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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8证券简称:飞凯材料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3078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52870722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901080股,因此,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524806141股。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执行,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736429.87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6736429.87元/528707221股
×10股=0.694835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36736429.87元/528707221股=0.069483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483元/股。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10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10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901080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524806141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736429.87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901080.00股后的5248061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飞凯转债;债券代码:123078)转股价格将由15.56元
/股调整为15.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2、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90108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36736429.87元/528707221股×10股=0.694835元;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6736429.87元
/528707221股=0.069483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483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对外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刘艳红
咨询电话:021-50322662
传真电话:021-503226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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