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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前沿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2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与公司保持密切日常沟通和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回访,并于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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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12月21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4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1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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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规,并能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诺。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7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度、规则、行为规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8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度、规则。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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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
10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在应向上
11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或其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12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被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予以纠正。
函。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13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应向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2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14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的情况。
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15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制定了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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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计划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17经核查,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相关协议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的约定,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2021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050.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05.59万元。
3公司为研发驱动型生物医药公司,盈利周期较长。公司目前仅一款核心产品
艾可宁上市,其他多个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推进,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继续维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以及药品市场推广带来的高额费用,存在药品上市申请及商业化的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预计公司将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6617.06万元(其中包括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内),资金状况较为充裕。
若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者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则可能对公司资金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若长期不能盈利,也会对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以及研发投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050.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6005.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102.22万元。
报告期内,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目标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接治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报告期内,艾可宁销售量同比增长,由于艾可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后销售价格大幅下调,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增加了研发活动及业务拓展的投入力度,使得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增幅较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通过做深存量并扩大增量机会,用药场景从住院向门诊拓展等,推进海外市场的药品注册工作,综合提升艾可宁的销售收入,同时加快在研产品的开发进度,实现多产品获批上市进入商业化阶段,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如艾可宁商业化不及预期,在研产品临床进度不及预期,公司无法有效控制运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影响,均可能导致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
4(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创新药的临床阶段具备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研产品管线中,1个在研产品的 3 个适应症处于 II 期临床试验,1 个在研产品完成了临床 I 期桥接,1 个在研产品处于 I 期临床试验,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前述产品临床试验工作,以加快产品研发及上市进程。
公司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能否顺利实施及完成,受到临床批件审批进度、临床试验患者入组进度、临床疗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公司在相关产品研发工作中进行了持续的投入,若公司在研产品或产品个别适应症研发不达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在药研发过程中保持客观谨慎的态度,对在研项目阶段性评估,及时停止不再具有开发意义的项目,最大限度降低研发风险。
(四)经营风险
1、艾可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来源于公司原创新药艾可宁的销售。截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日,除艾可宁以外,其他产品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短期内艾可宁仍将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2021年3月艾可宁开始实施医保价格,终端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艾可宁
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销量的提升。若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覆盖全国 28 个省 200 家余家 HIV定点治疗医院及 100 多个 DTP 药房,为艾可宁的销售量提升奠定基础。
此外,国内疫情反复,疫情期间疫情管控优先,传染病医院封院或停诊,接治新冠肺炎患者,导致留给包括艾滋病患者在内的传染病患在定点传染病医院的医疗资源阶段性短缺,艾滋病患者就诊人次及床位数下降,对公司商业化推广亦产生影响。
艾可宁的海外销售将主要聚焦发展中国家。各个国家及地区对于进口药品准入的监管要求存在差异,且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的持续蔓延、国际政治经济
5局势变化,若艾可宁于发展中国家的药物注册进度不及预期,或无法取得药物注册,可能对艾可宁的海外销售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2、可能面临退市风险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050.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6005.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02.22万元。若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第4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若艾可宁无法取得预期的销售规模或市场占有率、国内或海外的市场推广不及预期、
在研产品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可能导致公司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进而可能导致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3、艾可宁竞争环境持续加剧的风险
卡替拉韦注射液及利匹韦林注射液组合疗法,已分别通过欧盟委员会(EC)以及美国 FDA 审批上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其上市申请,尚未获批上市。该两药组合适用于病毒学抑制处于稳定阶段、无治疗失败史,对卡替拉韦及利匹韦林均无已知或疑似耐药性的 HIV-1 感染患者。艾可宁,是全球唯一获批上市的长效融合抑制剂,定位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适用于已经接受过其他多种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但仍有 HIV-1 病毒复制的 HIV-1 感染患者。二者在药物作用机制及适应症、商业化市场区域、主要适用患者群体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卡替拉韦注射液及利匹韦林注射液在国内外申报上市对艾可宁的潜在竞争影响较小,未来随着更多抗 HIV 新药在国内外的上市,艾可宁的竞争环境将更趋复杂,对艾可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五)行业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行业监管主要涉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6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生态环境部等。现行的监管部门涵盖公司营运的各个业务板块,包括研发、生产、销售、质控、安环等。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看监管部门对生物医药行业的监管始终处于趋严的形势,可能会增加公司营运成本和合规风险。
2022年1月30日,国家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对医药行业的技术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
十四五规划在专栏中提出了更明确的目标,对于化学药,重点发展针对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炎、呼吸系统疾病、
耐药微生物感染等重大临床需求,以及罕见病治疗需求,具有新靶点、新机制的化学新药。同时也强调新产品产业化进程以及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持续完善审评审批政策,发展与技术创新相适应的审评能力,促进临床价值确定的创新产品加快上市。持续推动医药目录动态调整和准入谈判,健全新药价格形成机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创新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如果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2021年,受“境外输入”病例影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局部爆发或散点频发的情况。
公司商业化推广受阻,疫情期间疫情管控优先,传染病医院封院或停诊,接治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资源(包括住院床位和医生护士等)均向新冠肺炎患者倾斜,导致留给包括艾滋病患者在内的传染病患在定点传染病医院的医疗资源阶段性短缺,病患接治受到较大限制。疫情防控政策收紧,人员流动受到限制,业务人员不能进入终端医院开展正常的学术拜访、市场开发。
公司研发项目进程受阻,临床病人受疫苗接种以及疫情的突发干扰,临床病人的入组计划延后,临床病人招募不达预期,已入组病人不能按计划开展定期随访。此外,公司开展临床试验的临床中心,选择传染病领域的权威医疗机构和学术界知名专家,疫情期间主要的研发精力集中在新冠疫苗、创新药的研发,对其他传染病领域的支持不足。
7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的持续蔓延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等因素,公司在境外开展临床研发及海外注册活动亦受到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期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2019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0502898.1946622752.99-13.1320860022.63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40471120.1046369519.43-12.7220860022.63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0055946.80-230730884.52不适用-192449750.97
的净利润(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311022153.61-240213703.92不适用-202338634.71
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3069041.18-170174582.20不适用34287130.35
流量净额(元)本期末比上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末2020年末年同期末增2019年末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830225953.702143045644.33-14.60602830263.84
的净资产(元)
总资产(元)2532632487.062516290135.690.65939527635.26本期比上年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2019年同期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0.72-0.80不适用-0.73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72-0.80不适用-0.73
股)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86-0.84不适用-0.76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增加15.60个
-13.02-28.62-30.34率(%)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增加14.22个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15.58-29.80-31.90百分点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增加127.88
424.93297.05409.50
的比例(%)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0.29万元,同比下降13.13%,公司营
业收入主要为抗 HIV 创新药艾可宁(通用名:艾博韦泰)在国内的销售收入。本报告期,艾可宁销售量同比增长,由于艾可宁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后销售价格大幅下调,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全国多个省市及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局部爆发或散点频发的情况,公司药品销售的目标患者尤其是住院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院的接治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
2、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06.90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加7289.45万元,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推广费用及各类运营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3、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亏损12.71%,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亏损29.48%,主要系2021年度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速较快所致。
4、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14.60%,主要系2021年
公司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速较快,增加亏损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9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覆盖研发、生产和销售全产业链的创新型生物医药公司,是在抗HIV 创新药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
公司已在抗 HIV 药物领域深耕十余年,在抗 HIV 新药研发方面注重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解决现有疗法的局限,注重产品差异化研发策略,力争研制出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创新抗 HIV 药物。通过对 HIV 病毒的深刻理解,开发出作用靶点高度保守、广谱抗 HIV 病毒活性、安全性高、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小的长效抗艾滋病新药艾可宁,针对产品特点,锁定临床需求未被满足的患者群体,开拓蓝海市场。得益于上述研发经验及技术积累的传承,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艾可宁的升级产品联合疗法 FB1002 在中美两地的二期临床试验,通过艾可宁及联合疗法 FB1002,实现公司产品覆盖包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内的全球抗 HIV市场。
公司始终保持对人才的高度重视,结合公司未来的研发规划布局,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开展多元化的人才储备,引进的人才融合全球视野、先进技术知识、强大执行力和主人翁意识等综合素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9人,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的研发人员48人,占比54%。药物研发涉及多学科交叉合作,公司研发人员结构科学合理,专业背景涉及医学、药学、化学、生物学等专业领域。从业经历能够覆盖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临床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法规市场药品的注册与获批、生产工艺放大与质量管控等研发核心环节。
此外,公司经过十余年的积累,与传染病治疗领域知名医疗机构以及业内顶尖临床专家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得到业内机构和专家的高度认可,为公司研发管线中其他产品的临床试验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究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102021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各产品管线研发进度,研发投
入金额为17211.00万元,同比增长24.27%。
(二)研发进展
1、抗新冠病毒在研产品注射用 FB2001
报告期内,FB2001 在中国、美国开展 I 期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已同意公司开展 FB2001 有效性和安
全性的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 II/III 期临床研究,FB2001 美国I 期临床即将完成最后一个剂量组的研究。
2、抗 HIV 病毒在研产品 FB1002
报告期内,FB1002 的 3 项Ⅱ期临床试验分别在中国和美国开展。多重耐药适应症,已开展国际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维持治疗适应症,在美国进入Ⅱ期临床试
验的第2阶段;免疫治疗适应症,在中国进入Ⅱ期临床试验阶段。
3、治疗肌肉骨骼关节疼痛在研产品 FB3001
报告期内,公司为 FB3001 临床研发项目关键性临床试验及商业化生产,开展了药学研究包括质量研究以及制剂配方和生产工艺的优化工作。根据《化学药品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公司正在根据 FB3001 的特点和临床优势与监管部门沟通,确定下一阶段验证性临床方案。
4、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在研产品 FB6001
报告期内,公司与奥地利 Affiirs 公司达成独家授权合作协议,获得长效降血脂类新药产品 FB6001 在大中华区的(包括香港、台湾、澳门)开发、生产和商业化权益。
FB6001,一款治疗性长效降血脂多肽疫苗,是全球首个针对 PCSK9 靶点的多肽免疫疗法。拟用于原发性高脂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eFH和 HoFH)患者;混合性血脂异常;以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血管事件预防。
截至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FB6001 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115、治疗骨质疏松产品 FB4001
FB4001 为特立帕肽注射液仿制药,特立帕肽注射液是礼来公司的原研产品,用于治疗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绝经后妇女及男性骨质疏松症患者,也可用于具有高骨折风险的糖皮质激素相关的骨质疏松症患者。报告期内,公司 FB4001 项目参照美国 FDA 发布的《参照重组 DNA 来源多肽的高纯度化学合成多肽仿制药申请》的草稿和终稿指南开展了系列药学研究工作包括多肽原料药、制剂、注射笔
的设计和组装、质量标准等,计划向美国 FDA 提交 ANDA 申请。
在研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预计总投本期投入累计投入进展或阶段性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资规模金额金额成果
国内领先全球 用于抗HIV联
1艾可宁36500.005837.0636819.12已获批上市商业化销售
先进合治疗用于治疗已实现病毒抑制的
FB1002 维 美国Ⅱ期临床 国内领先全球
2 新药获批上市 HIV-1 感染者
持治疗的第二阶段先进的长期维持治
124535.005490.8422758.11疗
FB1002 多 中、美国际多 国内领先全球 治疗HIV 多重
3新药获批上市
重耐药中心Ⅱ期临床先进耐药患者
FB1002 免 探索功能性治
4中国Ⅱ期临床新药获批上市全球领先
疫治疗愈
美国Ⅰ期临床,抗新冠病毒药
5 FB2001 60000.00 2745.74 5401.88 中国临床 I 期 新药获批上市 全球先进
物桥接用于治疗肌
中国Ⅰ期桥接
6 FB3001 9300.00 1255.98 6166.35 新药获批上市 全球先进 肉、骨骼及其
完成关节疼痛
新药研发Ⅰ期治疗高血脂症
7 FB6001 1500.00 3.53 3.53 临床前 全球先进
临床试验完成患者治疗骨质疏松准备提交美国
8 FB4001 5000.00 1579.59 3978.01 获批上市 仿制药 或高骨折风险
ANDA患者
合计/236835.0016912.7475127.00////
12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0619508.58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717290079.54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93476841.33
其中:1000 万支注射用 HIV 融合抑制剂项目 98830538.49
艾可宁+3BNC117 联合疗法临床研发项目 106692654.63
新型透皮镇痛贴片 AB001 临床研发项目 21246106.0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3680509.25
补充流动资金213027032.93
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692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2357380.6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574170618.81
减:开立保函而存入保证金账户(注1)3551110.2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0619508.58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5.11万元开立保函而存储于保证金账户的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账号余额(人民币元)
招商银行月牙湖支行125905285111000153540000.00
招商银行月牙湖支行12590528511040611110.23
合计3551110.23前沿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前沿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3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占间接持股直接/对应的直接及间接持有前沿生物合计持姓名职务持股主体主体的持股间接持股数持股数量合股份数量股比例
比例量(注1)计
建木药业有限公司7063.8895.04%6713.51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1720.0017.35%298.42(有限合伙)
董事长、首席科学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392.25100.00%1392.25
DONG XIE 8404.18 23.36%
家、核心技术人员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
929.000.000009%0.00008(有限合伙)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
258.500.000005%0.00001限合伙)
直接持股2105.95不适用2105.95
CHANGJIN 董事、总经理、核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2380.986.62%
WANG 心技术人员 1720.00 15.99% 275.03(有限合伙)
直接持股2174.38不适用2174.38
RONGJIAN 董事、首席技术官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2405.376.69%
LU 、核心技术人员 1720.00 13.43% 231.00(有限合伙)
监事会主席、物控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姜志忠1720.000.12%2.062.060.01%
副总监(有限合伙)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朱玉婷监事、行政副总监1720.000.29%4.994.990.01%(有限合伙)
XIAOHONG 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首席运营官1720.002.33%40.0840.080.11%
ZHENG (有限合伙)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1720.008.72%149.98(有限合伙)
OH ISAMU
副总经理 JO Cocolo Limited 350.00 100.00% 350.00 530.00 1.47%
(辞任)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
258.5011.61%30.01限合伙)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1720.006.98%120.06
高级副总经理、财(有限合伙)
邵奇150.070.42%务总监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
258.5011.61%30.01限合伙)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
王佩邵奇之配偶929.006.46%60.0160.010.17%(有限合伙)
14占间接持股直接/对应的直接及间接
持有前沿生物合计持姓名职务持股主体主体的持股间接持股数持股数量合股份数量股比例
比例量(注1)计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吕航舟高级副总经理1720.006.98%120.06120.060.33%(有限合伙)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
258.5072.92%188.50限合伙)
李国莲吕航舟之母亲387.491.08%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
929.0021.42%198.99(有限合伙)
副总经理、董事会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高千雅1720.000.49%8.508.500.02%秘书(有限合伙)
注1:对应的间接持股数量=持有人占持股主体的股份比例×持股主体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沿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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