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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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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6-7 00:00:00 浏览:  32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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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9证券简称:高澜股份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23084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2年6月6日召开,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6860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6436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4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872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448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6.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登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独立董事谢石松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日(每日9:00-11:30、14:00-17:00)。在征集表决权期间,无股东委托征集人行使表决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0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6%;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0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6%;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0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46%;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4%;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0《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热管理及汽车电子制造总部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2%;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35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2%;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68%;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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