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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7证券简称:富祥药业公告编号:2022-06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
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32765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26788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2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6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86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86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8%。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7279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3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4991%;反对37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00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管2021年薪酬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701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9%;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2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255%;反对71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45%;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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