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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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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ock 发表于 2022-4-29 00:00:00 浏览:  3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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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8证券简称:幸福蓝海公告编号:2022-022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28幢(仙林南大科学园智慧园 6号 C栋 3楼)公司 C31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小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2277931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13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2274909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053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0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
份51974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895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02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刘俊、洪磊、郑国华、冷凇(已离职)2021年度述职报告。
(1)刘俊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洪磊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郑国华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冷凇(已离职)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广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广传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8415346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9377827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93384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767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41%;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6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499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11%;反对29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8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03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92%;反对29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0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杨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753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7%;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8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杨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黄萍萍律师、陈心仪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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