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75|回复: 0

*ST大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复制链接]

*ST大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2-5-17 00:00:00 浏览:  5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如下:
同意史利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职务;
同意聘任于福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于福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秦江波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江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同意聘任高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高明先生参加公司2022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管理团队增持计划》,公司已披露《关于公司管理团队增持计划的公告》的增持额度、增持方式、增持期限等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1、于福洋,1974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曾任清华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区经理;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山东赛越贸易发展有限
公司总经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福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高明,1982年出生,毕业于青岛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毕马威华振(KPMG)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华润置地(HK1109)青岛公司财务经理、青岛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税务负责人、
中国金茂(HK817)青岛公司财务经理兼税务负责人、当代置业(中国)有限公司(HK1107)山东区域财务总监。
高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7 19:48 , Processed in 0.172823 second(s), 48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