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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新华保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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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新华保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5-28 00:00:00 浏览:  33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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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北京
1/4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
会议召集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
(一)普通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事项
1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三)听取事项
12.听取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
三、回答股东提问
四、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2/45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3/45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已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
及“董事会报告与重要事项” 章节的有关内容。公司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开披露;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开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45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已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
章节的有关内容。公司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月 11 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开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5/45议案三
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股份上市地监管机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表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表。上述财务报表已分别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已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已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开披露的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45议案四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43.97亿元(人民币,下同),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7亿元。2021年度末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为
376.00亿元,无未弥补亏损。
根据相关法律、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4.40亿元、任意公积金14.40亿元和一般风险准备金14.40亿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1.44元(含税),按公司已发行股份3119546600股计算,共计约44.92亿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2年度,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3.92个百分点至
248.17%,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45议案五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A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公司 H 股 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11日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开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8/45议案六
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的要求,2021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达8年,达到最长连续聘任年限,须进行变更。公司于2021年9月启动了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招标选聘工作。
根据招标选聘结果,董事会建议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2年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和三季度商定程序工作;聘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2年年度审计和半年度审阅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建议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45议案七
关于2021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每年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董事尽职报告,并需将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报告股东大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尽职报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45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尽职报告
202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做出决策,积极参加调研和培训,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本年度的董事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2021年公司董事会董事尽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共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2名、非执行董事8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的人数、构成比例均符合监管规定。具体如下: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徐志斌;
执行董事:李全、张泓;
非执行董事:杨毅、何兴达、杨雪、胡爱民、李琦强、彭玉龙、Edouard
SCHMID;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1年,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志斌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徐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2021年11月10日,徐志斌先生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2、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0日收到刘浩凌先生的辞职函。刘浩凌先生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2021年1月20日起
11/45生效。
3、2021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泓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21年6月21日,张泓先生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4、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郭瑞祥先生的辞职函。郭瑞祥先生
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其辞职自2021年8月18日起生效。
5、2021年9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兴达先生、杨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21年10月27日,何兴达先生、杨雪女士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定期会议,7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出实际应出亲自委托董事姓名缺席席次出席备注席次出席出席备注次数数次数数次数次数
徐志斌00—1100—
李全44—111100—
张泓22—5500—
杨毅44—111100—
何兴达00—1100—
杨雪00—1100—
胡爱民44—111100—
李琦强44—111100—
彭玉龙44—111100—
Edouard 因公务未能出席 因公务未能亲自参加第
40111010
SCHMID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12/45股东大会、2021年会议,委托董事李全代为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出席会议并表决
会、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李湘鲁44—111100—
郑伟44—111100—
程列44—111100—
耿建新44—111100—
马耀添44—111100—刘浩凌因公务未能出席(离任)102021年第一次临时00———股东大会郭瑞祥
33—7700—(离任)
三、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情况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董事会审议和听取了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及
季度报告,公司偿付能力、合规工作、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反洗钱等报告,审议通过了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恢复和处置计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考核方案等议案。2021年,董事会审议议案98项,听取汇报34项,审议通过形成决议96项。
部分董事因关联关系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见下表。除此之外,全体董事对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回避表决的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表决事项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第《关于新华资产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候
2021年4月29日李全二十次会议选人的议案》13/45《关于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李全
第七届董事会第结果的议案》
2021年5月26日二十一次会议《关于核发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李全工资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关于公司与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关联
2021年8月26日胡爱民、郑伟二十三次会议交易事项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2022年-2023年中投资委托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和
李全、杨毅
〈2022年度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华资产(香港)〈2022年投资委托管理协议〉和〈2022年度保李全
第七届董事会第2021年12月23险资金运用投资指引〉暨关联交易的议二十六次会议日案》《关于公司与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胡爱民、李琦强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执委会下设子公司管理委员张泓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李全、张泓方案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目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2021年各专业委员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预先进行充分讨论,并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书。具体情况如下:
14/45(一)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年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恢复和处置计划、“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
(二)投资委员会
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全年共召开7次会议,对公司未来三年资产配置规划、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增加“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投资品种、制定
《保险类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修订《控参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全年共召开12次会议和1次工作沟通会,其中10次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决算、偿付能力、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反洗钱专项审计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3次会议对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
(四)提名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全年共召开10次会议,对董事履职评价结果、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核发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及新华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并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
(五)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年共召开8次会议,对反欺诈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合规工作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风险偏好陈述书以及修订《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董事会出具了专业意见。
15/45五、董事为了解和改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所做的工作
(一)董事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方式
1、通过参加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阅读会议文件、听取公司管理层
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议案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决策。
2、通过列席公司执委会会议、年中工作会议、季度工作会议、风控合规工
作会议、业务启动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情况。
3、通过公司定期报送的董事双周报、董事管理月报和季报、投关月报等定
期报告以及其他临时报告,及时了解重要监管动态、行业资讯及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信息。
4、通过日常电话、邮件、听取专项汇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重大事项和风险控制情况,与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反洗钱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公司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2021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2021年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审计报告》《2020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听取了《2021年上半年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反洗钱信息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及时了解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管理机制、管理措施、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安全评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等,履行了反洗钱相关工作职责。
(三)董事调研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以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及公司产品为主题开展了同业
公司、公司分支机构相关调研工作,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16/45六、董事参加培训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部分董事参加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北京上市公司协会董事监事专题培训,香港上市公司董事责任、信息披露与监管概要培训等,全体董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联交易规则培训和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培训。
七、董事履职评价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2021年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现任董事进行了2021年度履职情况考核评价。综合董事2021年度工作情况,经过董事自评、董事互评、监事评价、董事会评价等步骤,监事会最终对全体参评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17/45议案八
关于2021年度监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每年应当将监事的尽职情况、监事履职评价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向股东大会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尽职报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8/45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尽职报告
2021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公司监事会监事尽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共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类别职务
1刘德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2余建南股东代表监事监事
3石泓玉股东代表监事监事
4刘崇松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5汪中柱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2021年,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25日,公司拟任监事高立智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拟任监事职务。
2、2021年4月8日,公司监事长王成然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股东代
表监事、监事长及在公司担任的其他一切职务。
3、2021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德斌先生、石泓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6月15日,刘德斌先
19/45生、石泓玉先生的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4、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选举刘德斌先生为监事长。
二、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4次监事会定期会议,6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和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出席监事会情况监事姓亲自应出席实际出应出席委托出缺席次名备注出席备注次数席次数次数席次数数次数
刘德斌22—6600—
余建南44—101000—
石泓玉22—6600—
刘崇松44—101000—
汪中柱44—101000—王成然
22—4400—(离任)
三、监事在监事会上的表决情况和发表意见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审议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中期报告、季度报
告、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反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议案;审阅了公司治理、合规工作、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评价/
评估、声誉风险管理、偿付能力、内部审计、精算、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
评估、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反洗钱信息安全专项评估等报告;审
阅了董事尽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核发高
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等议案。2021年,监事会共审议通过16项议案,审阅30项议案,听取13项汇报。对于审议事项,全体监事均投同意票。
20/45四、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事履职监督工作
2021年,公司监事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相关决策过程和履
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一)通过列席重要会议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共列席了4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15次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会议过程和表决结果以及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贯彻落实2021年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要求,本年度积极列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加强了对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董事选聘程序、高管薪酬制度实施情况及薪酬方案合理性的监督。此外,监事长还通过列席公司执委会会议,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议及公司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各层级在履职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情况。
(二)围绕关键环节监督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2021年,监事会认真审议、审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精算
报告、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投资连结
保险独立账户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外币业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分红保险
专题财务报告等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了解公司经营预算管理情况,切实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此外,监事会成员还列席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及时跟踪了解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三)围绕风控环节监督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2021年,监事会通过审阅合规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评估报告、全面风
险管理报告、偿付能力压力测试报告,听取年度审计工作及管理建议书、年度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独立评估报告,监督公司风险与内控合规管理情况,关注公司偿付能力状况,提示公司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督促公司加强风险与内控管理工作;此外,本年度还审议了反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审阅了声誉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信息安全专项评估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等,
21/45关注反洗钱、反欺诈工作的实施情况,持续加强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及实施,进一步夯实公司的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四)做好履职监督和评价,督促董监高勤勉尽责
2021年印发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明确:
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因此,2021年,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监督修订了董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完善了董监事履职评价指标和流程,切实承担起对董监事履职评价的最终责任,并按照新的要求和流程,完成了对董监事的履职评价。监事会成员通过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审阅董监事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工资等议案,加强对董监高日常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并为每位被评价对象建立系统化的履职档案并常态化开展日常履职信息收集,为客观审慎对董监事开展履职评价奠定坚实基础。
五、监事参加培训及调研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部分监事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
事专题培训,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关联交易规则培训和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培训。
2021年,公司监事以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及公司产品为主题开展了同业
公司、分公司相关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分支机构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机构干部员工的意见及建议,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六、监事履职评价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公司监事会本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体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综合监事2021年度工作情况,经过监事自评和监事互评,监事会对全体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依据相关监管
22/45要求及公司内部制度,继续诚实、勤勉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严密防控公司经
营管理中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23/45议案九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4/45议案十
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为了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战略,形成一致行动纲领,根据党中央会议精神、国家“十四五”规划及监管制度要求,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实际,编制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该规划纲要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5/45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主要明确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
第一章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公司整体经营实力稳步提升,多元化布局有序推进,企业责任担当持续彰显。发展至今,主要是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坚守初心,专注寿险。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保险初心,始终坚持险资特色,始终坚持资产负债双轮驱动。二是敢打硬仗,敢于胜利。面对发展中诸多困难和无数挑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凝聚成了拼搏、超越的新华精神内核。三是敢为人先,敢于创新。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发展,敢为人先、创新突破的精神已融入新华发展的血液之中。四是聚焦市场,务实灵活。公司始终保持了优良的“市场化基因”,牢牢把握了各时期战略机遇,形成了一套全系统耳熟能详、深入人心的运作体系,并坚持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
进入新发展阶段,全球经济金融面临冲击,我国保险业仍处于重要发展期,寿险业面临重要转型,市场多元化竞争愈发激烈。公司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需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数字化转型提速。“十四五”时期,公司将不断夯实基础,发挥产业合力,围绕供给侧改革和客户需求中心点,扎实大众市场,拓宽中高端市场,深化康养服务产品,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以寿险为核心、财富管理和康养产业为支撑,科技赋能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26/45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深化“回归本源”,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发挥保险保障职能,优化服务供给,变革发展模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实现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国家大局、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作为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公司发展的体制机制,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专注寿险主业,坚持价值优先,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树立科学的合规经营理念,积极主动识别风险,切实推动业务科学发展。
(三)战略导向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把“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传承并发扬新华精神”作为战略导向,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基本内涵,增强作为国有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担当,将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贯彻于公司经营与文化建设始终,作为新华人的初心和使命,坚决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之以恒地改善服务供给,砥砺奋进,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三、主要目标
(一)公司愿景新华保险始终锚定“中国最优秀的以全方位寿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的发展愿景。中国最优秀:持续的价值成长、一流的客户服务、深入人心的品牌、富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全方位寿险业务: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保障与财富规划产品及服务,增进民生和谐。金融服务集团:以寿险为核心,以财富管理和康养产业为主要支撑,择机向相关金融领域延伸,扩大服务、协同发展。
“十四五”期间,公司围绕上市以来的长期愿景和蓝图,聚焦深耕寿险主航
27/45道,推动“一舰三擎提速远航”,助力实现“二次腾飞卓越新华”阶段目标。主
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变革创新、破局重塑,围绕初心工程,重塑寿险业务核心竞争力;二是产业振兴、深度融合,围绕振兴工程,提升康养活力;三是科技布局、智慧生态,围绕数字工程,重建科技赋能框架;四是长期稳健、财富升级,稳健提升收益,将财富管理与负债业务、产业布局形成多引擎共鸣。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总体战略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突出价值、兼顾规模,强化保险资金运用,构建成熟的“一体两翼生态圈”;科技赋能,提升专业化水平,提高经营效率;合规经营、防范重大风险,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具体包括“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加强、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提升、整体发展实力不断增强、产品服务竞争力明显提升、多元化发展取得新成效、改
革创新迈出新步伐、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企业品牌形象得到新提升、夯实科技基础加快科技赋能”九个方面。
第二章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不动摇,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领导地位,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
二是学好用好党的创新理论,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根基。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司系统舆论引导和媒体阵地管理。
三是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和改进干部人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公司战略需要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四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大抓
28/45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组织设置,夯实支部基础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
五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监督,持续整治“四风”问题。
六是完善体制机制,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坚强保障。健全完善党建领导体制机制,压紧做实党建闭环工作机制,夯实巩固党建工作基本面,配齐配强党务条线架构和党务人员。
第三章全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一是立足新发展格局,服务国家重大领域建设。支持国家重大产业发展,推动形成消费大市场,优化公司战略性资产配置。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践行绿色投融资理念。创新产品发行,为中小微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经济便利的金融服务。
二是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立场,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保险,形成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做好并提高基本医保经办、大病保险承办工作质效。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多领域、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入践行“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企业责任担当,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借助保险科技,发展普惠型保险服务业态,挖掘下沉市场空间。加大支持乡村发展建设,深耕细作专属项目。依托新华保险公益基金会、一线志愿者联盟和新华乐团,开展更多惠及普通群众、重点群体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章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提升集团管控能力,完善治理架构。积极探索研究集团治理架构搭建,进一步强化集团层面的资源整合,深化各子公司与寿险主业的协同发展,释放
29/45发展潜力,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二是优化完善资本管理机制。基于“资本补充机制完善、偿付能力始终达标”的总体目标,以资本约束为核心,优化资本评估和补充机制,保证公司资本及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三是优化完善用人与考核机制。发挥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构建选人用人新局面。优化组织运行效率,建设高效专业人才队伍,优化培训体系,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和激励体系。
四是优化完善资源配置机制。确保寿险资源投入持续稳定,优化精细化客户经营投入。支持康养产业布局投入,优化不动产投资,全力支持科技赋能投入。建立投入产出分析体系,完善效益考核机制。
第五章深入推动业务转型发展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坚持把业务发展的着力点放在“突出价值、兼顾规模”上,推进转型与创新升级发展,强化渠道专业化建设和后援支持,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探索营销体制改革,重塑大个险业务发展。以“贡献价值、兼顾规模”为主线,切实“以客户为中心”发展业务。构建“科技+队伍+服务”营销新生态,优化产品供给,打破散点割裂式的服务供给。探索以佣金制度为基础的队伍改革,打造专业化和职业化销售队伍。
二是创新渠道合作模式,升级银代业务发展。转变资源换业务的“单动力”外延增长模式,开展与银行渠道更深层合作,构建更紧密的银保联盟。坚持“客户导向”,业务向期交化、长期化发展。强化重镇机构业务发展,执行龙头机构战略,尝试推行差异化政策。
三是改善经营效益,稳健发展团体业务。以“稳中有进、合规经营、改善效益”为主线,聚焦团体短期险发展,稳定长险规模,优化业务结构。重点发展直销渠道,深化交叉团个融合,稳健开展中介业务,积极发展职域销售,强化队伍建设。
30/45四是积极服务民生保障,推进政保业务发展。积极服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积极参与、稳健经营”的思路,围绕政策红利,抢抓窗口机遇。加强团队建设,提升专业水平,争取实现保本微利。
五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业务,形成有效的业务补充。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重塑保险价值链与业务场景的深度融合应用。尝试与外部平台合作,引入优质服务,强化提升产品的智能化与便捷性。
六是强化销售后援支持。持续推进整体后援支持软实力建设,升级完善渠道业务系统,加快各渠道业务支持工具向移动化、线上化、数字化转型,聚焦渠道业务核心开展专项支持。
七是完善现有机构布局。在夯实现有机构的基础上,逐步扩充中心城市机构布局,鼓励潜力机构改造提升,细化机构发展支持政策。
第六章优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深化产品和服务改革,提高运营支持水平,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客户经营管理。夯实客户数据分析基础,强化分析应用,建立差异化客户画像,为差异化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提供支持。推进差异化客户拓展和客户配套,打造具有新华特色的服务矩阵。
二是优化产品服务供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和保障民生要求,优化产品策略,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完善“产品+服务”模式,探索客户分层管理,满足差异化产品需求,支持渠道差异化发展。
三是升级运营服务支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智慧+”新型运营服务生态体系,搭建运营智能支持平台,创新完善运营、两核、支付结算、风险防控等支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持续强化资产管理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以守法合规、严控风险为前提,以战略为牵引,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强化保险资金管理及运用。
31/45一是坚守险资特色,做大做强投资业务。精准把握投资机遇,优化投资组合结构,持续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资管产品体系,加快拓展第三方业务,搭建多方合作渠道。
二是协同负债业务,提升资产负债联动水平。充分发挥资产负债两端产品优势互补特点,有效支持负债业务发展。将资产负债管理有效贯穿于保险产品设计、准备金提取、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管理等业务全流程,推动资产负债匹配协同。
三是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创新投资服务领域。灵活运用股权投资方式,探索新兴领域战略投资机会,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密切关注险资投资政策,稳步推进海外资产配置布局。
第八章优化康养产业布局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围绕“提升寿险主业竞争力”发展定位,盘活现有养老项目,改善健康项目经营效益,稳步推进新项目布局。
一是强化康养产业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康养产业管理顶层设计,建立与新华实际相契合的产业运营管理模式,统筹康养存量项目运营及增量项目投资。
采取灵活的投资运营模式,积极引入专业人才,提升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形成标准化服务体系。
二是优化养老产业发展布局。盘活北京莲花池养老公寓、海南博鳌养老社区、北京延庆养老社区等存量养老项目,以重资产和轻资产相结合的模式,合理新增项目布局。
三是完善健康产业发展布局。整合公司内外健康管理资源,优化升级现有健管项目。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健康产业发展布局,逐步扩大健康管理及医疗服务覆盖范围。
四是深化产业联动协同发展。持续构建“保险-客户-康养”生态圈,深化寿险、康养、财富管理全产业联动,推动康养与寿险协同发展,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强化协同运营管理。
32/45第九章推动科技赋能发展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以一体化科技生态为驱动,以技术变革和基础建设为基石,逐步实现“数字新华、智慧新华”,赋能多元化产业布局与发展。
一是构建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完善 IT 治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搭建体系化的科技人才梯队。积极探索对外合作模式与技术交流,密切跟进新技术发展,打造创新合作生态圈。
二是推动业务与服务流程线上化,提升客户体验。构建多维度的客户信息平台,打通营销管理的数字化全链路,推进大数据驱动的精准营销。整合共享各产业间的数据资源,推动线上渠道专业化运营,强化线上线下全产业服务能力。
三是利用新技术驱动“专业化管理体系”建立,提升运营效率。完善各类平台系统功能,推动数据化经营管理,加强智能化运营管理,提高数字化风控水平。
四是建立科学完善、高度连接、敏捷型的科技和数据架构。搭建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智能中台,重塑中台技术架构。优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一体化的科技新基建,持续完善信息安全体系,落实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作要求。
第十章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持续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治理运行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建设。
一是推进集团框架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穿透式风险管理,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优化集团层面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集团内部风险隔离机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二是不断加强风险经营动态管理。基于风险偏好传导与约束,建立健全资产端与负债端联动的风险经营动态管理机制,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平衡。
33/45三是持续健全公司风险防控机制。筑牢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与能力基础,推
进全流程案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动“负面清单”落实和反洗钱管理措施落地。
强化内控管理,改进缺陷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审计监督体系。
四是逐步建立风险防控智能化支撑体系。积极探索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应用于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提升事前控制和事中监测能力,实现风险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同时,公司基于内外部环境研判,在“偿二代”风险管理体系下,分析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提前设定应对措施。
第十一章加强文化与品牌建设
一是加强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加强正面宣传氛围营造,全方位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新华品牌影响力与号召力。持续开展济困、扶贫、赈灾、助残等社会救助活动,继续依托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构建独树一帜的新华公益品牌,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二是推动创新文化与发展。加快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服务体系,建立全系统共同参与的创新建设工程,形成全面创新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创新管理能力,完善创新管理流程,探索多元化创新建设。
第十二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是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在公司董事会、党委会、执委会的领导下,公司所属子公司、各条线将根据本规划纲要,组织编制自身领域、条线的专项规划,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确保整体发展目标实现。
二是保障规划落实成效。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规划分解落实,明确细化重大发展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规划评估与监督考核,适时调整修正,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政策支持,做到科学决策。
34/45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稳定,支持公司业务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公司拟在境内发行金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资本补充债券。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计划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在境内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1、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一期或分期发行;
2、票面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3、发行对象及方式:向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方式为在全
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附属资本,提高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关于具体的期限、赎回权、利息发放、定价利率等关键条款,以监管合规、市场认可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具体操作。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批准公司按以上方案发行金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办理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有具体事宜。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监管规定发行金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境内资本补充债券;
二、办理资本补充债发行事项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核准程序等监管规定程序;
三、签署、执行、修改、补充、完成、递交、发出向监管机关、交易所、组织、个人提交的与发行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有相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函、保荐或承销协议、中介服务合同等);
四、制定和实施境内资本补充债券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
35/45模、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条款、发行期限、票面利率、利息
发放、登记托管、赎回安排、投资范围等主要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境内资本补充债券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五、办理此类境内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付息、兑
付、赎回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等事项。
存续期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内,上述其他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6/45议案十二
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情况。公司就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情况形成《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7/45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并向中国银保监会报送。
根据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保监发〔2014〕
96号)的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合规部门应每年对集团内部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并
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现将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发生832笔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7.38亿元(人民币,下同),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报告规范、披露及时。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及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如下:
(一)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发生3笔重大关联交易:
1.公司委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对境内保
险资金进行投资委托管理并提供咨询服务2021年2月4日公司与新华资产签署《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委托管理及咨询服务协议》,委托其对公司的委托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并提供咨询服务,公司向新华资产支付管理费、绩效奖金及咨询服务费合计不超过10.75亿元。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认购底层资产涉及公司
的保单贷款证券化产品
2021年9月8日,中信银行认购底层资产涉及公司的保单贷款证券化产品
38/45(新华保险保单贷款腾飞系列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额为4亿元。
3.中信银行认购底层资产涉及公司的保单贷款证券化产品
2021年9月9日,中信银行认购底层资产涉及公司的保单贷款证券化产品(新华保险保单贷款腾飞系列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额为3.1亿元。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按照监管要求进行逐笔报告,并及时在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进行逐笔披露。
(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发生829笔一般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9.53亿元,
关联交易对象主要为新华资产、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涉及如下关联交易类型:
1.资金运用类:在关联方办理活期存款、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等;
2.投资入股类:关联方投资底层资产涉及公司的保单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3.保险业务类:公司委托关联方管理境内外资金、向关联方出售保险产品
及关联方代理销售公司保险产品等;
4.利益转移类:向关联方捐赠及与关联方发生的不动产租赁业务等;
5.提供货物或服务类:购买关联方体检服务、物业服务、会议服务等。
公司一般关联交易均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内部关联交易审批,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每季度在公司网站和保险行业协会网站进行季度合并披露,对于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同时按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三)框架协议执行情况39/45公司2019年2月与公司关联方新华资产签订《2019-2021年度认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金委托管理、购买顾问咨询服务、委托承销债券(务)、职场租赁、员工团体保险等框架协议》,该协议按照当时的监管要求履行审议、报告和披露程序。
2021年公司在该框架协议项下共发生6笔框架协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金
额共计0.16亿元。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框架协议的约定执行,交易定价、条件、金额等符合框架协议要求。
二、2021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优化关联交易内控体系,推动各层级切实履职
公司持续优化关联交易内控体系,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合理构建关联交易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及审批权限,构筑权责清晰、衔接充分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按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审查、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风险控制等统筹管理;执委会下设关
联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审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报告审批等基础管理;公司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更新维护关联方信息档案、制定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关联交易日常管理。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均按照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职。本年度,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包括根据公司制度应由其审议的关联交易)5笔,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听取关联方管理汇报并确认关联方数据库4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监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法律法规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关联交易管理
委员会召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会议8次,审议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议题11项;
首席执行官、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均按照公司制度严格履行相应关联交易管理和审批职责。
40/45(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关联交易日常管理持续压实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关联交易日常管理。下发《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交易前关联方核查工作的提示》,强化关联交易全流程管理,特别压实业务发生部门责任,确保风险识别和管理关口前移,确保关联交易识别、审批、审议、报告、披露、回避、履行均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优化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加强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控。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保险类子公司管理办法(暂行)》《非保险控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子公司关联交易报告、审核、披露义务,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持续开展关联交易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关联交易合规意识和管理能力。
2021年5月,公司组织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培训,宣
导关联交易监管形势、处罚情况、管理存在的问题,对强加关联交易管理提出进一步工作要求;2021年10月,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关联交易专题培训,分别就中国银保监会、上交所和联交所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则、董监高的管理责任、处罚案例等进行培训。
(三)强化关联方主动管理,多措并举识别关联方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关联方进行主动管理、穿透管理。进一步完善关联方认定规则;按照穿透、从严等监管规则,对公司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基金)进行全面梳理,并将部分基金纳入关联方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管理细则》的规定,每季度进行关联方征询,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对关联方名单进行核实。2021年度公司共进行四次关联方征询,收集信息约4万条,并根据监管要求对全部关联方进行穿透核查,识别具体持股比例、关联关系等,形成关联方图谱,按照监管要求在监管系统进行报送。
同时,除定期征询与核查外,公司加强关联方动态征询和主动核查。针对新增关联方和认定规则有变化的关联方及时征询相关信息;针对董监高等重点
41/45关联方增加公开渠道核查频次等方式持续保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时更新。
(四)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推动数据管理提质增效
公司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数据化、信息化水平,通过系统实现关联交易的自动识别、系统审批、报表生成、数据报送等功能。
2021年,公司进一步优化系统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加强自然人关联方个人信息保护,对自然人关联方敏感信息进行优化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系统功能,逐步实现公司系统与监管系统的精准对接,确保关联交易数据报送准确性、及时性。
(五)扎实迎接监管治理检查,开展公司内部自查及整改
2021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对公司开展公司治理现场检查评估工作,关联
交易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管现场检查。公司认真准备迎检工作,未发现关联交易管理存在重大问题。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季度披露改进意见,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全部完成整改。
2021年,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要求分别开展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排查
整治及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专项排查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建设情况、关联交易审查和风险管控、关联交易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2021年2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对2018至2020年公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同时,公司根据监管规定进行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对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批、关联交易的报告和披露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
对于审计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及时开展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时间、有效推动整改落实。
(六)关联交易管理有待改进的问题
2021年,公司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关联交易管理各项工作,但在关联交易管理能力、合规意识、系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有待
42/45改进的问题。如个别人员关联交易管理意识薄弱、重视程度不足;个别子公司、分公司关联方信息收集和反馈不及时、不充分;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沟通、部门
间协同效率有待提高;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丰富性、数据管理能力还需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的措施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月14日正式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统一管理,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制度机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审查、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行为等四个重点方面,压实银行保监机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同时,上交所于2022年1月7日正式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对关联交易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作为 A+H 上市公司,同时作为受行业监管的金融机构,关联交易管理是公司治理、合规管理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公司将紧跟监管形势、加强学习研究,以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维护公司经营独立性,防范利益输送。压实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水平。
(一)加强关联交易制度建设
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管新规,扎实跟进研究、梳理制度差异、评估工作影响,及时将监管规定转化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根据监管在管理机制、穿透识别、资金来源与流向、动态评估等重要方面的具体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公司关联方范围、关联交易类型、保险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比例、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等规则,确保新规落地。
(二)优化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
公司将结合监管要求,主动穿透识别关联交易,动态监测交易资金来源和流向,及时掌握基础资产状况,动态评估对风险暴露和资本占用的影响程度,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强化关键节点的制度
43/45与流程刚性约束,加强留痕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决策和审批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
进一步优化对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和风险防控,统筹非保险类子公司和保险类子公司,完善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加强对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统筹管理和穿透管理。
(三)压实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
公司将持续强化关联交易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管理层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压实各机构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形成统一管理、分工协作、权责明晰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优化内部沟通机制、提升协同效率,扎实推进关联方识别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
(四)提升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
公司在确保及时、全面、准确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向监管部门
报送数据的同时,继续加强自身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管理能力。根据监管要求及管理需求及时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穿透识别。强化资金流向及风险状况的穿透追踪,强化非直接非显性关联交易的穿透管控。持续完善系统关联方名单更新、关联交易识别、审批、统计、信息报送等功能。
(五)强化关联交易培训和宣导
公司将继续通过组织宣导会、培训会、讨论会等形式和日常工作交流提升
相关人员的关联交易合规意识,并定期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全员关联交易合规意识,营造人人懂规则、守规矩、担职责的关联交易合规文化。
四、2021年度内部交易评估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内部交易管理,建立内部交易监测、报告、控制等机制。2021年发生的内部交易包括投资顾问服务、受托管理资产服务、认
44/45购资管产品服务、体检服务、餐饮服务等类型。经评估,公司内部交易均严格
履行审批程序,执行正常业务标准,遵循商业原则和一般商务条款,定价参照市场情况确定,符合市场公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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