华东区收入同比增长66.5%,分析主要地区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20年1-11月,东北区域的大连辽渔医院收入8185万元。由于2020年12月大连辽渔医院出售,使得21年收入同比减少。
2021年,东北区域的瓦房店第三医院收入增加6311万元,华东区域
的盱眙、泗阳等医院收入增加13620万元。
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东北地区收入下降34633万元,华东地区收入增长52512万元。除上述原因外的差异为2020年报中区域收入分类有误,去年同期实际应为东北区域57633万元,华东区域116047万元。
(4)你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终端模式,结合两类销售
模式的异同,说明两类销售模式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差异,并说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公司回复:
1)公司经销模式为制药子公司与医药商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价
格、销售政策、付款方式等,公司发货给医药经销商,经销商自主销售给终端(药店、连锁、诊所、医疗机构等)。
药品销售业务以商品发运并取得客户或承运人确认的时点确认收入。
112)公司终端模式主要为医院子公司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包括门诊、治疗、住院、手术、体检等。
医疗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为:医疗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医疗服务收入。
在上述两种销售模式下,公司均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5)说明本年度诊疗人次、诊疗费用、病床使用率、地区分布等数据,分析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本年度医院子公司的整体门诊量、门诊次均收入;出院人数、住院
次均费用等同比均略有上升。随住院量提升,床位使用率也同比增长。由于医院业务的区域性、稳定性,地区分布同比基本没有变化。具体指标如下表:
12单位:人次、元/次
2021年2020年
单位所属地区门诊次均出院人住院次均床位使用门诊次均收住院次均床位使用门诊量门诊量出院人数收入数费用率入费用率
瓦房店第三医院东北376122387376311012590%27352036638412913792%
泗阳县人民医院华东630968300379781092595%46705830838496949796%
兰考第一医院华中66041719749273449479%48651719847830467274%
兰考东方华中19080111910713266844%15208215611394250254%
兰考堌阳华中15876010014434213365%15011813013344206963%
盱眙中医院华东32919136925027862695%30789432425011857897%
崇州二医院西南1243842671874810461119%495503271835310353117%
萍乡赣西医院华东18164820617669517076%12359419915792496968%
萍乡赣西肿瘤医院华东3817036661229413101%330983734382990872%
蓬溪医院西南803371825500519467%802411155465526166%
绵阳爱贝尔西南225763378021462146%233844028611907152%
13(6)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分析差异情
况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少,选取创新医疗、国际医学、宜华健康、益佰制药等以医疗为主及兼有制药、医疗业务的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期间费用总计
单位:亿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公司名称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期间费用营业收入占收入比营业收入占收入比营业收入占收入比合计合计合计
恒康医疗30.169.5231.56%28.067.0124.98%36.8412.3633.56%
创新医疗7.121.1616.31%7.241.2817.72%8.721.6118.47%
益佰制药33.4721.4564.11%34.1322.3265.38%33.6123.1969.00%
宜华健康13.344.6735.03%3.511.1231.95%15.624.4828.67%
国际医学29.218.5929.41%16.076.2638.96%9.914.5445.85%
平均22.669.0840.07%17.807.6042.68%20.949.2444.11%
其中:销售费用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占收入比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占收入比营业收入销售费用占收入比
恒康医疗30.162.819.33%28.062.237.95%36.842.456.65%
创新医疗7.120.131.89%7.240.081.13%8.720.111.27%
益佰制药33.4716.1248.18%34.1316.7248.99%33.6117.8953.23%
宜华健康13.340.362.68%3.510.102.91%15.620.483.09%
国际医学29.210.431.48%16.070.100.62%9.910.111.14%
平均22.663.9717.53%17.803.8521.60%20.944.2120.10%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公司名称管理费用+占收入管理费用+占收入管理费用+占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比研发费用比研发费用比
恒康医疗30.164.3614.47%28.063.3812.05%36.845.9716.21%
创新医疗7.121.0915.27%7.241.1916.43%8.721.3615.54%
益佰制药33.475.0315.02%34.135.2515.39%33.614.8514.43%
142021年2020年2019年
公司名称管理费用+占收入管理费用+占收入管理费用+占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比研发费用比研发费用比
宜华健康13.341.7613.17%3.510.4512.88%15.621.6910.85%
国际医学29.216.3921.89%16.074.6428.90%9.914.0140.42%
平均22.663.7316.44%17.802.9816.75%20.943.5817.08%财务费用
2021年2020年2019年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财务费用占收入比营业收入财务费用占收入比营业收入财务费用占收入比
恒康医疗30.162.347.76%28.061.404.99%36.843.9410.71%
创新医疗7.12-0.06-0.85%7.240.010.15%8.720.141.66%
益佰制药33.470.300.91%34.130.341.00%33.610.451.34%
宜华健康13.342.5619.19%3.510.5716.16%15.622.3014.73%
国际医学29.211.766.04%16.071.529.44%9.910.424.29%
平均22.661.386.10%17.800.774.31%20.941.456.92%
对比分析如下:
1)公司2021年期间费用占收入比率处对标上市公司居中水平,由于
可对标公司的业务模式、收入结构并不相同,期间费用率存在差异。公司
2021年期间费用率同比增长,主要是市场推广费用、财务费用、人工成本增长所致。
2)2021年销售费用率低于以制药为主的公司,高于以医疗为主的公司水平。本年销售费用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为公司克服疫情对制药业务的影响,加大市场投入。销售费用的增长也拉动了制药业务收入增长。
3)2021年管理及研发费用率低于对标公司水平。本年管理费用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包括,重整程序产生的重整费用,重整债权申报过程中补确认部分债务,基金清算组律师费,疫情期间为确保业绩增长、员工稳定产生的人工成本增长。
154)2021年财务费用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且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
2021年并购基金撤回清算补确认财务费用。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1)、(3)、(4)、(5)、(6)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经核查,本所认为,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相关会计处理中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4、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1.0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
额的比例为3.6%,集中度较为分散。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补充你公司的销售模式、采购模式、研发模式等主要经营模式,说明客户集中度较低的原因。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医疗服务和药品制造两部分:
1)医疗服务业务
公司下属12家医院类子公司,实行集团医疗服务运营事业部统一指导下的区域独立运营与跨地域协同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以综合性医院服务为基础,突出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健康医疗服务综合体和新型高端专科服务。
2021年度公司医疗业务收入25.32亿元,占比83.96%,客户为个体患者,集中度低为医院天然属性,因此,公司前五大客户中不包含医院子
16公司。
2)药品制造业务
坚持自主研发生产与委托研发生产相结合、自建团队销售与招商销售
相结合、处方用药产品渠道与非处方用药产品渠道相结合、特色独家专利
中药品种与目录经典名方中药品种相结合,以特色独家藏药独一味系列产品深度开发为基础,致力于国家保护中医药品种和创新型生物医药研发和市场运营。
2021年度公司制药业务收入4.61亿元,占比15.29%,公司前四大客
户均为制药业务客户,占制药业务收入的20.96%。其中:上海上药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为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客户;四川峻禾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升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经销商;第五大客户成都平安医院为公司为公司旗下医药流通子公司福慧药业大客户。
综上,公司客户集中度整体正常,前五大客户占整体收入偏低的原因是公司收入以医疗服务为主。
(2)按照销售规模,分层说明你公司客户结构。分析各层级间主要
销售产品或服务、毛利率、客户性质及获客方式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公司不同业务模式对应的客户、产品服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17对应的
业务模主要客2021年产品/服务毛利率客户性质获客方式式户销售总收入规模
医疗服门诊、住院、每人次
自然就诊,务手术、查体等10万元25321717.84%个体患者转诊以下
临床渠中成药、化学10-4000医药流通公
4390281.24%商业推广
道销售药品万元司
OTC 渠 中成药、化学 10-100 万 连锁药店、
道销售药品元221546.92%单体药店、渠道推广
诊所)
(3)说明是否存在现金销售情形及其商业合理性,补充具体现金销
售额、现金销售占比。
公司回复:
公司存在现金销售情况,集中在医疗服务板块。医院服务主体对象是个体患者,现金缴费为行业正常属性。2021年度公司现金销售额5.18亿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17.19%。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经核查,本所认为,我们已阅读公司上述回复,基于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没有发现公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5、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
第01520009号)及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你公司不存在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但存在一般缺陷,主要涉及应收账款、在建工程、文件归档等。请你公司:
18(1)结合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详细说明未将前述缺陷认
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缺陷程度 对合并净利润的影响(X) 对合并总资产的影响(X)
重大缺陷 X≥3% X≥3%
重要缺陷 1.5%≤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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