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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公告编号:2022-06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2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151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宝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代表10369927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32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3237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100659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05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名,代表3040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27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4682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2%;反对231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6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42%;反对231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5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300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5%;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96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5%;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453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8%;反对206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
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91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40%;反对20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52%;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99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6%;反对260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
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37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99%;反对2609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93%;弃权3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419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1%;反对2758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0%;
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9576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538%;反对27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96%;弃权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黎雪琪律师、张熙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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