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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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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夜尽天明 发表于 2022-5-28 00:00:00 浏览:  3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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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股票简称:新纶新材公告编码:2022-052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向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3456643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857.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二、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多方因素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与多方沟通、认真研究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该终止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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