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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拓荆科技股票代码:688072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Piotech Inc.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联席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2022年4月19日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2018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或后四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上交所主板新股
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均为12个月及以上,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
261707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69%,公司上市初期无限售流通股数量较少,
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销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对应的市销率为:
(1)15.65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87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T-3 日),公司可比 A 股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0年营业收入对应静态市销率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司市值(亿元)(亿元)(倍)
688012.SH 中微公司 722.24 22.73 31.77
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020年营业收入对应静态市销率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司市值(亿元)(亿元)(倍)
688037.SH 芯源微 122.10 3.29 37.12
688082.SH 盛美上海 377.45 10.07 37.47
平均值407.2612.0335.45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T-3 日)。
由上表,公司 20.87 倍的发行市销率低于可比 A 股上市公司 35.45 倍的静态市销率平均值。公司本次发行市销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技术人员流失及无法持续引入高端技术人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等离子体物理、射频及微波学、微观分子动力学、结构化学、光谱及能谱学、真空机械传输等多
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高端技术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原动力。
近年来,国内半导体专用设备市场及晶圆制造需求不断增长,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呈现严重短缺的情形。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人员离职人数分别为19人、15人、22人和27人,研发人员离职率分别为13.10%、10.95%、
13.02%和12.50%,存在一定的研发人员流失风险。公司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
提供较优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无法持续吸引全球高端技术人才,则将面临技术人才流失、储备不足的局面,并可能导致公司创新能力不足。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盈利及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0322.29万元、-1936.64万元、-1169.99万元及5704.8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4993.05万元、-6246.63万元、-5711.62万元和-2305.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由于半导体设备行业技术含量高,研发投入大,产品验证周期长,公司需要持续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797.31万元、7431.87万元、12278.18万元和12955.63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2.84%、29.58%、28.19%和34.65%。研发费用金额较高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是公司亏损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亏损虽已逐年收窄,但如果未来发生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和半导体产业的景气度下行、主要客户削减资本性支出
预算、公司大幅增加研发投入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客户等情形,将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仍存在无法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盈利的风险。
(三)产品验收周期较长风险
晶圆制造属于高精密制造领域,对产线上各环节的良率要求极高,任何进入量产线的设备均需经过长时间工艺验证和产线联调联试。特别是对薄膜沉积设备而言,由于薄膜是芯片结构的功能材料层,在芯片完成制造、封测等工序后会留存在芯片中,薄膜的技术参数直接影响芯片性能。生产中不仅需要在成膜后检测薄膜厚度、均匀性、光学系数、机械应力及颗粒度等性能指标,还需要在完成晶圆生产流程及芯片封装后,对最终芯片产品进行可靠性和生命周期测试,以衡量薄膜沉积设备是否最终满足技术标准。因此,晶圆厂对薄膜沉积设备所需要的验证时间相比其他半导体专用设备可能更长。
对于新客户的首台订单或新工艺订单设备,一般从前期的客户需求沟通、方案设计、样机试制、场内工艺测试与调优到客户端样机安装调试、工艺验证到最
后的工艺验证和产品验收通过,整个流程可能需要6-24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对于重复订单设备,由于已通过客户工艺验证,新到设备的工艺技术一般无需做较大改动,从出货到设备验收通常需要3-24个月的时间。如此宽幅的验收周期时间波动主要是受到客户产线条件、客户端安装调试、客户工艺要求调整、客户验收流程限制以及其他偶然性因素的影响。
如果受某些因素影响,公司产品验收周期延长,公司的收入确认将有所延迟。
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另外,可能存在公司设备验收不通过、收款时间延后等风险,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收入依赖 PECVD 系列产品,ALD 产品及 SACVD 产品尚未得到大规模验证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报告期内,公司 PECVD、ALD、SACVD 三大类薄膜沉积设备已得到产业化应用。由于公司 PECVD 设备推出较早,产品线较为丰富,下游市场应用广阔,国内市场成熟。报告期内,PECVD销售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分别为77.98%、100.00%、97.55%和
88.69%。目前,公司 ALD、SACVD 均处于产品发往不同客户端进行产线验证的
市场开拓阶段,形成批量销售需经过不同客户的验证,周期存在不确定性。
ALD 设备系集成电路先进制程晶圆制造的关键设备,在 14nm 及以下制程逻辑芯片、17nm 及以下 DRAM 芯片中有着广泛应用。SACVD 设备系 40nm 以下逻辑电路制造、高性能存储芯片高深宽比填充的关键设备。晶圆制造产线制程越先进,对于 ALD、SACVD 设备数量的需求越多。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产业起步较晚,晶圆制造产线制程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较为落后,先进制程产线处于发展建设阶段,具备先进制程晶圆制造能力的厂商较少。如果国内先进制程晶圆制造产线发展不及预期,市场对 ALD、SACVD 设备的需求增长较小,发行人 ALD 及SACVD 设备未来销售增长将受到限制。
(五)Demo 机台无法实现最终销售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和采购意向,进行定制化设计及生产制造,主要采用库存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订单式生产,指公司与客户签署正式订单后进行的生产活动。库存式生产,指公司尚未获取正式订单便开始的生产活动,包括根据 Demo 订单或较明确的客户采购意向启动的生产活动。
对于 Demo 机台,通常在公司与客户充分沟通产品型号、参数、配置等信息,便开始组织生产,完工后以 Demo 订单的形式发往客户端进行验证。一般在 Demo机台获得客户端验证通过后,客户才会下达正式订单进行采购。
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共计74台,其中尚未获取正式订单,仅通过Demo 订单等形式安排发运的设备共计 25 台,占比为 33.78%。如果遇到集成电路产业景气度大幅下滑、客户需求大幅减弱、订单意外取消等不利因素,可能导致 Demo 机台未来最终无法获得客户验证通过,相关机台可能无法实现销售,公司可能面临调整生产计划、更换已完工机台的部分模块导致生产成本加大、存货
库龄加长等情形,对公司的生产、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全球半导体行业的蓬勃发展,半导体行业技术日新月异,下游客户对薄膜沉积设备兼容的材料类型、电性能、机械性能、薄膜均匀度等需求也随之不断变化。因此,公司需要持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紧跟制造工艺、基础学科发展的最新方向,积极实验探索新技术路线、新设计思路、新材料性能。
如果公司未来未能准确理解下游客户的产线设备及工艺技术演进需求,或者技术创新产品不能契合客户需求,无法适应下游芯片制造工艺节点继续缩小或芯片制造新技术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设备无法满足下游生产制造需要,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客户准入壁垒。目前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国际知名半导体设备制造商,与中国大陆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相比,国际巨头企业拥有客户端先发优势,产品线丰富、技术储备深厚、研发团队成熟、资金实力较强等优势,国际巨头还能为同时购买多种产品的客户提供捆绑折扣。2019 年度,在 CVD 设备全球市场中,应用材料(AMAT)、泛林半导体(Lam)、东京电子(TEL)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0%、21%和 19%;在 ALD
设备全球市场中,东京电子(TEL)、先晶半导体(ASMI)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1%和29%。相比国际巨头,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处于弱势地位,市场占有率较低。
另外,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存在互相进入彼此业务领域,开发同类产品的可能。例如,在 ALD 设备领域,除发行人外,北方华创、盛美上海、屹唐股份及
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中微公司已推出自产设备或有进入 ALD 设备市场的计划。
公司面临国际巨头以及潜在国内新进入者的双重竞争。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应对市场竞争环境,则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均会受到不利影响。
(八)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00%、84.02%、83.78%和92.44%。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由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国内外主要集成电路制造商均呈现经营规模大、数量少的行业特征。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商业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密切相关,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后续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或对少数客户形成重大依赖,将不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九)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单个股东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无法形成控股,单个股东亦不能决定董事会多数席位,使得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充分讨论后确定,避免了因单个股东控制引起决策失误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可能,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
此外,由于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不排除未来公司无控股股东的状态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经营管理思路发生变化的风险。
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2022年3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3号文)批准。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拓荆科技”,证券代码“688072”;公司 A 股股本为 12647879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26170753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于2022年4月20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4月20日
(三)股票简称:拓荆科技
(四)扩位简称:拓荆科技
(五)股票代码:688072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6478797股
(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16198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6170753股
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0308044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29568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2.74%。
其中,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948594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
3080974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9.74%。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948594股,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
3080974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
1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取整计算),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6个月的账户数量为327个,所持股份数量为
141947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30%,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总量的5.14%。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选定的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四)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根据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及发行后总股本126478797股测算,公司预计市值为90.91亿元,不低于30亿元;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3562.77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因此,公司满足上述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iotech Inc.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9485.8997万元法定代表人吕光泉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04月28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12日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经营范围
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聚焦的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与光刻机、刻蚀机共同构成芯片制造三大主设备。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等离子体主营业务 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设备、原子层沉积(ALD)
设备和次常压化学气相沉积(SACVD)设备三个产品系列,已广泛应用于国内晶圆厂14nm及以上制程集成电路制造产线,并已展开 10nm 及以下制程产品验证测试。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邮编110168
电话024-24188000
传真024-24188000-8080
网 址 http://www.sypiotech.cn
电子邮箱 ir@sypiotech.cn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董事会办公室的部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赵曦人(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
024-24188000-8089
人电话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发行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19.86%的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
1吕光泉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2姜谦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3杨征帆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4杨柳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
5齐雷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6尹志尧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7吴汉明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8黄宏彬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9赵国庆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6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
1叶五毛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2郭郢监事2021年4月至2024年1月
3曹阳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4许荣伟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5苑雪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6刘忠武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田晓明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2张孝勇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3周坚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4刘静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5孙丽杰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6赵曦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7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姜谦董事
2吕光泉董事长
3田晓明总经理
4张孝勇副总经理
5周坚副总经理
6叶五毛监事会主席、资深技术总监
7宁建平产品部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职务/亲直接持股数占本次发行姓名限售期限
属关系量(股)后股本比例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董事长、核心*在公司实现盈利前,限售期为自上吕光泉5000000.3953%技术人员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
1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职务/亲直接持股数占本次发行姓名限售期限
属关系量(股)后股本比例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
董事、核心技
姜谦12342900.9759%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术人员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
副总经理、核
张孝勇1500000.1186%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心技术人员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职务间接持间接持股占本次发行质押股数
姓名/亲属关股股数限售期限
的平台后股本比例(股)系(股)自上市之日起36
董事长、芯鑫龙6300000.4981%630000个月吕光泉核心技术自上市之日起36
人员沈阳盛腾250000.0198%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盛8839000.6989%883900个月
董事、核自上市之日起36
姜谦心技术人沈阳盛腾400000.0316%0个月员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旺600000.0474%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监事会主芯鑫成3300000.2609%330000个月
叶五毛席、核心自上市之日起36
技术人员沈阳盛腾400000.0316%0个月职工代表自上市之日起36
刘忠武芯鑫成1117000.0883%111700监事个月
1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职务间接持间接持股占本次发行质押股数
姓名/亲属关股股数限售期限
的平台后股本比例(股)系(股)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旺490000.0387%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腾30000.0024%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总经理、芯鑫全4000000.3163%400000个月田晓明核心技术自上市之日起36
人员沈阳盛腾1000000.0791%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副总经芯鑫成7650000.6048%765000个月
张孝勇理、核心自上市之日起36
技术人员沈阳盛腾1400000.1107%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副总经芯鑫龙2500000.1977%250000个月
周坚理、核心自上市之日起36
技术人员沈阳盛旺400000.0316%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全3010000.2380%30100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阳2743860.2169%27438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副总经芯鑫龙1260.0001%126个月
刘静理、财务自上市之日起36
负责人芯鑫和1260.0001%12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旺940000.0743%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腾29000.0023%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和3633000.2872%363300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旺1271260.1005%127126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全1260.0001%126个月孙丽杰副总经理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成1250.0001%125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盛1250.0001%125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腾817000.0646%0个月
1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职务间接持间接持股占本次发行质押股数
姓名/亲属关股股数限售期限
的平台后股本比例(股)系(股)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龙100800.0080%0个月董事会秘自上市之日起36
赵曦芯鑫盛600000.0474%60000书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芯鑫龙2656300.2100%265630个月核心技术自上市之日起36
宁建平沈阳盛旺362300.0286%0人员个月自上市之日起36
沈阳盛全170000.0134%0个月
注: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芯鑫和等7个共青城员工持股
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股权质押情况,质押股数详见上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前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之外,部分董事因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其他股东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董事齐雷通过屹新(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东国投上海的部分份额,并因此间接持有发行人约446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比例约0.0004%;
*董事尹志尧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东中微公司约1.0437%的股份,并因此间接持有发行人约110868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比例约0.0877%。董事齐雷、尹志尧通过发行人股东国投上海、中微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循相关股东所
持股份的锁定期限,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3080974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后股本比例2.4360%。该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七、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安排”之“(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相关内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1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存在上市前已经执行完毕的股权激励。
(一)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中,吕光泉等七名外籍专家直接持股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姜谦及其余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激励股份。
1、直接并间接持有激励股份的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吕光泉等七名外籍专家直接持有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激励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股数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股股数序号姓名公司职务
(股)间接持股股数(股)(股)
1吕光泉现任董事长5000006550001155000
2刘忆军曾任副总经理280000140000420000
3凌复华曾任副总经理255000150000405000
4吴飚曾任副总经理175000175000350000
5周仁曾任副总经理175000175000350000
6张先智现任公司顾问160000345000505000
7张孝勇现任副总经理1500009050001055000
合计169500025450004240000
2、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除前述七名外籍专家直接持有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激励股份
1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外,姜谦及其余员工通过发行人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激励股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设有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鑫盛、芯鑫阳、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等11个
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发行人1148170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
12.1040%。前述11个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占本次发行前股本
序号股东名称股权取得持股股数(股)比例
2019年12月,发行
1芯鑫和13809961.4558%
人第四次增资
2芯鑫全同上13805461.4554%
3芯鑫龙同上13804161.4552%
4芯鑫成同上13802051.4550%
5芯鑫旺同上13801861.4550%
6芯鑫盛同上13797251.4545%
7芯鑫阳同上13779261.4526%
2014年1月,自孙
8沈阳盛腾7875000.8302%
丽杰受让股权
9沈阳盛全同上2374500.2503%
10沈阳盛龙同上1688500.1780%
2014年1月,自孙
丽杰受让股权;
11沈阳盛旺6279000.6619%
2015年7月,自王
祥慧受让股权;
合计1148170012.1040%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1)沈阳盛腾
沈阳盛腾直接持有发行人78.7500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88.9125万元
1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1室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沈阳盛腾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刘静14219.000.37%普通合伙人
2孙雪松28420.002.79%有限合伙人
3刘忆军155400.0017.78%有限合伙人
4张孝勇155400.0017.78%有限合伙人
5田晓明111000.0012.70%有限合伙人
6孙丽杰90687.0010.37%有限合伙人
7张先智83250.009.52%有限合伙人
8金基烈44400.005.08%有限合伙人
9叶五毛44400.005.08%有限合伙人
10姜谦44400.005.08%有限合伙人
11吕光泉27750.003.17%有限合伙人
12都迎9990.001.14%有限合伙人
13彭海娇6383.000.73%有限合伙人
14杨艳4995.000.57%有限合伙人
15许龙旭4939.000.57%有限合伙人
16王燚4717.000.54%有限合伙人
17王月4163.000.48%有限合伙人
18郑旭东4051.000.46%有限合伙人
19张建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0祁效民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1刘忠武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2祁广杰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3吴凤丽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4刘克辰3330.000.38%有限合伙人
2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25孔德君3275.000.37%有限合伙人
26常晓娜2997.000.34%有限合伙人
27刘宏韬2886.000.33%有限合伙人
28温宏营2775.000.32%有限合伙人
29王晓晨2553.000.29%有限合伙人
30于棚2220.000.25%有限合伙人
31姜崴2220.000.25%有限合伙人
32袁赫2164.000.25%有限合伙人
33赵宏美1776.000.20%有限合伙人
34曹静1776.000.20%有限合伙人
35庄雪菲1665.000.19%有限合伙人
36车成友888.000.10%有限合伙人
37曹华888.000.10%有限合伙人
38赵铮777.000.09%有限合伙人
39荆孟娜666.000.08%有限合伙人
40郝昕611.000.07%有限合伙人
41朱文博222.000.03%有限合伙人
42赵麟添222.000.03%有限合伙人
合计889125.00100.00%-
注:沈阳盛腾合伙人刘静、孙雪松出资额中的11000.00元、4000.00元为合伙管理费用,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不享有合伙企业权益。
(2)沈阳盛旺
沈阳盛旺直接持有发行人62.7900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206.0469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3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7室
2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沈阳盛旺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11000.000.00%普通合伙人
2刘静557840.0014.97%有限合伙人
3周坚404000.006.37%有限合伙人
4宁建平309915.005.77%有限合伙人
5刘忠武234190.007.80%有限合伙人
6凌复华166500.0023.89%有限合伙人
7张志鹏101000.001.59%有限合伙人
8姜谦66600.009.56%有限合伙人
9吴凤丽31635.004.54%有限合伙人
10刘克辰26085.003.74%有限合伙人
11祁广杰21645.003.11%有限合伙人
12于棚16095.002.31%有限合伙人
13姜崴14985.002.15%有限合伙人
14陆阳13043.001.87%有限合伙人
15孙凡琪12488.001.79%有限合伙人
16梁立元11932.1.71%有限合伙人
17曹晓杰9713.001.39%有限合伙人
18黎富平9102.001.31%有限合伙人
19李志娟8880.001.27%有限合伙人
20杜娟8403.001.21%有限合伙人
21汪晶6937.001.00%有限合伙人
22姜虹6882.000.99%有限合伙人
23祁一楠6160.000.88%有限合伙人
24王海滨5439.000.78%有限合伙人
合计2060469.00100.00%-
注:沈阳盛旺合伙人孙丽杰、刘静出资额中的11000.00元、4000.00元为合伙管理费用,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不享有合伙企业权益。
2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3)沈阳盛全
沈阳盛全直接持有发行人23.7450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27.8569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6室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沈阳盛全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刘静11000.000.00%普通合伙人
2石恒宇18985.005.69%有限合伙人
3宁建平18870.007.16%有限合伙人
4李晶16928.006.42%有限合伙人
5王月16373.006.21%有限合伙人
6初春15263.005.79%有限合伙人
7戚艳丽13320.005.05%有限合伙人
8陈刚13098.004.97%有限合伙人
9王春玲12488.004.74%有限合伙人
10张文生12154.004.61%有限合伙人
11李婷11378.004.32%有限合伙人
12曲晓军11267.004.27%有限合伙人
13王昕11100.004.21%有限合伙人
14张素梅10545.004.00%有限合伙人
15柳雪10268.003.90%有限合伙人
16刘春9990.003.79%有限合伙人
17杜宇8325.003.16%有限合伙人
18李世龙6549.002.48%有限合伙人
2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9刘海兵6105.002.32%有限合伙人
20王丽丹6105.002.32%有限合伙人
21马晓欧5273.002.00%有限合伙人
22衣凰3996.001.52%有限合伙人
23史昊谦3885.001.47%有限合伙人
24葛研3829.001.45%有限合伙人
25于莹3607.001.37%有限合伙人
26李忠然3219.001.22%有限合伙人
27林英浩2553.000.97%有限合伙人
28吴衡2497.000.95%有限合伙人
29付殿崙1942.000.74%有限合伙人
30赵震涛1387.000.53%有限合伙人
31马壮1387.000.53%有限合伙人
32梁学敏1221.000.46%有限合伙人
33刘振波832.000.32%有限合伙人
34刘婧婧832.000.32%有限合伙人
35孟祥军777.000.29%有限合伙人
36吴思555.000.21%有限合伙人
37黄园园333.000.13%有限合伙人
38吴昊333.000.13%有限合伙人
合计278569.00100.00%-
注:*沈阳盛全合伙人刘静、石恒宇出资额中的11000.00元、4000.00元为合伙管理费用,根据合伙企业约定不享有合伙企业权益;*沈阳盛全合伙人王月,与沈阳盛腾合伙人王月同名,非同一人。
(4)沈阳盛龙
沈阳盛龙直接持有发行人16.8850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2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出资额20.2423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9室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沈阳盛龙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22189.005.97%普通合伙人
2姜明霄33304.0015.64%有限合伙人
3吕欣11766.006.28%有限合伙人
4朱超群11100.005.92%有限合伙人
5续震10545.005.63%有限合伙人
6徐琳9380.005.00%有限合伙人
7王琳琳8602.004.59%有限合伙人
8杨丹7493.004.00%有限合伙人
9荆倩倩7216.003.85%有限合伙人
10张博6660.003.55%有限合伙人
11张有成6660.003.55%有限合伙人
12张国楠6105.003.26%有限合伙人
13王卓5273.002.81%有限合伙人
14芦佳5217.002.78%有限合伙人
15蔡璨4995.002.67%有限合伙人
16雷洋4662.002.49%有限合伙人
17国建花4551.002.43%有限合伙人
18陈英男3663.001.95%有限合伙人
19李丹2498.001.33%有限合伙人
20陈冲2497.001.33%有限合伙人
21李艳锋2220.001.18%有限合伙人
22李丹2220.001.18%有限合伙人
23李晓龙2220.001.18%有限合伙人
2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出资人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24刘任湛2220.001.18%有限合伙人
25刘春威1943.001.04%有限合伙人
26赵丽新1943.001.04%有限合伙人
27柴智1665.000.89%有限合伙人
28苏欣1665.000.89%有限合伙人
29石帅1665.000.89%有限合伙人
30韩建超1110.000.59%有限合伙人
31周明1110.000.59%有限合伙人
32陈伟855.000.46%有限合伙人
33李新月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4李慧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5高阳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6李春飞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7李培培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8费强832.000.44%有限合伙人
39刘锡婷832.000.44%有限合伙人
40白昊555.000.30%有限合伙人
41李晓帆444.000.24%有限合伙人
42张吉智388.000.21%有限合伙人
合计202423.00100.00%-
注:*沈阳盛龙合伙人孙丽杰、姜明霄出资额中的11000.00元、4000.00元为平台管理费用,根据合伙企业约定,平台管理费不享有合伙企业权益;*沈阳盛龙出资额分别为2498.00元、2220.00元的李丹为同名,非同一人。
(5)芯鑫和
芯鑫和直接持有发行人138.0996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915万元
2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和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刘静14.000.01%普通合伙人
2金基烈46970.0030.92%有限合伙人
3孙丽杰39963.0026.31%有限合伙人
4张先智29700.0019.55%有限合伙人
5左岚岚7407.004.88%有限合伙人
6高晓霞4334.002.85%有限合伙人
7杨艳2448.001.61%有限合伙人
8张素梅1914.001.26%有限合伙人
9李培培1711.001.13%有限合伙人
10费强1676.001.10%有限合伙人
11于莹1452.000.96%有限合伙人
12苏欣1183.000.78%有限合伙人
13王亮1183.000.78%有限合伙人
14史昊谦1078.000.71%有限合伙人
15胡玉891.000.59%有限合伙人
16苏丹825.000.54%有限合伙人
17郭晓雷792.000.52%有限合伙人
18张艳喆766.000.50%有限合伙人
19刘锡婷711.000.47%有限合伙人
20高阳622.000.41%有限合伙人
21蔡璨578.000.38%有限合伙人
22柴雪561.000.37%有限合伙人
23刘振561.000.37%有限合伙人
24许嘉毓484.000.32%有限合伙人
2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25王立明468.000.31%有限合伙人
26张家荣436.000.29%有限合伙人
27关帅418.000.28%有限合伙人
28张禹418.000.28%有限合伙人
29樊博源409.000.27%有限合伙人
30曹晓杰347.000.23%有限合伙人
31郭月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2尹艳超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3邹阳阳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4任甜甜231.000.15%有限合伙人
35韩冷209.000.14%有限合伙人
36郑亚新165.000.11%有限合伙人
37李光凯165.000.11%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915.00100.00%-
(6)芯鑫全
芯鑫全直接持有发行人138.0546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62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全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14.000.01%普通合伙人
2田晓明44000.0028.97%有限合伙人
3刘静33110.0021.80%有限合伙人
2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4谈太德22000.0014.49%有限合伙人
5石恒宇10337.006.81%有限合伙人
6戚艳丽4730.003.11%有限合伙人
7李琦4290.002.82%有限合伙人
8刘克辰3300.002.17%有限合伙人
9姜崴3080.002.03%有限合伙人
10杨萌2992.001.97%有限合伙人
11吕欣2682.001.77%有限合伙人
12王铁双2409.001.59%有限合伙人
13张赛谦2332.001.54%有限合伙人
14张文生2200.001.45%有限合伙人
15杜宇2193.001.44%有限合伙人
16刘任湛2090.001.38%有限合伙人
17初春1450.000.95%有限合伙人
18蔡新晨1370.000.90%有限合伙人
19刘麟1100.000.72%有限合伙人
20郭东781.000.51%有限合伙人
21徐波748.000.49%有限合伙人
22刘春威688.000.45%有限合伙人
23黄帅550.000.36%有限合伙人
24梁贺茗385.000.25%有限合伙人
25张林374.000.25%有限合伙人
26胡娜345.000.23%有限合伙人
27黄明策341.000.22%有限合伙人
28赵震涛290.000.19%有限合伙人
29芦佳286.000.19%有限合伙人
30姜宗帅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1宋瑞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32罗奥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3曹庆伟165.000.11%有限合伙人
34张琰154.000.10%有限合伙人
35张于韬152.000.10%有限合伙人
36刘健99.000.07%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862.00100.00%-
(7)芯鑫龙
芯鑫龙直接持有发行人138.0416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848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龙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刘静14.000.01%普通合伙人
2吕光泉69300.0045.64%有限合伙人
3宁建平29219.0019.24%有限合伙人
4周坚27500.0018.11%有限合伙人
5朱超群5830.003.84%有限合伙人
6李晶4268.002.81%有限合伙人
7杨丹3108.002.05%有限合伙人
8习中亚2200.001.45%有限合伙人
9胡飞1197.000.79%有限合伙人
10李丹1012.000.67%有限合伙人
11李玉保990.000.65%有限合伙人
3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2熊鑫770.000.51%有限合伙人
13石怀磊519.000.34%有限合伙人
14申思451.000.30%有限合伙人
15张阁451.000.30%有限合伙人
16郭婷446.000.29%有限合伙人
17吕勋418.000.28%有限合伙人
18褚鑫辉418.000.28%有限合伙人
19魏有雯396.000.26%有限合伙人
20刘振波391.000.26%有限合伙人
21富海涛358.000.24%有限合伙人
22王供磊341.000.22%有限合伙人
23潘小华283.000.19%有限合伙人
24王伟臣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5刘婷婷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6张子涵259.000.17%有限合伙人
27田云龙218.000.14%有限合伙人
28王勤191.000.13%有限合伙人
29张淼143.000.09%有限合伙人
30徐宝玉133.000.09%有限合伙人
31俞周昊133.000.09%有限合伙人
32赵婷婷121.000.08%有限合伙人
33马晓欧110.000.07%有限合伙人
34赵天宇110.000.07%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848.00100.00%-
(8)芯鑫成
芯鑫成直接持有发行人138.0205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成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14.000.01%普通合伙人
2张孝勇84150.0055.43%有限合伙人
3叶五毛36300.0023.91%有限合伙人
4刘忠武12287.008.09%有限合伙人
5于棚6017.003.96%有限合伙人
6李卓1100.000.72%有限合伙人
7宋鹏1089.000.72%有限合伙人
8周欣717.000.47%有限合伙人
9韩学鹏638.000.42%有限合伙人
10李元奎561.000.37%有限合伙人
11孙义519.000.34%有限合伙人
12张亚梅517.000.34%有限合伙人
13周广义501.000.33%有限合伙人
14马壮479.000.32%有限合伙人
15戴佳卉429.000.28%有限合伙人
16索建敏403.000.27%有限合伙人
17王瑶396.000.26%有限合伙人
18温佳星363.000.24%有限合伙人
19李欣363.000.24%有限合伙人
20林慧莲348.000.23%有限合伙人
21李忠生341.000.22%有限合伙人
22苏天鸿314.000.21%有限合伙人
3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23周明308.000.20%有限合伙人
24祁效民308.000.20%有限合伙人
25李丹308.000.20%有限合伙人
26吴思297.000.20%有限合伙人
27吴杰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8苏晓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9邱卫民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0刘镇颉275.000.18%有限合伙人
31唐俊峰264.000.17%有限合伙人
32袁旭257.000.17%有限合伙人
33黄鹤235.000.15%有限合伙人
34刘晓晴220.000.14%有限合伙人
35鲁帅麟218.000.14%有限合伙人
36兰鹏218.000.14%有限合伙人
37赵正龙135.000.09%有限合伙人
38侯彬110.000.07%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824.00100.00%-
(9)芯鑫旺
芯鑫旺直接持有发行人138.0186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芯鑫旺的合伙人林忠明、许福男、郑博丞,是为发行人台湾客户提供服务的台湾劳务派遣公司委派人员。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旺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3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13984.009.21%普通合伙人
2周仁19250.0012.68%有限合伙人
3张志鹏17881.0011.78%有限合伙人
4野沢俊久16500.0010.87%有限合伙人
5陈新益16500.0010.87%有限合伙人
6陆阳15591.0010.27%有限合伙人
7孙雪松12848.008.46%有限合伙人
8曲晓军3925.002.59%有限合伙人
9王月3773.002.49%有限合伙人
10柳雪3168.002.09%有限合伙人
11林忠明2695.001.78%有限合伙人
12李慧2360.001.55%有限合伙人
13王娜2310.001.52%有限合伙人
14王春玲2284.001.50%有限合伙人
15徐琳2266.001.49%有限合伙人
16许福男1870.001.23%有限合伙人
17都迎1815.001.20%有限合伙人
18张国楠1447.000.95%有限合伙人
19彭海娇1293.000.85%有限合伙人
20丁俏1221.000.80%有限合伙人
21王卓1056.000.70%有限合伙人
22张博9300.61%有限合伙人
23李志娟7960.52%有限合伙人
24刘海兵6160.41%有限合伙人
25张尚光5500.36%有限合伙人
26李健5500.36%有限合伙人
27汪晶5390.36%有限合伙人
28杨华龙5390.36%有限合伙人
3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29庄雪菲5040.33%有限合伙人
30战秋颖4840.32%有限合伙人
31林轩宇4400.29%有限合伙人
32李景舒347.000.23%有限合伙人
33郑博丞3300.22%有限合伙人
34杨琳浩3300.22%有限合伙人
35顾聪聪2200.14%有限合伙人
36盛伟176.000.12%有限合伙人
37杨春波1650.11%有限合伙人
38李彪1280.08%有限合伙人
39张仕月880.06%有限合伙人
40谭文双550.04%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824.00100.00%-
(10)芯鑫盛
芯鑫盛直接持有发行人137.9725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77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盛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孙丽杰14.000.01%普通合伙人
2姜谦97229.0064.06%有限合伙人
3姜明霄19085.0012.57%有限合伙人
4于棚11343.007.47%有限合伙人
3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5赵曦6600.004.35%有限合伙人
6牛新平4675.003.08%有限合伙人
7刘春3916.002.58%有限合伙人
8温宏营1194.000.79%有限合伙人
9李德东658.000.43%有限合伙人
10王晓晨583.000.38%有限合伙人
11骆礼添550.000.36%有限合伙人
12王月516.000.34%有限合伙人
13刘雯伊495.000.33%有限合伙人
14朱许伟466.000.31%有限合伙人
15兰晓雷396.000.26%有限合伙人
16王莹361.000.24%有限合伙人
17夏天露330.000.22%有限合伙人
18张海峰319.000.21%有限合伙人
19李傲雷297.000.20%有限合伙人
20董文惠295.000.19%有限合伙人
21陈文广290.000.19%有限合伙人
22赵宇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3马志彬275.000.18%有限合伙人
24王艳鹏235.000.15%有限合伙人
25蒲泽鼐220.000.14%有限合伙人
26李若宸218.000.14%有限合伙人
27梅胜利165.000.11%有限合伙人
28王奇165.000.11%有限合伙人
29苏云姗143.000.09%有限合伙人
30王欢欢110.000.07%有限合伙人
31赵菊平110.000.07%有限合伙人
32时爽88.000.06%有限合伙人
3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33朱锦莲66.000.04%有限合伙人
34徐浩博55.000.04%有限合伙人
35谢卫33.000.02%有限合伙人
合计151770.00100.00%-
注:芯鑫盛合伙人王晓晨,与沈阳盛腾合伙人王晓晨同名,非同一人。
(11)芯鑫阳
芯鑫阳为直接持有发行人137.7926万股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577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芯鑫阳合伙人均为发行人的在职或离职员工,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刘静30183.0019.91%普通合伙人
2许龙旭25652.0016.92%有限合伙人
3吴飚19250.0012.70%有限合伙人
4王昕16280.0010.74%有限合伙人
5谭华强5588.003.69%有限合伙人
6吴凤丽4598.003.03%有限合伙人
7蒋征3696.002.44%有限合伙人
8王卓3064.002.02%有限合伙人
9李晓龙2816.001.86%有限合伙人
10李广福2794.001.84%有限合伙人
11吴衡2580.001.70%有限合伙人
12祁广杰2288.001.51%有限合伙人
3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13王燚2200.001.45%有限合伙人
14何海军2200.001.45%有限合伙人
15李健2200.001.45%有限合伙人
16续震2187.001.44%有限合伙人
17李新月2013.001.33%有限合伙人
18杨小强1898.001.25%有限合伙人
19刘婧婧1645.001.09%有限合伙人
20李元昊1430.000.94%有限合伙人
21张亚新1276.000.84%有限合伙人
22朱佳奇1205.000.79%有限合伙人
23黎富平1175.000.78%有限合伙人
24柴智1106.000.73%有限合伙人
25李春飞1100.000.73%有限合伙人
26郑旭东1100.000.73%有限合伙人
27王琳琳1040.000.69%有限合伙人
28李艳萍9900.65%有限合伙人
29付殿崙9770.64%有限合伙人
30李欢8800.58%有限合伙人
31孙凡琪8690.57%有限合伙人
32林英浩7920.52%有限合伙人
33陈雪7590.50%有限合伙人
34张铁斌6820.45%有限合伙人
35赵丽新6440.42%有限合伙人
36张建605.000.40%有限合伙人
37王庆达5500.36%有限合伙人
38孙晓波5500.36%有限合伙人
39孙艳君4400.29%有限合伙人
40何守俊2750.18%有限合伙人
3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姓名出资额(元)享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合伙人性质
合计151577.00100.00%-
注:芯鑫阳合伙人王卓与芯鑫旺合伙人王卓同名,非同一人。
(二)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的制度安排自2010年拓荆有限成立至2020年4月拓荆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前,拓荆有限对于员工股权激励按照《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条款执行。
2020年4月,拓荆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适用于芯鑫和等11个员工持股平台。
《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公司设立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由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依据该计划行使员工获授份额管理等相关职权。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的人数及成员构成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三)员工所持激励股权的股份锁定期吕光泉等7名外籍专家直接持有的公司激励股份以及沈阳盛腾等11个员工持股平台所持公司激励股份的锁定情况,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四)对参与持股的员工离职所持股份的处理安排及执行情况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员工离职不影响其对公司股份的持有。对于间接持股的离职职工,具体安排如下:
离职原因离职时的股权处理方式
2020年4月拓荆有限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之前,离职员工可自愿选择继续持
因个人原有股权,或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因解除劳《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后,离职员工应当转让其所持部分或全部获授份额给符动合同合条件的员工。若公司知悉离职员工从事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公司有权收回该离职员工的全部股权。
退休或丧
持股对象可继续持有获授份额,但若此后未遵守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或竞业失劳动能
限制协议的要求,则应将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力
死亡或宣此前指定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在管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选择继续持
3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离职原因离职时的股权处理方式告死亡有获授份额或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上表中符合条件的员工为公司或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符合本计划规定条件的
公司员工,离职员工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成本价格或由员工与公司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离职人员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共计1326020份,收回后全部重新授予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属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权激励。公司根据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激励对象行权成本之差及股权激励份额确认一
次性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相应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前述关于离职员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安排得到了有效执行,离职员工与发行人及其他相关方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并在上市后准备实施或行权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94858997股,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6198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为126478797股,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股)(%)(股)(%)
一、限售流通股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2512175526.48332512175519.862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国投上海1729729718.23471729729713.676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中微公司1062254711.1982106225478.3987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嘉兴君励70121057.392170121055.544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润扬嘉禾62331586.571062331584.928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中科仪30000003.162630000002.371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沈阳创投29702973.131329702972.348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股)(%)(股)(%)
8苏州聚源18001801.897718001801.42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中车国华16216221.709516216221.282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宿迁浑璞15000001.581315000001.186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1盐城燕舞15000001.581315000001.186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2芯鑫和13809961.455813809961.0919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3芯鑫全13805461.455413805461.0915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4芯鑫龙13804161.455213804161.091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5芯鑫成13802051.455013802051.0913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6芯鑫旺13801861.455013801861.0912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7芯鑫盛13797251.454513797251.0909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8芯鑫阳13779261.452613779261.0895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个完整
19姜谦12342901.301212342900.9759
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20沈阳风投9900991.04389900990.782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1沈阳盛腾7875000.83027875000.622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2共青城盛夏7789470.82127789470.615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3沈阳盛旺6279000.66196279000.496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
24吕光泉5000000.52715000000.3953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个完整
4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股)(%)(股)(%)
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25刘忆军2800000.29522800000.221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6凌复华2550000.26882550000.201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7沈阳盛全2374500.25032374500.1877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8吴飚1750000.18451750000.138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9周仁1750000.18451750000.138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0沈阳盛龙1688500.17801688500.1335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1张先智1600000.16871600000.1265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前述3个完整
32张孝勇1500000.15811500000.1186
会计年度内,在公司实现盈利后,限售期至实现盈利的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
33--9485940.7500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公司招商资管拓荆科技
34员工参与科创板战--30809742.436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配资管计划
35网下限售账户--14194791.1223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小计94858997100.000010030804479.3082-
二、无限售流通股
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7075320.6918-
小计--2617075320.6918-
4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股)(%)(股)(%)
合计94858997100.0000126478797100.000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六、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限售期限
(股)(%)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12512175519.8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上海)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国投
2(上海)科技成果转化1729729713.68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3106225478.4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
4公司-嘉兴君励投资合70121055.5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
5司-青岛润扬嘉禾投资62331584.9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沈阳信息产业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刘忆军暂
未开立股东账户,其股份暂存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账户,共计3250297股,
6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32502972.57其中:*沈阳信息产业创业
账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970297股,限售期限为自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刘忆
军持有280000股,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7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30809742.4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限售期限
(股)(%)参与科创板战配资管计划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
830000002.37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器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
918001801.4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中心(有限合伙)
中车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中车国华(青岛)股16216221.2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7903993562.49-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安排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中,对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以下两类: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招商资管拓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已与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主体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招商资管拓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署配售协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74.2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02.956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2.74%,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1.3402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4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元,不含新股配售经序号投资者名称限售期限(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纪佣金(元)招商证券投资有自上市之日
194859468184936.72-
限公司起24个月招商资管拓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自上市之日
23080974221460411.121107302.06
略配售集合资产起12个月管理计划
合计4029568289645347.841107302.06-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按照《实施办法》和《承销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2%至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上述要求,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的股票,即94.8594万股,参与认购规模为人民币6818.4937万元。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2022年1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2022年3月18日,经发行人董事长授权签署了《关于调整战略配售计划参与人员认购金额及比例的通知》。
4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招商资管拓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即316.1980万股,参与认购规模上限(含战略配售佣金)合计不超过22256.77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名称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2年3月8日
备案编码 SVF025
募集资金规模22256.7750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人姓名、职务、实际缴款金额及比例具体如下:
参与本次战略参与配售认购金额员工序号职务配售计划的比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人员姓名(万元)类别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吕光泉董事长2954.700013.28%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姜谦董事720.00003.2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田晓明总经理1688.40007.59%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
副总经理、财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4刘静2427.075010.90%高级管理人员
务负责人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5周坚副总经理1336.65006.01%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6孙丽杰副总经理2356.725010.59%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7姜明霄技术支持总监1055.25004.74%核心员工
公司
拓荆科技(北京)有
8王昕资深销售总监1231.12505.53%核心员工
限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9于棚产品部长773.85003.48%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0叶五毛资深技术总监703.50003.16%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1赵曦董事会秘书703.50003.16%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2许龙旭生产制造总监703.50003.16%核心员工
公司
4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参与本次战略参与配售认购金额员工序号职务配售计划的比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人员姓名(万元)类别例
拓荆科技(上海)有
13庄杨资深产品总监633.15002.84%核心员工
限公司资深销售及技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4张志鹏422.10001.90%核心员工
术支持总监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5陈新益工艺总监352.00001.58%核心员工
公司
销售及技术支拓荆科技(北京)有
16牛新平351.75001.58%核心员工
持总监限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7谈太德资深机械总监281.40001.26%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8孙雪松科技资源总监281.40001.26%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19刘忠武系统工程部长281.40001.26%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0曲晓军生产制造部长281.40001.26%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1杨小强财务部长211.05000.95%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2李晶产品部长211.05000.95%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3姜崴产品部长211.05000.95%核心员工
公司资深射频工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4张赛谦211.05000.95%核心员工
师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5朱超群技术支持部长201.00000.90%核心员工
公司
资深机械主任拓荆科技(上海)有
26谭华强160.00000.72%核心员工
工程师限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7左岚岚人力资源部长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8杨萌电气经理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29石恒宇信息化经理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0陆阳采购部长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1柳雪产品部长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2杨丹项目管理部长140.70000.63%核心员工
公司
4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参与本次战略参与配售认购金额员工序号职务配售计划的比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人员姓名(万元)类别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3王卓产品部长137.50000.62%核心员工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4蔡新晨工艺经理130.00000.58%核心员工
公司法务与风险管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5高晓霞100.50000.45%核心员工
控总监公司新技术主任工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6戚艳丽100.50000.45%核心员工
程师公司
GiYoul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7资深产品总监100.00000.45%核心员工
Kim 公司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38杨艳产品部长100.00000.45%核心员工
公司
合计22256.7750100.00%--
注1:上述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佣金。
注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拓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均系发行人拓荆科技全资子公司。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招商资管拓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308.0974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9.74%,参与认购规模为人民币22256.7713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四)限售期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招商资管拓荆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
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4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1619800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71.88元/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市销率
本次发行价格71.88元/股对应的市销率为:
(1)15.65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87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2.7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45元(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6.16元(按2021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27283.12万元。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4日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号)。
经审验,截止2022年4月14日,发行人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27597264.9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16198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2095977464.93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4523.40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费用种类金额(万元)
1保荐及承销费用12136.54
2审计、验资费用1188.68
3律师费用613.21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18.87
5发行手续费66.10
合计14523.40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59.73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20134户。
十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5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402.956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2.74%。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86756870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
3474.55倍。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1345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4355663%,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598209股,放弃认购数量1536291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455732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9455732股,放弃认购数量0股。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536291股。
5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1-9月、2020年度、2019年度和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8号)。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277号)。公司2021年度审阅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附录中进行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
二、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3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及其附件《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284号),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公司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217461.11160904.3035.15%
流动负债(万元)101582.8439354.60158.12%
总资产(万元)251772.82181406.9138.79%资产负债率(母公
51.26%36.41%14.85%
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52.60%38.12%14.48%
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119260.77112220.976.27%
5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的净资产(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2.5711.836.26%股,按本次发行前股本口径)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75796.0943562.7773.99%
营业利润(万元)5628.70-1375.68-
利润总额(万元)6737.85-1169.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848.65-1148.90-
者净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8200.19-5711.62-
者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按本次发行前股0.72/-本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86/-
(元/股,按本次发行前股本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92%-1.11%-
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净资产收-7.08%-5.52%-1.56%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748.0630891.27-55.50%
金流量净额(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3.26-55.52%(元,按本次发行前股本口径)
注:1、如无特殊说明,表格中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取合并报表口径数据;2、负数无法计算增减幅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为217461.11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5.15%,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存货和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01582.84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58.12%,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采购、员工薪酬、
5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产品预收款相应增加,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合同负债等大幅提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1772.82万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8.79%,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长,使得存货和应收账款增长相应增长;*2021年,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新增上海闵联临港园区三期标准厂房等,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长;*增值税留抵税额为主的其他流动资产增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0年12月31日均有所增长,主要系产品预收款规模增加,使得公司资产和负债规模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同比增长73.99%,主要是由于:*国内半导
体设备行业需求增长,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公司持续大量的研发投入加快了公司产品升级创新的速度和产品成熟度,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和客户认可度。
随着营业收入规模扩大,2021年扣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相较2020年由负转正;2021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2021年度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长所致。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同比减少55.50%,每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同比减少55.52%,主要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等采购量增加,采购支出随之增加,另外公司员工人数增加,工资性支出增多。
三、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
另行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查阅本上市公告书附件。
5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末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253212.81217461.1116.44%
流动负债(万元)138554.15101582.8436.40%
总资产(万元)288761.79251772.8214.6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7.76%51.26%6.5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59.11%52.60%6.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18072.95119260.77-1.00%资产(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本12.4512.57-1.00%次发行前股本口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10751.775774.1086.21%
营业利润(万元)-1257.45-1059.86-
利润总额(万元)-1258.45-1058.9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1187.81-1032.66-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65.89-2400.9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按本次发行前股本口-0.13-0.11-
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25-按本次发行前股本口
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0.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84%-2.15%加权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951.20-7371.04-
量净额(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按本0.73-0.78-次发行前股本口径)
5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注:1、如无特殊说明,表格中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取合并报表口径数据;2、负数无法计算增减幅度。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为138554.15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长36.40%,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预收款规模增长所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8761.7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
14.69%,主要系存货规模发生增长;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较2021年末基本持平;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2021年末均增长约6.5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产品预收款规模增长,使得公司资产与负债同步增长。
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51.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21%,
主要是由于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需求增长以及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在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由于2022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2.64%,使得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51.20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加14322.25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及预收款规模的增长,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生增长。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要
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5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
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
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拓荆科技股份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
21050139460100001108
限公司业园支行拓荆科技股份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8112901012700838048限公司
拓荆科技(上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
8110201012401451243
有限公司场支行
注: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5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四)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及其附件《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十三)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5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审计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了《证券法》《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刘宪广、张贺联系人刘宪广
联系方式010-57783222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刘宪广先生,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近年来曾参与雄韬股份、淳中科技等 IPO 项目,并担任久日新材、拓荆科技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5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张贺先生,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董事。近年来曾参与创意信息、神思电子等 IPO 项目、宏达高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担任家联科技、拓荆科技 IPO 项目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6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一)关于无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锁定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根据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投上海、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勇、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鑫盛、芯鑫阳、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等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函》以及
现行适用的相关监管规则,前述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上述锁定股份的总数超过发行人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1%。
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前述股东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二)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投上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投上海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就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事项出具了《关于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企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所上市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3)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直接持股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姜谦、吕光泉、张孝勇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姜谦作为发行人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吕光泉、张孝勇作为发行人股东、姜谦的一致行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三人就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事项出具了《关于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简称“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
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股东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作为发行人股东、姜谦的一致行动人,就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事项出具了《关于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
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员工持股平台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鑫盛、芯鑫阳、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鑫盛、芯鑫阳、沈阳盛腾、
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作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姜谦的一致行动人,就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事项出具了《关于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
6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
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中微公司、嘉兴君励、润扬嘉禾、中科仪、沈阳创投、苏州聚源、中车国华、
宿迁浑璞、盐城燕舞、沈阳风投、共青城盛夏作为发行人股东,就各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事项出具了《关于所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6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作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就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宜出具了《关于在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公司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参考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期间,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6个月,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公司进行减持行为时,本公司亦将遵守本公司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
6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发行人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二)国投上海、中微公司、嘉兴君励、润扬嘉禾承诺
国投上海、中微公司、嘉兴君励、润扬嘉禾作为发行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宜出具了《关于在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企业/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本公司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期间,
6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企业/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企业/本公司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企业/本公司亦将遵守本企业/本公司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发行人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企业/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三)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各方就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宜出具了《关于在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出具的承诺载
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反本人/本企业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
6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本企业与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低于5%期间,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遵守届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的相关规定
在本人/本企业进行减持行为时,本人/本企业亦将遵守本人/本企业届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发行人所上市的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稳定股价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拓荆科技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拓荆科技特制订《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并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自
6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的,则相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预案在十个交易日内制订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公告,并在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依照审批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2、原则
股价稳定措施的确定及其实施应坚持以下原则:*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应导致公司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不应导致公司、相关参与方违反法
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范性的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依照审批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酌情采取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
部分公司股份,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履行关于股份回购的内部决策程序。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回购股份相关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
6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
薪酬或津贴的20%,但不超过50%。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4、终止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
5、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施。如其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致歉;同时,公司有权对其薪酬、津贴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7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6、效力
(1)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之日起生效。
(2)本预案生效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具承诺,承诺接
受本预案的约束,积极履行预案所规定的义务或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确定的义务。
(3)本预案对公司聘任的新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效,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接受聘任,视同接受本预案的约束。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承诺书,承诺接受本预案的约束。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事宜出具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认可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2)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预案》中涉及本公司的各项义务。”
2、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公司非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事宜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拓荆科技
7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
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
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稳
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投赞成票。
(4)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董事增持发行人的股票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5)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致歉。”
3、公司独立董事承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事宜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
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后,本人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促使董事会依据《预案》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
关稳定股价的详细措施的议案,并促使董事会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3)在发行人董事会对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时,
7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人将依法对董事会提出的符合《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投赞成票。”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事宜出具了
《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已经审阅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下称“《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该等措施的内容和法律效力,本人愿意遵守。
*在有关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议案经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如相关措施包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按照相关决议内容和《预案》规定的方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本人同意接受和遵守如下约束措施:如本人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而未采取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致歉;同时,发行人有权对本人的薪酬、津贴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四、对欺诈发行上市及其他事项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就欺诈发行上市及其他事项涉及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宜出具《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及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声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确认,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7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将在该等有权部门作出前述认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公司股票发行价,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前述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或本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欺诈发行上市及其他事项涉及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事宜出具《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及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声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若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发行人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前述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积极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股份回购承诺并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采取补救和改正措施。
(3)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本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人承诺发行人就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提升研发技术和优化营销体系,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种类,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系为发展基石,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市场,以领先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促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7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5)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出具了《关于填
7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中所述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承诺: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届时将依据有权主管部门的认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7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方式分配股利,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流程: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并列入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2)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
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
78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5、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公司在上市后前三年内,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
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如在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董事会可以在现金
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
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认为,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20%。
(4)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投资。
(二)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发行人就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79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承担相应责任。”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人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事宜出具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
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
*在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
*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实施交易
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本公司与相关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确定,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确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事宜出具了
80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人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
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人将: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任何形式的分红;
*如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不要求发行人发放或增加、也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工资、津贴等报酬,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任何报酬;
*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发行人等主体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本次首发上市各项声明承诺,且本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本人也将执行上述约束措施。”
(四)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作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事宜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时履
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自发行人获取任何分红;
81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国投上海、中微公司、嘉兴君励、润扬嘉禾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国投上海、中微公司、嘉兴君励、润扬嘉禾作为发行人直接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事宜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企业/本公司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
按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本公司的任何形式的分红;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各方就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事宜出具了《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声明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积极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82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
时履行本次发行上市各项声明承诺,本人/本企业将: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众投资者道歉;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要求发行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不从发行人处领取任何形式的分红,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本企业的任何形式的分红;
*在履行相关声明承诺之前,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根据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或根据司法机关裁判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发行人已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上交所《关于科创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出具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适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招商证券部分关联方系本公司的间接出资人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招商证券关联方的前述间接投资行为,系其独立、正常的决策行为,非专门为间接持股本公司所设置,且间隔层级较多,间接持股比例极小,不影响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独立开展尽职调查、独立作出判断。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其他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招商证券承诺:
83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公司已对《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国开证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审计、验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8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五)评估机构承诺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上述申请文件(指《追溯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0620号)和《追溯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
报字(2021)第0621号))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上述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十、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等责任主体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
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承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合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已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在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中作出了公开承诺,并出具了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经核查,该等承诺内容及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85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86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87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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