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职务所必
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施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俞军先生、刁林山先
生、曾昭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君侠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方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并兼任董事会秘书。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本页无正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蔡敏勇王频曹钟勇邹甫文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