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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1证券简称:同大股份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公告,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街522号)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振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64557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3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35233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0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2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0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2932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9323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22%。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
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4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13%;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40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8%;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5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74%;反对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王智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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